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0〕117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2 06:53:18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评估指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制定,分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两个版本,分别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服务公开、平台建设、组织保障五个方面设置评估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照指标组织全面自查,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改进提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

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1-12月集中展开,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对所辖乡镇(街道办)和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各部门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由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估。

指标中要求报送的材料,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联系人:景 涛 联系电话:7099309)。



附件:1.2020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县(市、区)政府版].doc

2.2020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部门版).doc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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