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8〕9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西安交通大学学生社会见习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2:39:28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西安交通大学学生社会见习活动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8〕92号








宝塔区、安塞区、志丹县、甘泉县人民政府,市人社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精神和《延安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战略合作协议书》《延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大共建社会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确定的事项,现就2018年暑期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到我市见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和时间安排

(一)见习对象

1.西安交通大学在校本、硕学生中选拔34名优秀大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3.身体健康、道德良好、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无违纪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二)时间安排

从7月23日开始,8月23日结束。

二、见习安排

今年西安交通大学来延参加暑期社会见习活动学生34名,根据交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科目,由相关县区根据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科目,安排至本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见习活动。具体见习分配宝塔区9名,安塞区9名,志丹县8名,甘泉县8名(具体分配表附后)

三、见习费用

大学生见习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并为见习大学生办理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月100元,费用由市财政列支,市人社局报市财政局审定后发放。

四、具体要求

(一)见习单位要结合见习大学生在读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食宿和办公设施。7月18日前将本单位见习活动负责人报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做好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管理工作。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处理相关文件。

(二)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见习报告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报告一并报送市人社局。

(三)见习单位要做好见习纪律、交通安全、保密要求等见习前动员教育工作。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国家秘密等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服从单位安排,认真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联系人:吴 雪 联系电话:0911-2162166



附件:1.大学生见习考核表.doc


2.见习大学生汇总表.doc

3.延安市见习大学生分配表.doc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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