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公字〔2018〕148号《江西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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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公字〔2018〕148号






各设区市公安局:

《关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已经厅党委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公安厅

2018年12月3日



关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深化改革任务积极完成、便民利企措施落地生效,带动全省公安工作整体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我省公安机关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二十四字”工作方针和“六大突破、三大提升”重点工作,全面对标“五型”政府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打造一流的公安服务。

(二)基本原则。

——始终聚焦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尊重经济规律,强化市场意识,放手让企业和群众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公安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

——始终聚焦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以公平和有序为方向加强和创新监管,重在事中事后监管,减少监管中的重复、烦苛和自由裁量权。既要主动履职落实监管责任,又要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既要包容审慎监管,又要坚守安全底线;既要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又要有效防范风险。

——始终聚焦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把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求人”作为衡量公安服务建设的一个“试金石”,积极创新公安服务方式,努力提高公安办事效率。着力消除障碍、搭建平台,为创业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着力打破瓶颈、畅通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工作导向。

1.坚持民意导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回应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以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为重点,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好服务,在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中树立公安品牌,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2.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以着力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为切入点,紧紧抓住体制机制问题“刀刃向内”,紧紧抓住一窗受理、集约服务和数据整合等难点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作为,善于攻坚克难,因地、因事制宜地研究有针对性措施,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把各项改革推向深入。

3.坚持创新导向。树立先进理念,学习先进经验,敢于先行先试,用创新的思维和办法推动改革迈上更高层次和境界;紧密结合推进公安改革的整体布局,注重优化协同高效,把握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确保改革创新效果。坚持体制创新与“互联网+”融合促进,将管理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坚持目标导向。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目标,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宽进、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在改革目标牵引下,通过“六个一”(即公布一本服务清单、制定一套服务标准、上网一个服务平台、上线一批服务APP、进入一扇服务大门、优化一窗服务办理)的重点带动、难点突破,实现公安机关管理服务水平的大提升、内在活力效能的大提升、创新发展能力的大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公布一本服务清单,着力实现“精简化”服务。按照项目梳理到极致、程序瘦身到极致、材料精简到极致、权力下放到极致、责任明晰到极致的工作要求,对照公安机关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梳理论证审批服务事项的实施层级和管理权限,编制并公布各层级公安机关“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用一本服务清单既让办事企业和群众看得明白、又让工作人员心中有数。

1.公布和完善“马上办”事项目录。按照简单事立即办、复杂事限时办、特殊事紧急办的要求,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梳理一批窗口即办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努力实现即来即办、现场办结、立等可取。

2. 公布和完善“网上办”事项目录。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各级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均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基本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

3. 公布和完善“就近办”事项目录。打破部门、警种、地域界限,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将公安行政权力下放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基层单位和部门,并充分利用自助服务等方式,将审批服务端口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推出一批适合就近办理的面向个人的审批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4. 公布和完善“一次办”事项目录。以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为目标,深化“一次不跑”改革,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办理环节,完善审批系统,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推进数据共享等方式,推出一批“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实现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

(二)制定一套服务标准,着力实现“规范化”服务。按照国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为规范取向,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标准,用一套服务标准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制定完善企业和群众办事指南。在全面梳理公安机关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并同步在线上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官方微信、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服务渠道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办事指引。探索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

2. 编制公安审批服务工作规程。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方便、实用、易学的操作指引,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逐一明确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加强办理过程中形成文件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防止重复提交申报材料。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六个一律”要求,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奇葩”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并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以简约化促进便捷化;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对外公布清单,并严格加强管理,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4. 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理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不断探索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

(三)上网一个服务平台,着力实现“通办化”服务。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以统一身份认证为基础,以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为支撑,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构建上下贯通、左右互联的全省公安机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用一个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1.建设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打通公安内外网边界,整合各警种政务服务平台,研发具备内部流转、审核审批、消息提醒、进度查询等功能,涵盖各地市、各警种的全省公安机关一体化审批服务通办系统。按照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有关要求,分别对接省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安部政务服务平台,形成部、省、市三级互联互通“一张网”,实现多业务网上一口受理、集中办理。

2.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思路,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着力打通信息数据资源壁垒,通过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实现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与人社、卫生健康、住建、民政、税务、保险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健全完善审批事项跨部门分工协作、联办联审长效机制,确保当事人不再提供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坚持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同步设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着力防范信息数据应用中的安全风险。

3.完善网络支撑平台建设。积极推动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试点工作,解决群众办事在不同地区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库建设应用,推进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共享,推动网上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范围。建立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不断优化办事流程。

4.集成融合线上线下服务。积极推动政府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建立健全的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平台的作用,推动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行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同步发布、动态更新,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四)上线一批服务APP,着力实现“随行化”服务。顺应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回应群众对移动政务服务的期盼,以解决群众办事痛点问题为导向,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着力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推出更多审批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用不断推出一批服务APP实现群众随时随处获得随行化、个性化、便利化服务。

1.打造政务服务移动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对接网络支付、邮政寄递等行业服务系统,开发自动化、智能化政务服务移动平台,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办事提供多种选择的便利服务,打造江西公安移动政务应用品牌。

