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办秘〔2018〕59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8-07-06 06:17:00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8〕59号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部署,2018年市政府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通过公开征集、梳理遴选和评估论证,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实施20件为民办实事事项,现将《201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民办实事是把群众当作亲人的生动实践,是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的具体行动,更是增强各部门执行力、打造人民满意政府的试金石。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实现政府工作“为民解忧更接地气,为民办事更具质感”的庄重承诺。


二、细化方案、强化落实。为民办实事每一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召集、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部门或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认真配合。要进一步量化目标任务,确定载体项目,制定措施办法,明确时间步骤;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严格实施,确保方案落到实处,确保把每一件为民办实事事项做成人民群众满意工程。


三、严格责任、确保完成。作为为民办实事事项,必须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各事项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一个具体项目、活动或建设工程,都要安排1名班子成员负责推进落实,确保完成。市政府将把为民办实事事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管理。





2018 年 4 月 2 日












201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工作方案



一、增加图书馆数量


(一)目标任务:建设市中心图书馆、城市阅读空间。


(二)载体项目:1个市中心图书馆、50个城市阅读空间。


(三)措施办法:会同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及重点局等部门加快市中心图书馆项目设计、土地划拨等前期工作,推动市中心图书馆建设;制定并下发2018年城市阅读空间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方法,大力宣传城市阅读空间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


(四)时间步骤:力争上半年完成市中心图书馆项目设计、土地划拨等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市中心图书馆。城市阅读空间6月底前完成选址和进行招投标,7月开工建设,10月底完成建设、对外开放。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重点局、市公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中小学午餐服务工程


(一)目标任务:巩固城区中小学午餐95%、农村中小学午餐50%以上提供率,进一步完善餐后管理。


(二)载体项目:学校食堂自主经营、服务外包或配餐企业组织配送等方式。


(三)措施办法:属地管理、市级统筹,调研指导、督查推进,新建中小学同步建设标准化食堂,强化食品卫生安全。


(四)时间步骤:坚持问题导向,一季度召开经验交流会,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二季度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工作,联合食药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三季度召开中期推进会,重点宣传一批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餐后管理规范的单位;四季度总结提升,进一步完善管理。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一)目标任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房屋及设施设备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二)载体项目:1.城区每个社居委免费提供不少于30平方面积的家庭医生服务场所;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3.条件成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三级医院专家门诊和会诊服务。


(三)措施办法:一是加强监管。市级督促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二是加大投入。市、县(市)区两级加大财政资金用于信息化、房屋及设施设备配套投入力度。三是实施奖补。市级财政根据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等级和地区差异等因素安排资金以奖代补,奖补资金原则上不高于县(市)区财政投入力度。


(四)时间步骤:跨年实施,2019年完成。2018年完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根据基础设施需求给予相应财政补助。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一)目标任务:巩固和完善2017年创办的辅助性就业成果,继续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二级及以上)残疾人群提供就业机会。


(二)载体项目:在条件成熟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创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三)措施办法:通过街道(乡镇)、社区(村)无偿提供适合场所、政府采购时优先采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产品、残联部门给予补贴等方式,实现残疾人康复、增收。


(四)时间步骤:6月底前巩固或完善上年度辅助性就业工作,促进条件成熟的社区(村)、街道(乡镇)兴建辅助性就业机构,推动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时优先采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产品,及时发放补贴;年底前及时督促检查,完善验收,长效运行。


(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五、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


(一)目标任务:市区范围开工建设1万个公共停车泊位,建成5000个停车泊位,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二)载体项目:开工建设城隍庙古玩城、庐州公园二期、永红路小学、固镇路公园、肥西路小学、合作化中学、铁路公园等不少于15处公共停车场。


(三)措施办法:一是加强规划引导,科学编制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二是加强调度,实施“月月调度、双月通报”制度。三是积极鼓励引导各种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


(四)时间步骤:4月底前加快推进续建项目,启动路外、路内停车统筹协调研究工作;6月底前完成《合肥市公共停车场规划整合》初稿编制,加快推进2018年度停车场设计、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9月底前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实施,完成《合肥市公共停车场规划整合》编制工作;12月底前确保公共停车泊位开工建设1万个、建成5000个。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公安局,市建投集团、市轨道公司)


六、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帮扶


(一)目标任务:帮助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的应届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全部实现稳定就业。


(二)载体项目: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促进工程。


(三)措施办法:一是积极帮助求职;二是搭建就业平台;三是多方位开发就业岗位;四是提升就业能力;五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六是鼓励创业创新。


(四)时间步骤:4月底前,开展年度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帮扶摸底工作,发放求职创业补贴;6月底前,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有关政策、服务流程;9月底,前利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及就业创业校园行”等系列活动,优先招募贫困家庭大学生;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有就业能力、就业愿望的2018届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实现就业。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七、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一)目标任务:全市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到80%。2018年建成开办公办幼儿园28所以上、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所。幼儿园明厨亮灶及信息化工程全覆盖。


