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组办〔2019〕2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一些地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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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一些地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









川组办〔2019〕2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组织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党委组织部,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工作部,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着力提高新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不规范甚至违规违纪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经省委领导同意,现将工作中发现的4起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一、叙永县分水镇分水村党支部书记周红为其女儿提供虚假党员信息的问题。经查实:2009年7月,叙永县分水镇分水村党支部书记周红明知其女儿周元媛不满18周岁,且未经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支部大会讨论情况下,利用整理上报预备党员资料之机,将周元媛的入党申请书放入该支部拟上报预备党员资料中,并要求时任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陈仕贵上报镇党委(后因陈仕贵认为不符合规定未上报)。2010年6月,周红违规通知周元媛参加镇上统一组织的预备党员入党宣誓。2012年3月,周红再次利用分水镇完善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之机,将周元媛的信息提供给分水镇党委,作为正式党员录入党员管理系统,纳入党员管理。针对上述问题,2014年12月决定不予承认周元媛中共党员身份;给予周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分水镇原党委书记、副书记批评教育处理。

二、宜宾市叙州区古柏镇越江村党支部原书记陈西华明知预备党员赵品洪在预备期内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仍将其按期转正的问题。经查实:宜宾市叙州区古柏镇越江村赵品洪在预备党员期间,与临近乡镇一名女性杨某发生感情纠纷,2016年5月某日酒后去杨某家中“讨说法”,在纠缠中损坏了杨某家财物,并用门把手将杨某头部撞伤。事后,赵品洪将此事告知自己的入党介绍人、越江村党支部原书记陈西华。但陈西华对此问题没有引起重视,没有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也没有从组织角度对赵品洪进行教育处理。2016年8月13日,越江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赵品洪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会上,陈西华没有如实将该情况向党员大会作陈述说明,赵品洪本人也没有如实报告该情况,经党员大会表决,最后同意赵品洪按期转正。针对上述问题,2017年3月给予赵品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5月给予陈西华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起其不再担任越江村党支部书记。

三、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岗石村党支部原书记尤文洪从1997年到2014年未发展党员的问题。经查实: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岗石村党支部原书记尤文洪,1997年4月至2019年1月连续担任岗石村党支部书记22年。在任期间,因怕丢了书记位置,从1997年到2014年连续19年未发展党员。针对上述问题(同时尤文洪还存在套取财政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停止尤文洪党支部书记职务;2019年1月给予尤文洪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撤销其党支部书记职务。同时,分别给予时任大和乡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等13名同志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

四、乐至县龙门乡青山沟村村委会主任杨彬代理党支部事宜期间造假蒋丽君入党材料的问题。经查实:2017年3月,乐至县龙门乡青山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杨彬代理党支部事宜期间,代表村党支部接收时任村委会副主任蒋丽君入党申请。为帮助蒋丽君达到尽快入党的目的,杨彬伙同蒋丽君及其入党介绍人杨秀顺、杨秀年共同造假入党材料,将蒋丽君申请入党时间提前至2016年2月,篡改其入党材料相关内容,默许其伪造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在时任驻村干部王朝鑫(2017年1月至11月期间保管村党支部印章)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其入党材料上加盖党支部公章。针对上述问题,2018年9月给予杨彬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0月决定不予承认蒋丽君预备党员资格;同时,分别给予其他6名责任人诫勉谈话、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处理。

以上4例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既有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把关不严的因素,也有明知故犯、甚至与基层腐败问题相互交织的问题,影响严重、教训深刻。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切实防止和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一要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2019年6月底前,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重点,采取支部自查、党委核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14年5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颁布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回顾和检查,集中排查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二要完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程”,加大在优秀农民工中培养发展党员力度,不断充实农村基层骨干力量。加强发展党员精准化督导,每年摸排确定一批连续3年农村党员总量出现负增长的乡镇、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单列发展党员计划,由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联系督促。严格新发展党员审核把关,探索推行发展农村党员由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和联系乡镇的县领导等共同审核培养机制,强化基层党委和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把关作用,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三要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乡镇(街道)组织委员配备制度,配齐配强各领域基层党务工作者,每年进行一次全覆盖业务培训,确保发展党员等基础性工作既有人抓、更有专业化人才长期抓。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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