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113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持续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2:52:56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持续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延政办函〔2017〕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受青藏高压东移影响,我市从7月7日以来,大部分县区日最高气温持续高达35℃以上,其中黄河沿线地区最高气温达到38℃。市气象台7月7日16时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10日11时30分升级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11日10时升级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4天,我市高温天气仍将持续。为积极做好持续高温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高温天气不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也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切实加强对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省市有关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规定,坚决做到各项应对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防范到位,切实解决好高温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困难和问题。

二、切实加强高温天气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

市县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进一步加强对高温天气预报,及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手机等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和高温天气预防措施建议。要搞好对卫计、交通运输、农业、电力、供水、建筑等重点行业的气象服务,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各县区和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高温防范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科普知识,增强广大群众自身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全力做好群众生产生活保障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生活,特别要关注贫困家庭、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和群体,做好相关防暑降温工作。卫计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组织各医疗机构做好高温中暑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公安部门要落实本系统高温防御措施,加强治安巡查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特别是交警部门要在做好道路交通的组织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上路执勤干警的防暑安全防护工作;工商、食药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监管工作,及时提醒、监督餐饮单位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各类学校的防暑降温工作,严防学生中暑、溺水等伤亡事故;住建部门要落实本系统、本行业及全市建设工程的高温防御措施和生产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车站等客运重要环节防暑降温工作,保证饮水、消暑药品供应,合理安排司乘人员工作时间,确保高温天气下安全运营,落实本系统、本行业及建设工程的高温防御措施和生产安全;城管部门要加强供水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保证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电力部门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确保电力供应;林业和消防部门要做好森林防火和易发火灾部位的隐患排查工作,防火专业队伍要严阵以待,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快速妥善处置。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切实做好群众工作。

四、切实做好抗旱工作

市县防汛抗旱部门要加强旱情监测,做好水量供需平衡分析,修订完善应急抗旱供水方案。要根据应急预案做好技术、物资和机具等抗旱准备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加强水源统一调配与管理,特别是调度好承担城乡供水任务的水库,在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前提下,保障重点部门和重要工业用水,兼顾农业、一般工业和环境用水。

五、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按照高温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适时启动相关响应,重点要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严防各种安全灾害事故发生。要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特别是要合理安排高温、露天和高空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备足防暑降温物品和急救药品,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的通风、隔热、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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