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8〕1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2:43:42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意见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8〕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延安市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意见




为加快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掀起以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大比赛,着力破解项目建设决策晚、审批难、融资贵、推进慢、保障差等矛盾问题。以目标化、责任化、量化、考核化、奖惩化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民间投资占比突破15%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目标任务

1.县区 2018年我市各县区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81亿元,一季度完成128.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0%左右。(详见附表1)

2.“三区”(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景区管委会) 2018年下达“三区”固定投资计划共计200亿元。(详见附表2)

3.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市级各有关部门职能划分,共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64.1亿元(项目投资叠加合计),一季度完成10%以上。(详见附表3)

4.中省驻延单位 下达中省驻延单位投资计划403亿元,一季度完成10%以上。(详见附表3)

(二)着力优化投资结构

全力推进投资结构优化,扩大有效民间投资。一是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二是拓展基金募资渠道,重点引入投资银行、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方投资重点项目;三是对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较大的民企单位,给予适当资金奖励及政策倾斜;四是将民间投资作为重要督查事项,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增大民间投资指标考核权重,对落实不力的县区予以问责。

(三)突出“四个早”

一是早谋划 各级责任领导和县区部门要对已策划的项目进行梳理,逐项目摸清项目实施的进度,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及提升地方经济转型发展的项目要及早招商引资;除财政投资项目以外,各级政府要积极深挖民间投资,整理汇总2018年已有及潜在的民间投资项目情况。各县区、行业均按固投增长10%的目标开展工作,其中产业项目占50%以上,重点项目达到50%以上。

二是早办手续 市政府将于每周召开一次集中审批会议,项目建设单位要扎实细致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审批部门要高效服务,高质量审批,确保在4月底基本完成所有重点项目前期审批工作。

三是早开复工 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景区管委会按区域对所承担的市、县区重点项目,加强梳理推进,3月底前要开展分批次项目集中开复工推进活动。一季度市县重点项目实现开复工率70%以上。

四是早筹措资金 各县区政府及“三区”管委会要及时与银行、担保、基金等金融单位衔接沟通,必须于四月底前保证已开复工的重点项目资本金到位率100%。有条件的县区政府要因地制宜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进一步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和风险,吸引民营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

继续推行市级领导推进项目责任人制度。市政府各副市长按照分工,负责推进分管行业、部门承担的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工作。在此基础上成立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马宏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监察委员会、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市考核办、网信办、统计局、财政局、工信委、公安局、市政府督查室、重大项目办、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统筹安排、综合协调、任务下达、数据汇总、会议筹备、宣传报道、监督检查、约谈问责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开设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宣传专栏,全程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并对项目建设中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曝光。

市公安局负责:对阻碍项目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市监察委负责:对项目推进不力,严重影响年终目标考核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市委考核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将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与季度、年度目标考核紧密结合;

市统计局、发改委、重大项目办负责:指导、督促项目单位按照统计制度进行数据入统,重点项目考核与统计制度紧密协解,防止项目虚报开工和漏统现象发生,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及时准确纳入统计;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会同各县区财政部门严格调度平衡好项目年度投资资金量,对于具备开工条件的财政投资项目及时拨付启动资金;

市金融办负责:协助项目单位做好项目融资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主动服务,形成合力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包抓责任制,各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圆满完成;二是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在税收、科研、金融、土地、人才、管理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实施强有力的环境保障措施。项目管理部门要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对妨碍项目推进建设的因素进行及早处置和预防,营造良好的营商、招商和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项目报批、建设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服务,对政府投资的项目,项目审批通过后,财政部门要确保资金尽快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能便则便、能快则快、难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勇于承担责任,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各责任领导要深入一线,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协调问题不过夜,努力为项目建设排忧解难;四是按照“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系统谋划,整体部署,抓早动快,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用、早发挥效益,要确保投的进,数得出,经济成果及时有效进入统计数据库。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

考核工作具体由市考核办牵头,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国资委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1.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1)考核对象。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中省驻延单位。

(2)考核内容及方法。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目标任务,针对不同考核对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分类设置考核指标;按照分类考核对象,分县区组、部门组、企业组分别实行量化考核。

1>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考核内容包括固投增长、民间投资占比、重点项目开工率、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等四大类;

2>市级有关部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投资增长、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工作等。

3>中省驻延单位重点考核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奖惩措施

一是对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成绩前三名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对市级部门组和中省驻延单位组前三名,给予通报表扬。二是对推进项目建设和投资入统工作后三名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级部门由市政府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由市政府督查室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跟踪督办,督促各项目责任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延安市201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县区计划.doc


2.延安市201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区域计划.doc

3.延安市201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部门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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