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6〕254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强居民住宅和小场所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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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强居民住宅和小场所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6〕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认真吸取居民住宅及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火灾防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加强居民住宅和小场所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加强居民住宅和

小场所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居民住宅和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以及“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统领作用和各级行业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居民住宅和小场所火灾防控,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依托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张斌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林庆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王瑞担任,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管委会要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乡镇(街道)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督促各乡镇(街道)网格力量每月一次、村居(社区)网格力量每周一次开展针对性的消防排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集中组织开展“四清一查”工作,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二)加强居民电动车火灾防范。各地要以龙岩市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根据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加强全省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细化落实经信、质监、工商、住建、公安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组织、单位的职责。深入推进电动车火灾防范四项重点工作,即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源头管理;推动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设施建设;清理居民楼院门厅、楼梯间和楼道,排查整治电动车火灾隐患;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针对性宣传教育。

(三)加强居民住宅楼电气火灾防范。各地电力部门要根据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和国网龙岩供电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居民住宅楼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重点针对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老旧居民楼,部署开展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表箱与配电箱及线路与电缆等配电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督促直属企业和行业系统单位对单位配电设施、管道井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街道)要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居民住宅和村民自建房公共区域集中清理工作。

(四)持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各地要坚持简易实用的原则,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并扩大应用范围。各地要根据《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精神,强化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按照“上级补助、本级出资、公益引入”的思路,拓展资金渠道。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社会认知度,不断增强公众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积极性。年内,新罗区、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长汀县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数应不少于260个,经开区应不少于80个。

(五)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的作用。各地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利用微型消防站“打早、打小”的特点,将分散的微型消防站纳入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建设,实施统一调度指挥,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做到“会接警出动、会操作器材、会实施扑救、会开展检查、会组织宣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确保年内50%的重点单位、3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

(六)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宣传小场所、居民住宅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常识、电动车火灾防范知识和火灾现场逃生自救技能。要依托电视台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滚动字幕,依托广播重点时段播防消防公益广告。要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平安行”活动,发放防火安全倡议书、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及相关宣传资料,特别要对进城务工人员、中小学生、孤寡老人等群体加强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发动“网格员”、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等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消防宣传“进村入户”活动。要发动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村(社区)、住宅小区的科普宣传栏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居家消防安全提示》、《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提示》等宣传海报,原则上要覆盖每个村(社区)和住宅小区。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县级政府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管委会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逐一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的具体职责,督促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工作检查,并纳入夏季消防检查考评内容。

(二)乡镇(街道)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辖区管理责任,将电动车火灾和居民住宅楼电气火灾防范列入日常消防安全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辖区农村、社区的隐患排查,组织村(居)委会、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社会单位保安等机构和人员深入开展对辖区居民楼、商业店铺“四清一查”工作。

(三)行业部门职责。经信、质监、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电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生产、销售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和规定,避免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流向市场。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管理服务分建筑内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管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点,采用有效的防火分隔和完善相应配套充电设施,配齐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国网龙岩供电公司要深入开展居民住宅楼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县(市、区)供电公司开展剩余电流保护装置、表箱与配电箱及线路与电缆等配电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他部门应结合实际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及电气线路火灾防范,加大本系统本部门消防常识宣传普及。

(四)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职责。各地公安机关要督促派出所结合社会治安夏季综合整治“红土飓风”3+N专项行动,加大辖区“九小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确实加强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镇街负责人、村两委、派出所民警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加强网格排查的技术指导;进一步推动弱势群体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指导社区及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25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

(二)全面开展阶段(8月25日至9月15日)。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开展居民住宅和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建立相关资料台账。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实时跟踪督促。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20日前)。市政府依托市消防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开区管委会及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验收,考评内容纳入夏季消防检查考评内容;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管委会要将制定的实施方案于2016年8月30日前邮寄报送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电话:0597-296885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月23日还要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附件:1.居家消防安全提示

2.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消防安全提示

3.电气火灾防范工作台账登记表

4.电动自行车集中打假行动统计表

5.全市居民住宅和村民自建房公共区域集中清理工作统计表

6.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情况统计表





· 龙政办〔2016〕254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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