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函〔2018〕1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贸易便利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0-03-12 11:14:17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贸易便利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云政办函〔2018〕12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落实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履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有关工作的函》(商办函〔2017〕389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云南省贸易便利化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国华 副省长

副召集人:蒋兴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瑞君 省商务厅厅长

成员:李灿和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 宝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天喜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马德芳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左荣贵 省农业厅副厅长

 谢 晖 省林业厅副厅长

 周学文 省商务厅副厅长

 符亚杰 省质监局巡视员

 刘本军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钧 省法制办副主任

 马 军 昆明海关副关长

 刘卫民 省税务局副局长

 荣 蓉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朱 斌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外汇局云南省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领导担任,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省商务厅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和统筹指导全省贸易便利化工作。围绕《贸易便利化协定》要求,加强对我省贸易便利化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确定提高我省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政策举措,推动各部门出台落实贸易便利化政策,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总结实施的成功典型经验并推广;统筹贸易便利化领域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由省人民政府分管贸易便利化工作的领导担任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商务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省商务厅。主要承担贸易便利化工作牵头、协调和联络有关成员单位的职责;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和有关外贸业务审批、审核、发证等便利化工作。

(二)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协调特殊监管区功能整合和拓展中的便利化工作;负责协调企业申领国家粮食类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有关便利化工作。

(三)省公安厅。主要负责推动边防检查领域的通关便利化,加强与周边国家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检查领域合作,积极推动与周边国家人员往来管理便利化工作。

(四)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及有关配套政策,促进贸易便利化工作。

(五)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配合加快构建国际运输大通道,协调推进全省运输便利化工作。

(六)省农业厅。主要负责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创建扶持等便利化工作。

(七)省林业厅。主要负责全省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以及从国外引种林木种子、苗木等便利化工作。

(八)省质监局。主要负责建立科学、优化的商品质量保障体系等便利化工作。

(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全省食品(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进出口贸易的监管便利化工作。

(十)省法制办。主要负责统筹规划省人民政府贸易便利化立法、执法监督等工作。

(十一)昆明海关。主要负责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申报管理、单证审核、查验管理、税费征收以及企业注册登记等海关管理业务中的便利化工作;负责进出口货物、包装物、运输工具及其他物品的报检(申报)、检验、检疫、监管等便利化工作。

(十二)省税务局。主要负责企业在进出口税收业务中的便利化工作。

(十三)省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推进国际陆运快件中心建设等便利化工作。

(十四)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主要负责做好向银行宣传跨境人民币政策,便利企业使用人民币开展货物贸易结算。

(十五)外汇局云南省分局。主要负责企业货物进出口的收结汇、购付汇等便利化工作。

四、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报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贸易便利化工作推进中特别是《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我省贸易便利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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