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0〕136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2 06:53:21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0〕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11月28日-12月2日,受不利气候因素影响,陕北地区空气质量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特别在此时段内我市AQI(空气质量指数)在60-115范围内,存在较大污染风险。为了全面完成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强化重点时段污染物监管。确保全市不发生污染天气,现就加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力落实工地扬尘管控措施

各县(市、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管控辖区内各类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市住建局要立即安排部署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责令各类工地全面停止土方作业,坚决遏制扬尘污染;物料、渣土运输要在全密闭状态下进行,各类堆场要严格采取围挡、覆盖等抑尘措施。

二、强力落实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措施

市城管执法局要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严格执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加强车流量较大路段的保洁车辆吸尘作业和洒水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特别是宝塔区要落实专人负责三个国控站点周边的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站点周边各类污染物的影响。

三、强力落实燃杂燃非管控措施

各县(市、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延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禁煤区、限煤区的相关规定,加强散煤燃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劣质散煤燃烧行为。加大入境煤炭监测力度,从源头严格控制硫份、灰份不达标的煤种进入企业、进入城区。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要牵头抓好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生物质燃烧取暖及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劝阻燃杂燃非行为,教育引导居民群众清洁取暖。

四、强力落实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重点加大包装印刷行业,市生态环境局要重点加大对建材、焦化、化工、工业涂装等涉气行业的监测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涉气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停产、限产,并保证涉气工序末端处理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五、强力落实机动车管控措施

市公安局要采取灵活机动的应急管理措施,扩大高排放老旧机动车限行和禁行范围,限行区域由市区扩大到县级城区,加大机动车路检力度,禁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延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落实各预警级别对应的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减排措施,措施截止时间以市铁腕治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解除时间为准。生态环境局要加大检查督查及执法力度,并将各县(市、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措施落实情况要及时进行通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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