(二)载体项目: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项目。


(三)措施办法:一是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市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4所以上,四县一市新建改扩建4所以上。二是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规范建设与移交,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三是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继续执行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政策,对市区的ABC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生均奖补。四是督促各地完成明厨亮灶及信息化工程,并完成市级验收。


(四)时间步骤:第一季度确定幼儿园建设项目。第二季度督促各县区幼儿园建设进度,联合市物价局对公办幼儿园生均成本进行监审,完成明厨亮灶及信息化工程市级验收。第三季度指导县区开展普惠园认定,督促幼儿园建设进度。第四季度督促各类幼儿园完成建设与移交,对完工项目进行审计,对完成明厨亮灶及信息化工程的幼儿园进行市级奖补资金兑付。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依托园林绿化项目打造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场所


(一)目标任务:建设集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园绿地,为市民增加就近休闲健身的户外空间。


(二)载体项目:城区八个区域各新增1个以上具备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复合功能的园林绿化项目。


(三)措施办法:筛选确定具体建设项目;制定项目建设规划,强化设计审查;与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相结合,最大限度提供市民更多休闲活动空间。


(四)时间步骤:4月底前项目谋划和计划申报,市林园局完成项目谋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年度大建设计划;5-11月推进实施,项目确定后按照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程序组织推进实施;12月开展复核检查验收,按相关规定申请建设费用。


(牵头责任单位:市林园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建投集团等)


九、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城市公共厕所


(一)目标任务:根据《合肥市城乡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未来三年规划新建环卫公共厕所78座。2018年全市新建、改造公共厕所35座(各区和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分别新建、改建公共厕所不少于5座)。


(二)载体项目: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工程。


(三)措施办法:一是依据《合肥市城乡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统筹安排全市公共厕所建设。二是落实并联办理制度。通过并联审批,完善建设地块规划建设手续,督促开发单位建设符合要求的公共厕所并对外开放。三是实施奖补驱动。根据各区每年公共厕所建设完成情况,按相关政策进行奖补。四是加强考核管理。将公共厕所建设纳入城管系统年度考核,定期进行督查调度,确保顺利实施,年底进行考核。


(四)时间步骤:6月份前完成规划选址;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十、增加群众性体育设施


(一)目标任务: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努力打造10分钟健身圈,落实设施管护。


(二)载体项目:150个健身苑、16个笼式多功能健身场。


(三)措施办法:一是加强领导。市体育局成立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推进。二是制定方案。摸排需求、勘察选点,汇总优选、统筹兼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三是资金筹措。采用县(市)区、开发区项目资金分付方式进行建设,即县(市)由当地政府财政列支,区(开发区)由市财政列支。四是严控质量。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建设标准,全程把关、确保质量,全面做好场地建设、器材配送、安装调试、检查验收等工作。五是建管并重。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管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器材正常使用,加大检查考评力度。


(四)时间步骤:一季度确认选点,提出采购需求,准备器材招标;二季度完善场地,完成招标,各工程项目器材开始安装调试;三季度完成器材安装调试,严格过程监管、确保质量;四季度检查验收、投入使用,建立项目档案,完善管养手续。


(牵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城乡建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惠民“菜篮子”工程


(一)目标任务:节假日消费高峰期以及特定时间段实施价格补贴,保障市民、特别是低收入户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载体项目:惠民“菜篮子”工程。


(三)措施办法:分别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启动活动:一是建立与CPI涨幅挂钩联动机制。当单月食品价格指数涨幅达到7%以上时,启动“惠民菜篮子活动”,单月食品价格指数涨幅低于7%时从次月起停止实施。二是建立与节假日消费高峰期联动机制。在选定的双休日以外的国家重要法定节假日前一周或两周,启动“惠民菜篮子活动”。三是建立与突发性事件发生联动机制。当自然灾害或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到正常的市场价格预期时,立即启动“惠民菜篮子活动”直至事件结束。


(四)时间步骤: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三个时间段开展常态化活动。步骤包括:企业申请、提交资料、考核验收、公示门店、开展活动、提交台账和活动照片等材料、第三方审计并给出报告、公示考核评分结果、公示奖补资金、发放奖补资金。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十二、加快推进公安综合警务站建设


(一)目标任务:在市区反恐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公安综合警务站,承担“反恐处突、接警处警、巡逻防控、服务群众”四项任务,提高街面见警率,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载体项目:市区按照“一个派出所一站”目标,规划建设警务站43处。


(三)措施办法:一是成立“合肥市公安综合警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选址、论证、立项、招标、建设等工作;三是建立市和区两级财政运营经费保障机制;四是采取以“固定站房”为主、“临时站房”和移动警务车为补充的建设模式。


(四)时间步骤:2018年4月底制定下发《实施方案》;5月底完成规划选点、设计方案、实地论证和经费概算等工作;启动立项招标程序;7月份开工建设;10月底竣工验收;11月份投入使用。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林园局、市城管局、市公管局、合肥供电公司、合肥供水集团、电信合肥分公司,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管委会)


十三、推广地铁便捷支付方式


(一)目标任务:年底实现刷手机过闸机,方便乘客。


(二)载体项目:合肥轨道公司1、2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改造及3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项目招标。


