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发〔2020〕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0-02-12 18:32:1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黑政发〔2020〕1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全面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现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逐项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要强化担当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工作落实。

二、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主办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通报问题。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按时报告,反馈进展。各主办(负责)单位要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政府(联系人:王照菖、姜百合,联系电话:0451-82623900,传真:0451-82625413,电子邮箱:hzd0902@163.com),并将推进落实情况分别于2020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12月20日前报省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附件:落实《政 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 点工作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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