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质监〔2017〕51号《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2017年)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7-12-24 04:17:17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2017年)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质监〔2017〕51号






各有关单位:

消费品质量安全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事关人身安全,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现将《天津市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2017年)》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监管重点。将《天津市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2017年)》中的产品列为监管重点,以消费者热议的问题为重点监管内容,以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为重点监管方向。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儿童用品、家用电器、食品相关产品等消费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

二、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消费品生产企业严格进行后处理工作,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三、实施质量提升。结合我市质量提升方案,对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适时召开消费品质量分析会,帮助生产企业查找质量问题,提高企业产品质量。

四、实行分类监管。今年将对《天津市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2017年)》里所有产品(3C认证产品及许可证产品除外)开展动态分类监管工作。并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送生产企业的分类评价。



联系人:周琼阳

联系电话:27182005

邮箱:马凤艳OA邮箱



附件:天 津市重点消 费品质 量监督目 录(2017年)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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