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2016〕6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运动员吴敏霞“上海市体育事业白玉兰终身杰出成就奖”荣誉称号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9-11-10 20:25:51

沪府发〔2016〕6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运动员吴敏霞“上海市体育事业白玉兰终身杰出成就奖”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在第31届里约奥运会上,上海体育健儿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取得了优异成绩,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为上海增添了光彩。特别是跳水运动员吴敏霞在本届奥运会上获得了跳水女子三米板金牌,成为四次问鼎该项目的“历史第一人”,成就了“中国奥运金牌数最多的女运动员”和“中国奥运奖牌数最多的运动员”两项历史性殊荣,向世界展现了中华民族昂扬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为上海体育事业的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授予吴敏霞“上海市体育事业白玉兰终身杰出成就奖”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体育健儿以吴敏霞为榜样,坚持刻苦训练,不断提高竞技水平,为祖国再创佳绩,为上海再立新功。


希望全市各行各业向吴敏霞学习,弘扬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和追求卓越的上海城市精神,攻坚克难、勇往直前,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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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沪府办发,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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