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9〕100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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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9〕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延安市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延安市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建立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升空间治理能力,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实施,推进业务协同,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保障。

(二)目标要求。到2019年,实现“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全域覆盖;到2020年,建立全市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建成“一个平台”“两个系统”。

二、建立全域覆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

(一)建设全市统一的业务协同系统。各县区要在市级“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本区域业务协同系统建设,力争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规划数据录入并实现与市级系统互联互通,系统使用端口接入县区经发、行政审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为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提供建设项目用地布局、项目选址需求等前期依据,实现报建项目的一键合规性审查,为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建立项目储备库。各县区要对近三年谋划实施重点项目进行进一步梳理分类,落实项目选址需求,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录入业务协同系统项目储备库,实现项目动态管理。2020年12月底前,将“十四五”重大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各县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

(三)加强业务协同平台应用。各县区纳入业务协同系统的部门要固定业务系统操作人员,应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策划生成项目。市上要组织全市业务协同系统培训,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对系统功能、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培训,保障业务协同系统顺利运行。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

配合单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建立全市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一)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019年12月底前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方案;特别是子长县要借助撤县设市机遇,提出国土空间保护战略目标和空间总体格局,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配套规划编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

配合单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同步建设“一个平台、一个系统”。配套建设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数据体系梳理,建成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2020年5月底前完成指标算法模型建设,2020年12月底前建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市县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各县区要同步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市上时间节点完成平台和系统建设工作,并实现与市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各县区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部门基础数据整合处理工作,并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力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与市级同步推进,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健全配套政策机制

(一)修订完善“多规合一”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修编完善《延安市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延安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运行规则(试行)》《延安市“多规合一”一张图入库管理办法》《延安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延安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动态维护规则》《延安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数据标准》等配套政策机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

配合单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平台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动态更新维护机制,保障一张蓝图干到底。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我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业务协同系统的动态更新和运维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薛占海同志任组长,刘晓军同志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共同组成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动落实编制各阶段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负责总体指导和统筹推进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平台建设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及平台建设工作相关问题。

(二)资金保障。将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业务协同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市县财政预算。

(三)技术支持。以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市规划数字研究中心作为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对各县区的工作方案提供技术咨询,统筹指导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

(四)强化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办检查,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把深化“多规合一”,建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作为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一项重要监督考核任务,深化考核问责力度。




附件:延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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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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