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9〕38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0-02-22 03:43:44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办函〔2019〕3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8〕53号)延用至2020年12月28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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