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0〕43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2:12:22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延政办函〔2020〕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畜牧业是我市农业三大主导产业之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为着力破解畜牧业养殖规模不大、生产效能不高、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种养结合不紧密、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低、产品竞争力弱等问题,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 “规模养殖、果畜循环、龙头带动、融合发展”的思路,推进生猪、肉羊、肉牛、蜜蜂、家禽等产业合理布局,统筹饲草饲料加工、屠宰分割加工、有机肥加工和品牌培育提升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构建产业布局合理、生产体系规范、市场体系完善、防控体系高效的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实现多业融合、多点收益,形成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新的增长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适度经营,规模化发展。转变生产方式,引导农户由小规模粗放式饲养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不断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和水平。

(二)坚持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加强畜牧业品种引进和培育创新,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高畜牧业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种养结合,绿色化发展。按照果畜结合、畜种配套的要求,推进畜禽养殖向循环利用、生态友好型转变,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三产融合,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发展畜禽屠宰加工、饲草饲料供应、技术服务、冷链物流、智慧畜牧等新业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生产、加工、销售协调发展。

(五)坚持严防严管,健康化发展。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学防控动物疫病,建立监管监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目标任务

2020年,新建规模养殖场80个,生猪、羊子、肉牛、家禽和蜜蜂饲养量增长率分别达到10%、12%、4%、5%、13%,畜牧业产值达到42亿元。

到2025年,畜牧产业全面升级,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畜禽产品屠宰分割、冷藏冷运、品牌营销等设施体系健全完备,规模养殖场稳定在1600个,生猪、羊子、肉牛、家禽和蜜蜂饲养量稳定在300万头、300万只、25万头、1000万只和40万箱,畜牧业综合产值达到80亿元。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四、工作重点

(一)优化调整区域布局,加快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1.推动生猪产业健康发展。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前提,以“果畜循环”和大企业引领为方向,在75个苹果重点镇发展一批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推进果畜沼循环发展。引导志丹、洛川新希望集团繁育场优先满足我市仔猪供应,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育肥场,推动品种更新换代。2020年新建存栏3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20个,到2025年全市生猪饲养量达到300万头。

2.培育壮大肉羊产业。以湖羊为主推品种,北部以安塞为核心,南部以洛川为核心,打造肉羊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2020年新建存栏200只以上湖羊规模养殖场50个。2025年,建成2个省级示范县,湖羊养殖比例达到65%以上,将延安建成全省最大的湖羊养殖基地。

3.打造生态蜂产业示范区。发挥洋槐和苹果蜜源优势,北部以宝塔为核心,南部以洛川为核心,大力发展意蜂养殖,2020年发展150箱以上标准化蜂场200个,“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标准化蜂场200个。以黄龙、黄陵、富县为重点,划定中蜂养殖保护区,提升中蜂养殖效益,养殖规模稳定在18万箱。2025年,养殖规模稳定在40万箱,基本形成集蜜蜂养殖、蜂产品加工、授粉为一体的产业集群,力争把延安建成全国优质洋槐蜜生产基地、交易基地和全国智能化生态蜂业示范区。

4.稳步发展区域特色养殖业。突出比较优势和差异化竞争,推动县域特色养殖产业集约集聚,以甘泉、宝塔为重点发展万只鸡场,以吴起、子长、黄龙为重点发展百头牛场,以黄龙、黄陵、吴起为重点发展水产养殖,抓好富县千头驴场、洛川百万鸭场等特色养殖。

(二)加大粪污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农牧循环的利用体系

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生猪和家禽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微生物发酵、沼气工程等实用技术,促进粪污全量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利用,牛羊养殖采用雨污分流、堆粪场或圈舍堆沤发酵熟化后直接还田。依托规模养殖场,科学布局建设一批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有机肥加工厂,到 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装备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集成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引导畜牧业与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生物质能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加工等产业循环链接,以沼肥为纽带推进果沼畜、菜沼畜循环、以蜜蜂为媒介提高果菜品质、以饲草种植为畜牧做保障、以加工为牵引促进融合发展,打造“畜牧业+”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三)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加快构建标准规范的生产体系

1.加强畜禽良种繁育。加大湖羊纯种繁育,扩大湖羊养殖规模,引进萨福克、杜泊、东佛里生等优良品种,以湖羊为母本,开展杂交试验示范推广。扩大意蜂养殖规模,加快蜂产品开发利用。稳步发展生猪、肉牛和家禽,大力推广“杜长大”“PIC”等优良配套系、秦川牛和海兰蛋鸡等优良畜禽品种,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种源基础。

