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7〕44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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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7〕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7日


西安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五年行动计(2017-2021年)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为提高全市普通高中办学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主发展,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化、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快学校硬件、软件建设为主要任务,调整学校布局、整合学校资源,实现全市普通高中布局合理、资源集中有效,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加快学校设施设备建设与配备,实现办学条件现代化;强化课程规划建设,突显办学传统与特色,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品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特色高中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高品位、精内涵、强特色”的西安教育发展总体工作定位,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优质发展,推动特色发展,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聚焦高考制度改革,创新育人环境,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塑造教育家型校长、专家型教师队伍,强化课程规划建设,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到2021年,形成结构合理、优质共享、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教育新格局,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年度目标。

2017年,创建省级标准化高中3所、省级示范高中3所。建设市级重点学科50个。建立“教育家型校长工作室”6个,建设“名师工作室(坊、站)”10个。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示范学校5所。

2018年,创建省级标准化高中2所、省级示范高中3所。建设市级重点学科55个。建立“教育家型校长工作室”4个,建设“名师工作室(坊、站)”10个。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示范学校6所。

2019年,创建省级标准化高中2所、省级示范高中2所。建设市级重点学科62个。建立“教育家型校长工作室”5个,建设“名师工作室(坊、站)”15个。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示范学校7所。

2020年,创建省级标准化高中2所、省级示范高中2所。建设市级重点学科63个。建立“教育家型校长工作室”3个,建设“名师工作室(坊、站)”10个。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示范学校7所。

2021年,创建省级示范高中2所。建设市级重点学科40个。建立“教育家型校长工作室”2个,建设“名师工作室(坊、站)”5个。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示范学校5所。

三、重点任务

(一)有效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

加快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大普通高中布局规划、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初、高中分离,提高办学规模效益。按照每10万人口设置一所普通高中的要求,结合全市区域人口分布、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普通高中教育性质,合理确定区县高中学校数量及布局。撤并生源不足、规模较小、质量薄弱的学校,对近三年未招生的学校取消其高中建制,对2018年未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标准的学校不再下达招生计划。适度扩大规划定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力求每所学校至少达到18个班的规模。普通高中学校数量由现有的156所整合到135所左右,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标准,陕西省示范高中占比达到25%。

(二)加强学校设施设备建设与配备,改善办学条件。

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重点加快实验功能部室、通用技术教室、图书馆(室)等建设,完善体育、艺术教育场馆,配齐音体美、心理健康、卫生保健等方面器材,全面满足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创新实践、社会参与等方面发展需求。建成特色学科探究实验室50个、创新教育实验室或创客空间40个、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25个。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应用,依托区域教育云和智慧校园,构建智能化、个性化、多元化的信息化体系,建设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教育管理平台,创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环境。

(三)加强课程规划建设,提升内涵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构建基础课程、拓展课程和特色课程等课程体系,开设多样的选修课程,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全面发展、个性特长发展的需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生生涯规划、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国际理解教育等课程建设。立足学校历史积淀、文化底蕴、地域资源,开发具有丰富内涵的校本课程。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各建设优势重点学科2—4个,形成示范精品课程3—6个。

(四)深化教学改革,提升办学质量与水平。

遵循教学新特质要求,增强课堂教学渗透力,提升教学实施执行力,推广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与启发、讨论、参与的教学方式,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评选出优秀教学案例8—12个。建立“STEAM”教育试验学校10所、创客教育试验学校20所,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实践能力。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课堂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研究,破解教育教学改革难题,强化教育科研成果实践应用,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完成市级以上研究课题2—3个。加强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育人,全市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35所,持续推进“春笋计划”项目,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国防人才预备班等,培养600名具有创新意识、科学精神的基础学科领军人才。

(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育人水平。

着力打造教育家型校长队伍,创新校长队伍管理机制,拓宽校长成长发展形式,提升校长的价值领导力、组织领导力、质量领导力,培养教育家型校长20名。着力打造专家型教师队伍,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卓越校长领航培训、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农村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等培训项目,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市级教学名师50名,学科带头人100名,教学能手500名,每所省级示范高中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或特级教师。建立“教育家型校长工作室”20个,建设“名师工作室(坊、站)”50个,全市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占比达到18%。进一步完善“评聘结合”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和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六)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推行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着力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发展战略远景规划,创新办学理念,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人事薪酬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改革,更新教育管理手段。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学校章程建设,深化民主管理,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创建现代学校管理示范校5所。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建立校长职级制改革样本校3所。全面落实素质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育人模式、文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一校一品”的办学特色,满足不同潜质和志趣学生的发展需要。全市建立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示范学校30所。

(七)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

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客观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规范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指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坚持将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向区域内初中分配,继续实施综合素质考试。构建科学的、定量的、常规化的教育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教育质量评价激励机制和质量评估监测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发展。

建立市、区县两级政府全面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发改、教育、规划等部门负责制定布局调整规划及政策措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经费投入及制定支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的优惠政策。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做好项目供地及用地规划、调配等工作。编制、人社、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师资补充,增加学校优质特色发展所需教师编制,开通引进硕士研究生、专家型教师的绿色通道。

(二)明确重点任务,加大经费投入。

市、区县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设立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布局调整、设施设备建设、高考改革实施、课程规划建设、教学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学校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支持民办及其他部门办普通高中按照隶属关系加大资金投入,解决学校建设发展所需经费。公办普通高中所需建设项目及设施设备配备资金,剔除中省补助后,市与临潼区、户县、周至县、蓝田县按7∶3的比例分担,市与其它区县按6∶4的比例分担。

区县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化解普通高中教育债务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全面化解2014年已锁定的普通高中债务。市财政按照化解债务数额的50%对区县予以奖补,切实减轻普通高中学校债务负担。同时,区县政府要确保投入足额资金,支持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不能产生新的债务。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目标实现。

市、区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对区县政府和学校综合督导范围,适时组织专项督导。责任督学要将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工作实施情况作为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督导。建立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市教育局要广泛宣传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效凝聚社会共识,赢得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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