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6〕200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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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6〕2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龙岩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6〕9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72号),加快推动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追溯体系建设合力;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平台资源,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坚持数字福建总体框架与标准规范,推动各类追溯技术系统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提高运行和监测有效性;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覆盖全市、连接全省的重要产品追溯平台体系,进一步提高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大幅提高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比例。逐步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统筹规划。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围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品,统筹规划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作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七大类重点产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由点到面,逐步推开。有条件的地方、部门可针对部分安全风险隐患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产品,依法强制推行信息化追溯体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卫计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销社,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

(二)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各部门积极开展肉类、家禽、禽蛋、大米、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水产品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标准规范的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追溯管理。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

(三)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以统一编码为溯源手段的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

(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市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的追溯与监管链条。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

(五)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兽药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流向可追溯为主要内容,推进农业生产资料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构建监管平台,实行农业生产资料入市经销备案审核、统一经营登记,建立农业生产资料购销电子台账和诚信档案、实名购销制度,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资料购、销、用全过程流向可追溯。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经信委、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

(六)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安监局、经信委、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

(七)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以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经营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稀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到流通、出口全过程追溯管理。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国土资源局,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产品名录。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卫计委、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销社,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前

(二)建立部门追溯系统平台。各有关部门统筹部署本行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在省直部门追溯系统平台框架内建立部门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子平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卫计委、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销社,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前

(三)建立全市重要产品追溯数据统一平台。统一数据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依托市县两级政务服务总线,推进部门相关系统数据共享和流程互通,并推动企业数据和系统接入,实现政府和社会追溯数据融合。通过龙岩市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依托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建立产品追溯大数据平台。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商务局、经信委、卫计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销社,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

完成时限:2020年前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公益性事业,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推进措施,分类指导、分步推进;要督促引导生产经营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 

(二)鼓励引导,强化责任。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和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基于统一编码技术、线上线下一体的信息化追溯体系;鼓励和引导外贸企业兼顾国内外市场需求,建设内外一体的进出口信息化追溯体系。行业协会要创新自律手段和机制,推动会员企业主动建设追溯体系。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传播追溯理念,推动形成关心追溯、支持追溯的市场环境。加大建设成果宣传,提高追溯产品知名度,鼓励消费者采购可追溯产品,主动索证索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的追溯的氛围。

(四)加大投入,示范先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培育创新创业新领域,完善配套服务产业类;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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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龙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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