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6〕344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6:41:21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通知》










龙政办〔2016〕3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是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的重要途径,是工会从源头上参政议政的好形式。为进一步密切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推动工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经商市总工会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区)政府与总工会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过商议可随时举行。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将这一制度延伸到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

(二)沟通协调确定议题。联席会议议题由总工会负责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准备好联席会议内容,提出建议和对策;政府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或以协商会方式征询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三)做好联席会议筹备工作。联席会议筹备工作由政府办公室和总工会共同承担。联席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出席会议。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确定参加会议人员。总工会负责准备有关会议材料。

(四)形成会议纪要。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以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各方要认真抓好落实。

二、注重联席会议质量

联席会议议题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扣紧企业所需、职工所盼、政府所能,突出主题深入研究,实实在在为基层和广大职工办实事。要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采纳基层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因客观因素制约、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宣传解释,切实增强议定事项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及时回应改革发展中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关切。

三、督促议定事项落实

政府办公室和总工会要共同抓好会议制度、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每次联席会议要报告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重视扩大社会影响

根据联席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相关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劳动模范和一线职工代表等列席会议。要及时宣传报道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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