沪工商规〔2017〕3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宣布〈上海市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登记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7-12-04 01:17:36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宣布〈上海市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登记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沪工商规〔2017〕3号






经评估,现宣布下列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1.《上海市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登记实施办法》(沪工商外〔2011〕138号);

2.《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沪工商外〔2013〕329号);

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培训招生广告管理的通知》(沪工商广〔2010〕319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policy/27312.html

本文关键词:沪工商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登记,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失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