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基函〔2018〕21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教材实施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9-09-24 05:26:2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教材实施工作的通知





粤教基函〔2018〕213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根据国家、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文件精神,我省从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为有序衔接课程、教材、教学与考试改革,现将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教材实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等多维改革推进的复杂性及多项改革交替叠加给普通高中学校带来的困难与挑战,结合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安排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实施新课程新教材。

(二)统筹谋划,有机衔接。树立普通高中课程、教材、教学、考试整体设计理念,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教材〔2017〕7号)有关要求,对接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修订稿,另文印发),强化对接联动,明确新课程实施与新教材使用同步进行,确保课程标准与教材配套实施、课程教学与考试命题内在一致,有机衔接课程、教材、教学与考试改革。

二、实施时间

(一)2018年、2019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高一年级继续使用教育部2003年印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使用现行国家课程教材。

(二)2020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方案,使用新教材(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三、有关要求

(一)扎实做好新课程新教材全员培训工作。各地要科学制定全员培训计划与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好新课程新教材的培训工作,分年度、分年级、分学科开展教育行政干部、教研员、普通高中校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要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高一年级各学科教师新教材培训工作,2021年秋季开学前完成高二、高三年级各学科教师新教材培训工作。

(二)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加强和改进教学组织管理。2018级、2019级课程实施中应将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新理念融入其中,突出学科核心素养,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和学习过程,正确处理“教、考、招”的关系,实现课程教学与考试评价改革有机衔接、平稳过渡。各地要积极探索适应选课走班需要的教学组织管理制度,指导学校从2018级学生开始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加快建立完善选课走班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各地要督促学校严格规范课程管理,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特别是严格控制高一学年必修课程及并行开设的学科数。要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深入开展研究性学习。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涉及面广,敏感性强,与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关系改革推进,关乎社会稳定。要注重加大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坚持正面引导,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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