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办发〔2018〕86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瓜果飘香进小区活动实施方案和2018年度兰州市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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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瓜果飘香进小区活动实施方案和2018年度兰州市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8〕8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为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有关精神,有效解决全市瓜果农自产应季瓜果销售困难,降低本地瓜果上市后瓜果农占道销售对城市环境卫生的影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瓜果飘香进小区活动实施方案》和《2018年度兰州市应季自产自销瓜果临时摊点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57

 

 

 

2018年瓜果飘香进小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小区本地瓜果购销环境,降低本地应季瓜果上市后瓜果农占道销售对城市环境卫生的影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为全市各物业小区业主打造便捷的生活条件,全力推进宜居、文明、和谐的物业小区建设。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惠民、为民”工作目标,依照“因地制宜、规范布局、强化管理、便民利民”的原则,引导应季瓜果流动销售摊点进入物业小区固定销售区域,助推应季瓜果从田间地头到市民餐桌直销通道建设。

 

三、服务范围

 

户籍属兰州市(三县五区)应季瓜果自产自销农户。

 

四、活动时间

 

201861日—20181015

 

五、工作内容

 

重点以入驻近郊四区物业小区为主,在摸清全市自产自销瓜果农民数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瓜果农进驻物业小区,加强对物业小区瓜果销售摊点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城关区黄河以北、安宁区和西固区各物业小区的开放力度,增加瓜果销售摊点数量。同时,进一步扩大“瓜果飘香进小区”活动开展范围,将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以及兰州新区、高新区纳入活动开展范围。

 

(一)掌握信息,摸清销售农户和开放小区的数量。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各区县要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统计本辖区内计划进驻物业小区销售瓜果的农户数量、农户基本信息、销售瓜果品种等,并报市农委汇总;同时,对辖区内各物业小区进行认真走访,充分掌握小区可开放设立瓜果销售摊点的地址、摊点设置数量等情况,并如实填报《2018年“瓜果飘香进小区”摊点统计表》后,报市房管局汇总。(工作时限:530日前完成)

 

(二)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设物业小区销售摊点。各区县组织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听取小区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规范的布设瓜果销售临时摊点,摊点的设置既要方便居民购买,又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时限:530日前完成)

 

(三)规范程序,加强物业小区瓜果销售点的监管。市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分工开展工作。按照各区县统计上报、市农委统一培训、各区组织街道合理分配、各部门加强监管的流程,各司其职,确保活动开展期间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工作时限:活动全周期)

 

(四)强化监管,保障瓜果食用安全和小区秩序。各区县政府、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小区瓜果销售摊点的联合监管,依据各自职责,定期对销售摊点的瓜果质量和进驻小区销售瓜果的农民服从日常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不服从管理的予以清退。各区县要组织街道、社区每日巡查辖区内物业小区瓜果销售摊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矛盾立即化解,并指导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的服务管理。(工作时限:活动全周期)

 

六、责任分工

 

市房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加大物业小区开放力度,合理布设物业小区内销售摊点;根据各区县报送的物业小区开放摊点数量和进驻情况,汇总统计相关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推进“瓜果飘香进小区”活动工作落实。

 

市农委负责汇总各区县报送的计划进驻物业小区销售本地应季瓜果的瓜果农户数量、农户基本信息、销售瓜果品种等情况,做好各区县瓜果农和农产品产销衔接,并及时与市房管局、市城管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瓜果产地检测部门加大食用农产品检测力度,向经检验合格的瓜果农出具准出证明;组织对瓜果农进行统一培训,建立瓜果农销售信用管理机制,对服从相关部门管理、农产品质量优良的农民,在下一年度予以优先考虑进驻物业小区销售,对农产品质量不合格、不服从相关部门管理的农民在下一年度不予安排进驻物业小区销售。

 

市食药监局负责加快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验检测、日常监管,以及问题处置等长效机制;督促和指导各区县对上市销售的瓜果食用安全进行日常监管,对进驻小区销售的瓜果进行定期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瓜果,会同小区所在区政府及街道、社区对瓜果农予以清退。

 

市城管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进驻物业小区的瓜果农进行监督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瓜果农,督促辖区城管执法部门配合街道、社区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予以清退,定期对物业小区瓜果销售摊点服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区县执法局,向取得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合格证的瓜果农发放小区销售准入证。

 

市公安局负责畅通瓜果运输车绿色通道,办理临时通行证,加强直销车辆进出城区管理,开展安全驾驶、依法装载、合规运营检查,配合各街道在有条件的路段设置运输车辆停放点,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和指引。

 

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负责定期对物业小区瓜果销售摊点进行检查,查处短斤少两、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市场秩序。

 

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负责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动力和创造力,促进本地农产品网络销售,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多种形式的联营协作关系,拓宽农产品进城销售渠道。

 

各区县政府负责摸清瓜果农的数量,做好统计和信息登记,及时向市农委报送相关情况;协调开放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物业小区,合理设置摊点;组织区县食药监、城管执法、工商、物价等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做好瓜果进小区管理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加强对开放小区摊点的日常监督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瓜果农进驻小区的销售问题。

 

街道、社区负责根据农户销售瓜果是否易保存情况,合理安排持相关证件的瓜果农进驻小区进行销售,并登记备案;对小区销售摊点的日常巡查监管,指导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摊点销售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配合农委、食药监、城管、工商、物价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工作,配合交警部门开展瓜果运输车辆的定点停放工作;做好开放物业小区业主的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及时上报“瓜果飘香进小区”活动的相关信息。

 

