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14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延安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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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延安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延安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延安市成品油市场

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为巩固2016年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整顿成果,确保治理成品油市场秩序常态化,落实市内国V油品全覆盖和“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目标任务,从2017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将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活动。按照《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油整发〔2017〕1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市内国V油品全覆盖和“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计划为总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整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建立成品油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副市长杨光远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牛永红、市商务局局长燕胜利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延安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燕胜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副调研员王鹏同志兼任,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

三、整顿内容

(一)依法取缔查处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取缔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证照的加油站(点),依法查处经营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

(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购进、销售成品油行为,打击超范围经营、出租证照、缺斤少两、价格欺诈、偷税漏税、商标侵权、乱挂标识等损害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三)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油品行为。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劣质成品油,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为,依法处罚相关企业和责任人。

(四)依法查处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行为。查处未取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流动销售成品油行为,依法查扣非法运输、销售车辆。

(五)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油行为。查处未按公安部门规定实名登记查验购买人证件、单位及购买数量、用途等信息,擅自销售散装汽油行为,依法处罚相关企业和责任人。

(六)依法查处违规新建、改扩建加油站(点)。查处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新建、改扩建加油站(点)行为,依法处罚相关企业和责任人。

(七)依法查处违规储油行为。坚决查处未经商务、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的私自非法储油行为。

(八)依法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对已取得部分证照但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责令停止营业,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对已被拆除的加油站要收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吊销经营资格。

(九)整治硬件设施不达标现象。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环保、消防、防雷等硬件设施的整治力度,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严肃查处,限期整改。

四、工作分工

(一)商务部门。牵头负责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工作。会同工商部门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行为,重点查处“未批先建、私自迁建、私自改扩建”和“无证经营、伪造证书经营、租赁证书经营”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成品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运输成品油车辆和非法销售散装汽油加油站(点)。对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和专项整顿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立案侦查,制止阻碍或暴力抗拒执法行为。

(三)工商部门。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营业证照、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处无证照营业、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负责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监部门。负责经营汽油加油站和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经营安全管理,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经营活动。

(五)质监部门。牵头负责查验加油站(点)加油机是否合格,惩处计量违法行为;加强生产环节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检定生产不合格成品油行为。

(六)环保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储运销的环保违法行为。加强对假冒伪劣油品无害化处理及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负责督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油气回收治理和双层罐改造工作,对未按期完成的依法处置。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阶段(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各县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商务、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对当地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生产环节上,要查指标、查流向;流通环节上,要查购进渠道,严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之外的成品油进入流通环节,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

(二)整治阶段(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2月15日)。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由商务部门牵头组成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整改一个公开一个,办结一个销号一个。

(三)总结阶段(2017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25日)。各县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直相关单位要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成品油办,联系人:张虎,电话:0911-2161156)。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监管长效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检查,依法整顿。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按月通报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进展情况。

(二)注重实效,健全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协调商务、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将全面巡查与针对性检查相结合,对违法违规企业要及时发现,提早查处,扎实整改,确保专项整顿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开展“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全市成品油市场良好秩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成品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性,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并参与专项整顿工作,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或责任人要公开曝光,跟踪报道典型案例,营造强有力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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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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