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行动计划(2015-2017年)

浏览量:时间:2019-01-08 11:21:39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行动计划(2015-2017年)






建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促进两岸对接融合发展的重大举措。为满足自贸试验区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现就自贸试验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制定实施行动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坚持“海纳百川、人才优先,先行先试、创新机制,精准高效、务实管用”的理念,坚持加大精准引才力度与提升人才服务质量、优化人才环境同步推进,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体、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有机统一,以更宽的视野、更强的气魄、更大的力度引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聘任一批自贸试验区建设顾问

以省政府名义聘任一批有自贸试验区规划设计、平台建设实践经验的国内外专家,及国际金融服务、国际航运服务、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国际法律、跨境电子商务、海洋开发、旅游策划、文化创意等领域的国内外专家,担任自贸试验区建设顾问,定期组织开展调研、研讨及实地指导。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住建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旅游局,省侨办,省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州、厦门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时间进度:2015年7月各相关单位开展前期沟通,8月研究提出聘任工作计划、建议人选名单,9月办理首批顾问的聘任手续;2016、2017年视实际情况聘任第二批顾问

(二)柔性引进一批自贸试验区建设专家

争取国家商务部、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支持,选派一批国际金融服务、国际航运服务、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国际法律、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及云计算、旅游策划运营、文化创意等方面的专家,到福州、厦门、平潭市(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或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挂职。

落实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人才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与中国海洋大学签订人才战略合作协议,争取复旦大学、上海社科院等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支持,接收一批有实践经验、有前瞻性研究成果的金融服务、规划设计、现代物流、跨境电商、海产品加工与储存等方面的专家,到厦门大学、福建社科院、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海峡研究院、海西研究院挂职,开展研究或从事业务工作。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侨办,省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社科院,海西研究院,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厦门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时间进度:2015年7月各相关单位开展前期沟通对接,10月前接收首批柔性引进人才;2016年适时接收第二批柔性引进人才

(三)精准引进一批自贸试验区建设专才

委托国家外专局、台湾人力资源机构和相关机构,建立精准引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专才目标库,重点收集德国、韩国、美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或地区自由贸易区(港)专业人才的信息。通过国家外专局海外工作网络体系、海外人力资源战略伙伴、境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机构及台湾人力资源机构,以全职聘用、海外专家服务项目等各种方式精准引进目标库人才。

支持福州、厦门、平潭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聘任制公务员等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安排到管委会职能部门、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综合性平台建设的国有企业工作。其中使用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根据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进行招聘和管理。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台办,省侨联,省科协,省侨办,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州、厦门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时间进度:2015年7月与国家外专局有关部门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合作协议,福州、厦门、平潭上报首批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10月前第一批自贸试验区建设专才到位;12月建成目标库;后续按照“成熟一个、引进一个、落地一个”的原则精准引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专才

(四)重点引进一批台湾高层次人才

贯彻落实《深化闽台人才交流合作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围绕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和闽台产业对接,重点引进一批台湾金融、通信、运输、旅游、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的高层次科研和管理人才,吸引一批从事农产品、水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和花卉苗木等相关商品的贸易、物流、金融、跨境电商等业务的领军人才到自贸试验区创业。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台办,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财政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州、厦门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时间进度:每年9月启动当年度台湾引进高层次人才遴选工作

(五)推动用人主体引进一批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

重点面向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深圳)及香港、新加坡、韩国首尔等国家或地区,持续举办各类招才引智活动,定期不定期征集发布自贸试验区人才需求,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招聘工作。力争3年内推动引导用人主体引进1200名左右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需要、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把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各类国际化优秀人才的聚集区。

责任单位:福州、厦门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时间进度:2015-2017年(其中,2015年10月底确认首批引进高层次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实施加强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

围绕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面临的问题,参照目前国内最优惠的人才政策,研究出台加强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以政策制度创新打造吸引人才新优势,以体制机制创新搭建培养人才新平台,以最好的服务、最优的环境、最大的诚意广聚天下英才。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台办,省科协,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局,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地税局,省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厦门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省投资开发集团,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州、厦门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时间进度:2015-2017年(其中,2015年1月研究起草初稿、开展调查研究,6月出台加强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16年总结完善后向全省推广相关政策措施)

(二)依托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福州、厦门、平潭及省直、中直有关部门参加,会商解决人才引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各园区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机制。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省商务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各片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自贸试验区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商务厅,省人社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州、厦门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时间进度:2015-2017年(其中,2015年7月前各园区建立高层次人才工作机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优先用于自贸试验区人才队伍建设。福州、厦门、平潭要根据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情况,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福州、厦门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时间进度:2015-2017年

(四)对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引才组团出境给予倾斜

相关部门和设区市(区)对自贸试验区人才引进、培训等需要组团出境的要给予特殊支持,并在审批、证照颁发、签证(注)等手续办理上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外办,省台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福州、厦门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时间进度:2015-2017年

(五)实行第三方机构评估考核机制

每个片区分别建立2-3个人才工作监测点。每年由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委托专门机构开展省直相关责任部门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各片区人才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省人社厅,福州、厦门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时间进度:2015-2017年(其中,2015年8月前启动人才工作监测点建设,10月前制定人才环境满意度测评、第三方机构评估工作方案)

(六)适时启动自贸试验区人才立法工作

将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园区管理条例》,以一个专章规范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中需要重点推进、重点解决的事项。根据工作实践和评估情况,适时启动自贸试验区人才立法工作。

责任单位:省法制办,省人大法制工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福州、厦门市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时间进度:2016-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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