市物业行业协会配合市房管局,积极引导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本次活动,开放符合条件的物业小区、合理设置销售摊点、加强销售摊点的日常管理;与各街道、社区配合做好开放物业小区业主的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瓜果飘香进小区”活动的开展,负责小区销售摊点的管理,确保进驻小区的瓜农、果农严格按照小区管理规约,在指定区域销售瓜果;监督瓜果农保持小区的日常环境卫生,随时了解小区业主对“瓜果飘香进小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街道、社区反馈;配合街道、社区和市物业行业协会做好小区业主的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高效落实工作安排。市相关单位和各区县要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把强化城市管理,为市民创造便捷生活条件,为瓜果农建立销售渠道作为本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加强监管,严厉查处随意停止、调整瓜(果)农销售时间,违规收取费用问题,确保本次活动的各项要求部署落到实处、惠及市民。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小区氛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本次活动的宣传力度,深入广泛宣传“瓜果飘香进小区”活动的推广目的和有关政策,力争让更多的业主接受和支持本次活动、让更多的小区开放设置临时摊点,形成人人参与城市形象维护、人人支持城市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疏导,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在摊点设置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倾听业主意见、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放在首位,加强与小区业主的沟通与协调,消除居民误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同时,根据业主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合理开展临时摊点的日常监管,打造和谐、卫生、便捷的小区生活环境。

 

市农委联系人:冉振军     联系电话:8870145

 

市房管局联系人:谢谨鸿   联系电话:13609320111

 

市城管委联系人:滕 英   联系电话:13519667997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系人:李 扬  联系电话:13399312468

 

 

 

2018年度兰州市应季自产自销瓜果

 

临时摊点设置管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解决我市瓜农、果农进城销售自产应季瓜果的困难,方便市民就近购买瓜果的需求,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同时,全面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新要求。

 

二、工作原则

 

按照“部门联动、属地管理、保障有力”和“先入居民小区、后进背街小巷”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在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按照统一规划定点、统一设置标准、统一规范管理的要求,通过控制点位、控制数量、控制准入对象等方式,科学、合理、规范的设置应季瓜果自产自销临时摊点。

 

三、设置对象

 

户籍属兰州市(三县五区)应季瓜果自产自销农户。

 

四、设置时间

 

201861-1015日。

 

五、责任分工

 

各区县政府负责对有意向进入近郊四区销售的本辖区农户进行摸底,核实服务对象提供的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证明、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拟销售瓜果品种、数量、销售时间及意向区域等信息,及时向市农委报送相关情况;远郊区县政府负责对进入本区县政府所在地居民小区、背街小巷销售的临时摊点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近郊四区政府负责组织区城管执法部门、街道、社区做好临时摊点工作,指导城管执法部门、街道、社区加强对临时摊点的日常监督管理。

 

市农委负责汇总有意向进入近郊四区销售的农户信息,并按照“先入小区、后进背街小巷”的要求分别向市房管局、市城管委进行反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瓜果产地检测部门加大食用农产品检测力度,向经检验合格的瓜果农出具准出证明;组织对瓜果农进行统一培训,建立瓜果农销售信用管理机制,对服从相关部门管理、农产品质量优良的农民,在下一年度予以优先考虑安排临时摊点销售,对农产品质量不合格、不服从相关部门管理的农民在下一年度不予安排临时摊点销售。

 

市食药监局负责加快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验检测、日常监管,以及问题处置等长效机制;督促和指导各区县对上市销售的瓜果食用安全进行日常监管,对销售的瓜果进行定期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瓜果,会同相关部门对瓜果农予以清退。

 

市房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县加大物业小区开放力度,合理布设物业小区内销售摊点;对进驻居民小区临时销售摊点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协调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摸排可设置临时销售摊点的背街小巷具体点位,并与公安部门对临时销售点位进行审核,核发临时销售摊位证,加强临时销售摊点的日常监管,督促辖区城管执法部门配合街道、社区对不服从管理的瓜果农予以清退,取缔未经核准擅自设置的流动瓜果摊点。

 

由市公安局负责畅通瓜果运输车绿色通道,办理临时通行证,加强直销车辆进出城区管理,开展安全驾驶、依法装载、合规运营检查,在有条件的路段设置瓜果运输车免费停放点,并会同市城管委对背街小巷临时销售点位进行审核。

 

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负责定期对瓜果销售摊点进行检查,查处短斤少两、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市场秩序。

 

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负责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动力和创造力,促进本地农产品网络销售,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多种形式的联营协作关系,拓宽农产品进城销售渠道。

 

六、工作要求

 

(一)合理设置,规范布局。各区县在本辖区住宅小区瓜果摊点设置已饱和的前提下,根据辖区居住人口密度、道路建设和通行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在背街小巷设置销售点位,既要方便市民就近购买瓜果,又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工作生活,不得影响消防、交通和市容市貌,严格定点、定数、定面积,务必把便民服务工作做实做细。

 

(二)部门联动,明晰责任。按照“谁核准、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层级责任制。市相关部门、区县政府要细化工作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到人,做到核准环节科学规范、简便快捷,日常管理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要简化核准进城销售流程,适时对销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自产自销摊点名符其实,以销售本地自产瓜果为主,杜绝搭售其他非农产品。

 

(三)规范秩序,监管到位。市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服务意识,不得随意停止、调整瓜(果)农销售时间和点位,不得向规范设置的瓜果摊点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在主次干道设置摊点。要加强对季节性瓜果销售农户的宣传教育,督促销售农户遵守城市市容环境及物业小区相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环境秩序、做到诚信经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给予批评教育,不服从管理的要予以清退。要严格在规定销售区域销售,不得超出确定的点位进行经营,车辆摆放整齐,统一入、退市时间,严格遵守运输车辆相关管理规定。要明确每个摊点必须按照包卫生、包秩序、包环境的要求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及清洁工具,瓜果皮壳不准随地乱扔,保持周围清洁卫生,做到摊收地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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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兰政办发, 兰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