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办字〔2017〕15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延长沿海高速公路秦皇岛至冀津界段和北戴河机场支线及北戴河联络线》

浏览量:时间:2019-01-15 01:12:14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延长沿海高速公路秦皇岛至冀津界段和北戴河机场支线及北戴河联络线





冀政办字〔2017〕156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沿海高速公路秦皇岛至冀津界段和北戴河机场支线及北戴河联络线延长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政法〔2017〕621号)收悉。省政府同意沿海高速公路秦皇岛至冀津界段和北戴河机场支线及北戴河联络线在原收费期限15年的基础上延长5年,累计收费期限为20年,收费截止日为2027年12月20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不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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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河北省,冀政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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