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14〕26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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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4〕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延安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切实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按照“政府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动物防疫工作机制,现就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

去年以来,全国共发生3起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1起H5N2高致病性禽流感,6起O型口蹄疫、18起A型口蹄疫,8起小反刍兽疫疫情。特别是临近我市甘肃、内蒙、新疆等省份发生多起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疫情,我市的疫情形势十分严峻。针对当前疫情形势,各县区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实施《延安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农村工作会议决策和部署,抢前抓早、周密组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

二、明确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目标任务

2014年的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10日全面启动,到4月底全面结束。鉴于国家正在调整动物防疫有关政策,经请示农业部兽医局今年春季免疫方案仍按2013年免疫计划执行。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

一是要保证强制免疫效果。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2013年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猪瘟继续实行强制免疫。对新城疫和小反刍兽疫进行全面免疫。对于布病、狂犬病应进行强制免疫。要实行分类指导,散养户要坚持实行集中免疫、定期常态化补免,规模养殖场落实场企免疫责任,按程序进行免疫。总的要求是,群体强制免疫密度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二是落实免疫工作责任。各县区要按照“政府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落实防疫经费,夯实工作责任及任务,结合延安市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创新机制,千方百计落实强制免疫工作措施,确保免疫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做好疫苗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及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全省免疫计划,科学测算,及时组织保证春防疫苗。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避免疫苗浪费和效价降低,保障免疫质量和效果。要明确疫苗管理责任,做到计划科学、供应及时、使用合理、台账明晰。

四是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治。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布病的防控工作,按照“人畜同步、分区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综合运用监测、检疫、免疫、扑杀、消毒相结合的方法,推动《规划》防治目标落实。要加大狂犬病的防治力度,切实做好有主犬只免疫工作,加强联防联控,防范疫情发生蔓延。同时,要统筹做好炭疽、结核等病的防治工作。

五是切实做好免疫登记和建档工作。规模养殖场(户)、村级防疫员、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详细记录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情况、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做到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要借鉴学习宝鸡市防疫信息化管理经验,全面推进我市动物免疫电子档案建设,努力提升防疫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六是强化免疫技术培训。要建立逐级培训机制,加强免疫培训,做到操作规范、消毒严格,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七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要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及时报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各县区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组织做好口蹄疫、禽流感、布病和马传贫、马鼻疽等国家重点病种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统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等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病原分布状况,科学研判疫情态势,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及时上报疫情。要明确各级实验室的职能分工,强化兽医实验室的作用,提高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全面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工作

各县区要继续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坚决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扎实推进行风建设,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推动工作上下工夫、见实效。要规范监督执法,加强饲养、屠宰、经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尤其要强化跨省调运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执法,认真查证验物,严格查堵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动,防止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要认真落实和充分利用好财政补贴政策,做好规模化养殖场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强官方兽医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积极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准备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预备队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切实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做到“常抓不懈、有备无患”。各县区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迅速报告,及时应对,果断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危害、消除影响。

六、突出抓好常见多发病防治工作

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的同时,要统筹做好生猪腹泻等常见多发病防治工作。现在是猪腹泻病的高发季节,各县区要尽早安排部署,特别是去年高发、多发地区,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强化综合防治管理,不断提高养殖者自主防疫意识,降低畜禽发病率、死亡率,努力减少疫病损失。要落实好畜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提高养殖企业生物安全水平。

七、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区要按照《2013年延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防控措施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3月下旬到4月上旬,将对各县区制定的防控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制度、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和免疫、监测、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以及防疫员经费补助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重点督查解决防疫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动物防疫的密度和质量。同时要求各县区要认真进行阶段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春防结束后,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指挥部要组织力量,对各县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因工作开展不力导致疫情发生的或动物免疫抗体合格率两项指标达不到农业部规定70%的,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若出现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全力推动全市春季动物防控工作圆满完成,确保畜牧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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