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办文〔2016〕9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郑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6-11-17 03:05:17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郑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郑政办文〔2016〕91号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拓展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郑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郑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 (郑发〔2015〕11号)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让基层人民群众参与政府立法活动,让政府立法工作切实接地气,提高政府立法的质量和效果。

二、组建情况

郑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组建,按照基层群众组织与专业性社会组织相结合的模式,采取自主申报、基层推荐和邀请参与等方式,经研究筛选和审查论证,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28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分别由市直执法部门、县 (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基层执法机构、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行业协会、高校法学院系、社科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事业单位、产业聚集区等单位组成。

三、主要职责

郑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对全市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和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国家、省、市的立法征求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已公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宣传,对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以第三方名义起草立法项目草案;

(五)参加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

(六)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立法调研活动和立法课题研究;

(七)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立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

(八)对市政府法制办的其他立法工作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郑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是全市政府立法工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和纽带,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采取座谈、论证、发放问卷、数据统计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起草、协商与评估工作,争取让政府立法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

各个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立法方面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等日常性事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影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发挥载体作用。


附件:郑州市政府立法 基层联系点名单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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