2.深入推进“移动户籍管理服务”。聚焦户籍管理高频热点业务,通过身份认证技术和政务信息共享核查,减少群众提供证明材料,推出更多网上全流程办理事项,实现户政业务从“窗口办”“见面办”到“随行办”“网上办”的转变。

3. 深入推进“移动出入境管理服务”。充分移动APP和微信平台,聚焦群众关注的旅游签注等热点事项,开发便捷的一站式移动服务,让群众享受“证件掌上办理、费用在线支付、进度随时查询”的便捷办证体验。

4.深入推进“移动交通管理服务”。在深化“12123”移动平台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深度开发推出更多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等各项交通管理业务的网上移动办理,通过掌上办、刷脸办、语音办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

(五)进入一扇服务大门,着力实现“集约化”服务。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探索“一窗式”、“一站式”、“一章式”审批服务等工作模式,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变“群众跑”为“政府跑”“数据跑”,用一扇服务大门实现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方位、全覆盖服务。

1.深化“一门式”改革。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按照“应进必进”原则,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公安机关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全部进驻综合实体政务大厅。

2.推行“一窗式”办理。整合优化窗口资源,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形成业务闭环体系,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立部门警种联办、核查反馈、统一收费等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警种的复杂事项,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和并联审批,实行审批服务事项内部流转、“一窗通办”,解决企业和群众在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之间来回奔波问题。

3.完善“一站式”功能。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提供有力支撑。

4.探索“一章式”审批。结合公安机构改革,整合各警种的行政审批职责、事项、环节、人员,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探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六)优化一窗服务办理,着力实现“贴心化”服务。把优化窗口服务作为提升公安机关形象的重要切入点,聚焦窗口服务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突出问题,创新窗口服务方式,拓展窗口服务渠道,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效能,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用一窗服务办理实现高质量的、让群众感到暖心贴心的公安服务。

1.创新窗口服务模式。推广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个性化、定制化等审批服务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排队等号、耗时长、来回跑问题。

2. 扩大窗口服务时间。在工作时间常态受理的基础上,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以及网络受理、值班民警受理、窗口自助受理箱受理、自助设备受理等服务,并为在非工作时间办理紧急事项和特殊情况开通“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

3.延伸窗口服务端口。对业务量大、程序相对简单的事项,通过在窗口网点设置24小时自助办理设备或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等方式,延伸服务触角,健全服务网络;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偏远农村地区,积极探索开展代缴代办代理和固定式、流动式、专场式、延伸式警务集市等便民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烦心事”。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公安厅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厅领导任副组长、厅直有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研究推进公安机关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明确细化任务和责任,指导督促各地公安机关和各部门警种落实改革措施。各市(县、区)公安机关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各地、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做到知责、尽责、有为。

(二)建立协调机制。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相关警种、部门牵头的若干专题组和保障组,负责协调、沟通有关专项工作,为“放管服”改革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增强改革整体性、系统性。相关警种部门要按照职能要求和职责分工,在认真落实好涉及自身的改革任务的同时,加强与其他地方和部门警种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上下衔接、左右协同、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促使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对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健全跨地域、跨警种协作攻关机制,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攻关,尽快实现突破。

(三)强化调度督察。要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过程管理,多渠道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运用现场走访和在线评价、统计抽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摸清工作短板、找准工作症结,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改进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建立完善改革督察问责机制,加强对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的督察督办和明察暗访,做到以督促行、以察问效,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纳入对各级公安机关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畴,制定完善绩效考评、容错纠错和正面激励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注重以强化宣传引导推动改革落实,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放管服”改革工作,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社会氛围。在公安机关内部,要围绕为什么要改、改什么、怎么改等,加强政策宣讲和宣传发动,引导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投身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各项工作中;对外,要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准确解读相关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凝聚各方共识,着力营造良好氛围,争取最佳社会效果。

四、执行保障


(一)强化认识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推进公安机关职能转变、提高公安工作质效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是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江西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坚定不移将这项改革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推进,努力为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安政务服务。

(二)强化制度保障。要着眼长远,注重总结提炼,把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提升为制度机制,推动“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要尊重基层创造,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土特产”“一招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成果,着力形成整体效应。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抓紧清理修改一切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高质量发展、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群众期盼的规定,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把改革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制度化。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把深化“放管服”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与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促进全警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理念和服务态度实现根本性转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检验作风建设成效。要坚持把本单位、本地区摆进去,坚决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向深处发力、在实处见效,为确保各项“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重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源头上减权限权、规范用权、预防腐败。

(四)强化能力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涉及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的深刻变革,必须加快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要教育引导民警自觉适应“放管服”改革对现有工作流程、工作方式的调整,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加强对公安行政管理业务、政策、法规和大数据、云计算等知识、技能的学习,确保全警能力素养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履职需要。要采取跟班学习、专题培训、定期轮训、技能考核等方式,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民警的培养使用力度,造就一支本领过硬、能挑重担、推进工作的骨干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带头实践,努力成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行家里手。



附件: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任务分工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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