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环发〔2018〕26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8-12-31 05:26:47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函》




闽环发〔2018〕2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

经请示省政府,现将《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 助推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进一步优化环 评审批服务助推两大协同发 展区高质量发 展的意见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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