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8〕130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2:35:59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8〕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水平,提高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等方面的主平台作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46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以下简称“指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1-12月集中开展,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指标》分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两个版本,分别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组织保障六个方面设置评估点。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指标》组织全面自查,将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贯穿于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全力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县区政府应结合实际,对所辖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各部门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由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估。

《指标》中要求材料报送的内容,请于2018年12月5日前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人:景涛 联系电话:2163110)。


附件:1.2018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县区政府版)

2.2018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部门版)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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