(三)措施办法:一是调研国内其他地铁城市刷手机过闸的实现情况,学习他们的经验;二是明确合肥地铁刷手机过闸的技术方案和招标方案;三是轨道公司牵头根据技术方案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四是根据方案和标准加快1、2号线改造及3号线项目的招标工作;五是尽早在实验室开展相关的开发和测试工作;六是招标完成后立即开展1、2号线的改造工作。


(四)时间步骤:一是力争上半年完成1、2号线改造及3号线项目的招标工作;二是年底改造完成合肥地铁1、2号线,实现刷手机过闸机。


(牵头责任单位:市轨道公司)


十四、实施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


(一)目标任务:提供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日间照料、集中托养服务。


(二)载体项目: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


(三)措施办法:为具有市区户籍、就业年龄段内(16周岁-59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病情基本稳定且无传染性疾病的精神残疾人及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实施动态管理,按季度新增、按月核减。


(四)时间步骤:4月底前市残联、市财政局及时制定相关政策;5-12月份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推进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招标,做好托养对象服务衔接,指导实施残疾人托养项目,实施年中考核和年底前第三方绩效考核。


(牵头责任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管委会)


十五、整治妨碍交通视线的道路交口绿化


(一)目标任务:通过及时修剪、矮化或移植妨碍交通视线的道路交口绿化,提升出行安全和通勤效率。


(二)载体项目:道路交口、辅道出入口绿化整治。


(三)措施办法:一是市级统筹,属地负责。二是各区、开发区绿化主管部门集中自查和市绿化质量监管中心巡查、市交警部门提供及市民反映,确定妨碍交通视线的绿化位置、数量。三是各区、开发区绿化主管部门确定治理方案。四是组织实施修剪矮化、移植改造等,消除妨碍交通视线隐患。


(四)时间步骤:4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形成治理方案;5-10月份组织实施;11月份检查验收。


(牵头单位:市林园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一)目标任务:为具有市区户籍的达70周岁的低保老人、空巢老人(无子女)和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提供600元居家养老服务。


(二)载体项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三)措施办法:一是实施服务对象动态管理,服务对象申请、审核及审批全部通过社区一站通平台在线办理。二是服务承接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由市区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等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规定的方式,因地制宜确定服务机构。三是所有服务承接机构均纳入合肥市电子支付结算平台统一管理。


(四)时间步骤:4月底前制定相关工作计划;5-11月份按各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具体方案规定的步骤、程序执行;12月份总结提升。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十七、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


(一)目标任务: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


(二)载体项目:城区存量菜市场示范性改造工程;新建一批菜市场,补齐城区菜市场缺口短板。


(三)措施办法:按照“改造达标一批、优化完善一批、示范创建一批、规划新建一批”的原则进行城区菜市场的新建和改造提升;新建菜市场标准为中心城区菜市场服务半径 800 米 、郊区菜市场服务半径 1200 米 ,服务居民1.5-2万人。


(四)时间步骤:3年完成菜市场提档升级工程。其中,城区菜市场示范性改造工程2年内完成,新建城区菜市场3年内完成。


今年4月底前,完成城区需要改造的存量菜市场、新建菜市场的调查摸底,制定并上报工作计划,逐一确定需要改造或新建的方案;5月份全面开展菜市场示范性改造,启动新增菜市场建设工作;年底前完成50%的存量菜市场改造升级,完成今年新增菜市场的建设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食药监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一)目标任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和照料保护。


(二)载体项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活动。


(三)措施办法:一是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市级民生工程组织实施。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组织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个案式关爱服务。三是以全国留守儿童信息系统为抓手,落实好信息台帐动态更新。


(四)时间步骤:4月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5-11月份随时调查了解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定期开展活动;年底进行评估总结、持续长效运行。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九、推进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工程


(一)目标任务:实现五保供养老年人参加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参保率100%以上。


(二)载体项目:医疗护理保险采购。


(三)措施办法:一是分级负责。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和协调相关工作;定期对保险方案、保险理赔服务进行评估,形成长效性评估与退出机制;县(市)区级民政局负责做好五保供养对象的统计、汇总、参保工作;乡镇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投保、报案、理赔等常规管理工作。二是定期报告。县(市)区级民政局每月向市民政局汇报保险工程开展情况。


(四)时间步骤:4月底前完成五保供养数据统计、完成五保对象主体投保工作;5-11月份开展项目理赔和定期检查;年底前完成总结和绩效考评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


(一)目标任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预防肇事肇祸案件发生。2018年全市公安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家属申报后发放救助卡率达到100%,达到法律要求需要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在患者本人要求、家属主动送诊或公安机关送诊的情况下,医院收治率达100%,患者本人或家属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载体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救助工程。


(三)措施办法:一是加强宣传。市、县(市)区两级加强项目宣传,各定点医院做好救助工作。二是确保人员到位。各县(市)区加大人员投入,确保各项指标提升。三是加强督导。定期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


(四)时间步骤:4月底前市本级制订实施办法;5-11月份开展项目培训、实施治疗救助、定点医院项目档案管理及定期督促检查;年底前总结考核。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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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合肥市,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