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1〕6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10-06 12:37:02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杭政函〔2021〕6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7〕161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rule/121140.html

本文关键词:杭政函,杭州市,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