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发〔2017〕26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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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7〕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9日


西安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深化行政效能革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五星级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市、区(县、开发区)、街(镇)三级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一些重点部门和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开发区率先突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因事制宜,分步快走。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制订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批公布。

——条块结合,形成合力。市级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在梳理公布本部门事项清单的同时,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力度。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要不等不靠,切实抓好落实。

——创新方式,提升服务。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大厅融合发展,提高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统称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分析,形成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到2018年3月底前,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

(四)实施主体和范围。

实施主体为市级有关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事项范围包括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的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及其他服务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承担的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

二、实施步骤

(一)公布第一批清单(2017年3月)。

对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级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和区县、开发区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调查,重点梳理哪些事项已实现或能实现“最多跑一次”,集中公布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二)全面实施(2017年4月—12月)。

依据《市级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市政发〔2016〕27号),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16〕108号),细化具体办事清单,分清主项、子项、办理项,按照办理项确定事项清单。围绕“最多跑一次”目标,通过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减少前置、编印标准化办事指南、开通网上办理、证件邮递送达等形式,为每个事项量身定制优化举措。各单位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分步快走的要求和由易到难、由点到面的顺序,制定分批次执行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

年底前各区县、各开发区及各部门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数必须达到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70%以上。

(三)攻克难点和总结评议(2018年1月—3月)。

重点突破受客观原因制约,需要上级支持、多部门联动,工作复杂敏感、社会影响大,较难实现的事项。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最多跑一次”工作进行评估评议,及时向社会通报评议结果。

三、改革举措

(一)理顺体制集中办。

1.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在编制、人员不变的情况下,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审批处室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并做到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审批率。各部门设立的办事大厅作为分中心,要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各区县、各开发区要按照“凡审必进、应进尽进”的原则,将面向群众和企业办理的事项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2.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结合自贸区建设,率先在西咸新区、高新区、国际港务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设立行政审批局,实现“一局一章”管审批。

3.设立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市行政审批工作的统一管理,对市政务中心运行的管理,以及对各区县、各开发区政务中心(审批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等。

(二)深化改革简化办。

4.促进权力清单“瘦身”。持续推进简政放权,通过减少前置审批、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让群众和企业共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红利。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公布需要群众出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

5.推行容缺受理和审批承诺制。对具备基本审批条件、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但其他辅助材料欠缺的办件,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先期予以受理和办理,同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所缺材料补齐。

6.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对投资项目类等复杂审批事项,应用“一站式”联办审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等工作机制,提供批前指导、联合踏勘、联审联批、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企业登记制度,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建设,推行证照联办。

8.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各审批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要全面落实国家《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明确行政审批服务要素标准、流程标准、裁量准则标准和服务方式标准,编印标准化办事指南,加强标准化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做到咨询一次写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

(三)放权便民就近办。

9.实施精准协同放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痛点”、瞄准“堵点”,依法依规理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层级,进一步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跨部门、跨领域的审批事项,相同或相近类别的要一并取消或下放,关联审批事项要全链条整体取消或下放。

10.完善四级政务(便民)体系。加强区县、开发区政务中心建设和镇街、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四)转变方式网上办。

11.提升优化西安政务服务网。整合网上服务资源,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统筹建设西安政务服务网。建设涵盖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覆盖市、区县(开发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包括自然人、法人办事和行政审批、涉审中介、便民服务、阳光政务、数据开放等“2+5”模块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实现在线提交、在线审核、在线反馈。

12.加快建设公共数据平台和统一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全市自然人、法人综合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库,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加快市级部门(系统)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功能升级、联通整合,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建立“最多跑一次”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范围。

13.完善“四端”服务。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在提升“实体端”、“PC”端功能的基础上,重点扩展“移动端”和“自助端”服务设施和功能。提升“西安审批服务”移动客户端功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推广自助服务端,方便群众自主查询和申报。

14.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扩大西安电子政务外网连接范围,纵向延伸到镇街和社区(村),横向连接到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以信息化助推“最多跑一次”。

(五)改进作风帮助办。

15.建立完善审批代办帮办机制。市政务中心要将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扩大到群众和企业办理的所有事项。区县、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审批代办机构,具备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服务外包的方式,向企业群众提供帮办服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16.加强代办员队伍和企业联络员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强、服务态度好的专、兼职结合的代办员队伍,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加强企业联络员队伍建设,对企业经常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办事能力。

17.培育规范中介服务。发挥好中介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作用,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审查通过率。

(六)强化保障高效办。

18.建设窗口服务铁军。加强业务培训和作风效能建设,提升窗口一线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审核合一”比例,缩短办结时间。建立改革容错机制,为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9.开通快递送达服务。推行快递免费送达和免费发放数字证书服务,优化投资创业环境,降低创业成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取件环节不跑腿。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效能革命”的具体路径。各区县、各开发区及市级各部门要站在满足老百姓需求、顺应群众和企业呼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政府自身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勇于担当、锐意改革、狠抓落实。西安市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的综合改革组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整体推进,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具体工作由市编办、市政务中心牵头负责。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领导小组下设的综合改革组要会同法制组明确“最多跑一次”的内涵和工作标准,推动各区县、各开发区和市级各部门按标准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进度要求。各级政务中心要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效能。各区县、各开发区及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最多跑一次”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考核监督,加大推进力度。领导小组下设的督查组要牵头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查机制,加强对各区县、各开发区及市级各部门工作的检查督查,把群众和企业的评价纳入考核督查机制,通过群众反馈,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自身改革,确保全市标准一致、改革同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单位,要启动问责机制。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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