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办〔2018〕1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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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合政办〔2018〕12号






《合肥市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16日    




合肥市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


五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夯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农田水利基础,聚焦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聚焦夯实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基础,加快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构建较为完善的现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结合《合肥市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动力,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完善防洪抗灾体系为重点,以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抓手,加快补齐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发展滞后的短板,不断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维护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任务:全市五年计划治理面积267.83万亩,治理片区355片,2018-2022年每年分别治理51.88万亩、50.49万亩、58.20万亩、52.47万亩、54.79万亩。市域范围内未治理的农田灌排区,5年内全部治理一遍,突出恢复和改善农田灌排功能。


工程建设目标:


1.改善灌排面积201.41万亩,恢复灌排面积49.28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7.14万亩;


2.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8.5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7.75万亩;


3.新增蓄水能力5688万m3


4.灌溉保证率由现状70~80%提高至85%以上,万亩以上圩口排涝标准由现状7~10年一遇提高至10年一遇以上,万亩以下圩口排涝标准由现状5~7年一遇提高至10年一遇,灌溉水利用率由现状平均约0.53提高至0.60左右。

三、治理工程


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状况,以小型农田灌排片区为单元,强化灌溉、防洪、除涝、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重点对支渠到田间的灌溉系统和田间到大沟的排水系统和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治理,使农田灌排系统大中小相衔接、建设标准相一致,做到建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同时,大力推广节水及高效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农田节水减排,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一)水源工程


1.改建提水泵站663座,新建小型提水泵站727座,新增装机26242kw;


2.整治塘坝11172座,新增蓄水量5688万m3


3.改建引水闸948座,新建引水闸698座;


4.重建、新建拦水堰(坝)579座,其中,改建拦水堰(坝)360座,新建拦水堰(坝)219座。


(二)渠系及建筑物工程


1.整修扩挖骨干渠系长2872km、支斗渠长5952km,新建、续建支斗渠长858km;


2.扩建渠系建筑物16855座,新建渠系建筑物13057座。


(三)节水灌溉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1.衬砌渠道总长5249km;


2.计划实施喷灌、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面积77471亩。其中,管灌16026亩,喷灌30325亩,微灌31120亩。


(四)排水沟系及建筑物工程


1.扩挖整治沟道长5887km,其中,大沟长2073km,中小沟长3814km,衬护沟道边坡面积计261.6万m2


2.改建、新建排水沟系配套建筑物计14942座,其中,改建10818座,新建4124座。


3.改建、新建排涝站224座17528w,其中,改建164座14496kw,新建60座3032kw。


(五)堤防工程


1.整治堤防长428km,整治土方1187万m3


2.列入《合肥市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的其他工程建设,由各地依据《农田水利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实施。


四、资金筹措


根据《安徽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我市计划亩均投资1060元,根据《合肥市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年)》,我市五年计划治理面积267.83万亩,全市农田水利建设五年计划总投资28.39亿元。资金筹措方面:除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外,剩余部分市财政按50%的比例予以奖补,不足部分由县(市)财政配套解决。


(一)安排财政补助资金。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实施范围外,财政补助134万亩小型农田灌排区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分配采取因素法,主要依据各地每年申报并实际完成治理片区面积,同时考虑绩效、扶贫等因素,按照先建后补、综合奖补的方式下达资金。


(二)统筹项目资金。统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等项目治理小型农田灌排区134万亩。


(三)受益主体筹资投劳。除财政补助资金外,引导农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农田受益主体筹资投劳,吸引社会资金积极投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是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承担推进实施的具体工作,乡镇政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分别做好有关涉水项目建设管理与农田水利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规划引领,细化方案。以《合肥市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年)》为统领,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健全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项目统筹、技术把关和监督指导作用,统一灌溉排水标准,切实符合规划要求。制定县级分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项目工程、投资渠道、实施主体等,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审批后实施,并报送省水利厅备案。


(三)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各级财政要把农田水利建设及管护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县、乡政府要加强政策扶持、奖补激励,可以农田水利设施资产及其经营使用权抵押、担保等方式,支持各类主体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完善用地、用电等配套政策和扶持措施,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机制,保障农户、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四)规范程序,加强建管。各涉水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小型农田灌排区建设由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的小型农田灌排区建设,按照既定工作程序规范推进,鼓励竞争立项,优先安排受益主体筹资投劳积极、管护机制完善的小型农田灌排区。完善自主建设管理办法,强化质量把关和竣工审计,优化补助资金兑付流程。坚持公开透明、社会监督,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探索设立项目区农民监督员。


(五)深化改革,落实管护。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确权登记管理,全面建立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管护责任书制度。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农田水利设施权属交易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工程设施资产评估制度,推动交易试点。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在工程建设之前就要明确其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理经费来源,在工程验收时同步验收管护机制的落实情况。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供服务能力。加快培育市场管护运行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财政补助等措施,鼓励专业化、物业化管护组织和用水合作社、村组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群管组织参与工程管护。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地要加大推进力度,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建成一片,验收一片,销号一片。加强监督检查,工健全评价机制,严格考核验收。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江淮杯”竞赛活动,以县为单位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作为主要内容开展竞赛评比,评比结果与项目安排和经费补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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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合肥市,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