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秘〔2018〕30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浏览量:时间:2018-07-06 06:16:57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合政秘〔2018〕30号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市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PM10年均值80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56微克/立方米,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省下达的816项大气治理项目全部完成。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评分,市政府决定对考核获优良等次的蜀山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包河区政府、肥西县政府、长丰县政府、肥东县政府等6个县(区、开发区)和完成考核任务较好的市城乡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等6个市直单位予以通报。


2018年,希望各通报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攻坚克难、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监管、密切协作,扎实做好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全面建成环境优美的生态之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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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合肥市,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