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7-12-11 19:45:59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根据空气质量应急管控要求,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市政府决定在主城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日7:00至21:00,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包括节假日与双休日。

二、限行范围

(一)限行区域

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包括以上四条道路)。

(二)限行车辆种类

除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学校校车、银行运钞车外的机动车。

三、限行期间,市区内公交车免费乘坐。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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