2.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启动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鼓励新建规模养殖场在项目规划前期就按照标准设计建场。已建成的规模养殖场通过加大投资和争取中、省项目等方式,加快自动喂料、自动清粪、智能控制、视频监控等设施装备标准化改造,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积极引进省内外大型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本地养殖企业,扩大养殖规模。每年创建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10个,到2025年累计达到60个。

3.提升饲草饲料供给能力。积极发展人工种草,持续推进“粮改饲”,大力开展苜蓿、青贮玉米和菌草等优质高产牧草种植。2020年在甘泉县开展“电转草”项目试点,成熟后,逐步在全市推广。推广打捆、制块、制粒等综合利用技术,提升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引进培育饲草饲料加工企业,增强优质饲草饲料供应能力。每年人工种草20万亩,饲草与秸秆加工贮备200万吨以上。

(四)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构建三产融合的经营体系

1.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进龙头企业,实施小农户提升工程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积极发展专业化和农牧结合型家庭农场,鼓励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之间加强横向联合,建立协会或合作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带动中小养殖农户融入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打牢产业化经营组织基础。

2.提高屠宰分割加工能力。按照后整理理念,以分割能力提升为重点,改造现有的畜禽屠宰场,推进畜禽产品按规格和品质分级销售。支持宝塔顺鑫、嘉佑,富县天泓综合屠宰分割生产线、安塞肉羊分割生产线建成投运。按照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加快黄龙、宝塔蜂产品、甘泉禽蛋产品、富县驴产品等精深加工基地建设。

3.健全产地冷链物流体系。鼓励支持屠宰厂和龙头企业、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自建或联建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培育畜产品冷链配送物流企业,推进畜产品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每年新增冷库储能500吨,2025年达到6000吨。

4.加快培育地域特色品牌。支持农投公司注册“延安地椒羊肉”商标和公用品牌,创建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做大做强现有“延安洋槐蜜”“黄龙蜂蜜”“甘泉森林猪”等品牌,强化品牌宣传营销,提高品牌影响力,提升品牌内在价值。鼓励发展“劳山鸡蛋”等企业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5.开拓畜禽产品销售市场。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带动养殖户有序对接市场,全产业链提升养殖收益。推进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厂“场(户)厂挂钩,定向供应、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优先满足市内消费,保障市民“菜篮子”。羊子和蜂产品要瞄准高端市场,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让好产品卖出好价钱。

(五)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加快构建运转高效的防控体系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双轨制,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扎实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大县区兽医实验室建设力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鼓励规模养殖场建设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全面落实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和监管措施。引导规模养殖场与周边散养户构建防控共同体,加强生物安全设施建设,保障养殖安全。严格畜产品安全监管,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检疫申报点、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査站、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指定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开展非法使用添加剂、禁用兽药、泔水饲喂、私屠滥宰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构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府在畜牧产业发展中的统筹谋划、政策引导、投入支持、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出台配套奖补政策,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围绕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关键的薄弱环节,强化资金扶持,统筹整合中省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龙头企业、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良种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支持。各县(市、区)要结合畜牧业发展现状,统筹安排产业扶贫资金,确保每年有一定比例的扶贫资金用于畜牧业发展。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采取贴息、担保、基金等多种手段,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投资主体投向畜牧业领域。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畜禽活物、圈舍抵押、保单订单抵押等新型信贷服务,切实解决畜牧业发展融资难题。

(三)保障畜禽养殖用地。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用地选址和规模,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将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落实养殖项目环评政策,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水务、电力部门要全力保障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的用水用电安全。

(四)稳定基层防控队伍。整合市县动物防疫力量,按照“三权归县、服务在乡”的管理机制设置乡镇或区域性畜牧兽医站,配齐与养殖规模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防疫、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镇办技术力量,尽快建立起“党政重视、部门支持、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地方财政要保障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改善设施装备条件,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畜牧技术推广等工作能正常开展,切实解决基层一些地方工作缺位的问题。

(五)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健全畜牧业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强化科技推广机制创新,加强畜牧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和推广,逐步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围绕制约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科技瓶颈,积极与畜牧兽医机构和校地合作建设试验示范站开展科技攻关,力争在标准化养殖、动物疫病净化、畜牧公用品牌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畜牧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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