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府办发〔2018〕2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时间:2018-07-07 06:16:25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



筑府办发〔2018〕2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筑府办发〔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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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

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4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引领我市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提高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贵阳发展“中国数谷”战略定位,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和新需要,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能力和水平,打通信息壁垒,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全市政府网站有序、健康、创新发展。


(二)发展目标。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推进集约共享,持续开拓创新,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2018年底,完成统一平台集约,打通信息壁垒,实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的“聚通用”。2020年底,将全市政府网站集群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以市政府门户主网站为龙头,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网站为支撑,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建设目标。


(三)本实施意见所称政府网站是指政府在互联网上依法设立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政务功能网站。具体包括:


1.贵阳市政府门户主网站;


2.市辖各区(市、县)政府网站;


3.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网站;


4.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网站;


5.本市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组织的网站。


(四)基本原则。


1.分级分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众需求,科学划定网站类别,分类指导,规范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功能定位,突出特色,明确建设模式和发展方向。


2.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分工协作,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


3.利企便民。围绕企业群众需求,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提供可用、实用、易用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和便民服务。


4.开放创新。坚持开放融合、创新驱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构建可灵活扩展的网站架构,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智慧型政府网站。


5.集约节约。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优化技术、资金、人员等要素配置,避免重复建设,以集中共享的资源库为基础、安全可控的云平台为依托,打造协同联动、规范高效的政府网站集群。


二、职责与分工


市政府办公厅是全市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指导、推进、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市信息产业发展中心负责全市政府网站考核评估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办公室和市直各部门是本区域本部门网站的主管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职责分工相结合的原则,承担本区域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职责。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部门,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


市网信办统筹协调全市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市编办、市公安局协同监管,共同做好网站标识管理、域名管理和ICP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


三、规范政府网站名称


各区(市、县)政府、市直各部门要以本单位机构名称命名。政府网站要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符合要求的中文域名,不得使用其他后缀的英文域名。网站主页面上方显著位置要放置统一网站标志,即“中国·贵阳”网站标志。


四、政府网站开设与整合


(一)各区(市、县)政府、市直各部门原则上只开设一个网站,其所属部门、单位不再单独开设政府网站,通过上级单位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务宣传等;开展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时,可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临时开设专栏专题。


(二)市级政府部门开设部门网站,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市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逐级审核上报,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加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申请,按照流程注册政府网站中文域名;向当地电信主管部门申请ICP备案;根据网络系统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向公安机关备案;按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其他备案。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中进行登记并获取政府网站标识码,通过安全检测后方可上线运行。


五、集约化建设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考核管理。市大数据委负责统筹做好“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建设和管理。


(二)平台集约化建设。为避免各自为政、条块分割、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已迁移至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和“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的政府网站可采取“平台迁入”或“底层打通”两种方式,将政务信息资源接入“贵阳市政务信息数据库”,对平台上各政府网站的信息资源统一管理,实行统一分类、统一元数据、统一格式、统一调用、统一监管,通过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打通信息壁垒,实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的“聚通用”。自建平台的政府网站须将平台整体迁移至“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后,参照以上方式开展集约化建设。


六、信息发布内容及管理


(一)信息公开。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本区域本部门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五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依规、依责做好概况信息、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文件资料、政务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和更新工作,及时准确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和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进程。


(二)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发布本区域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件时,要坚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文件起草单位同步提供解读材料,配合网站主办单位,做好网络宣传解读方案,形成网站政策发布、解读、访谈、评论为一体的宣传解读链条。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信息要多渠道推送,扩大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


(三)网上办事。进一步做好与“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对接,整合本单位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细化规范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确保内容准确,线上与线下保持一致,实现在线办事高效便捷。


(四)互动交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和即时通讯等功能,汇集数据、统一处理,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对收集到的信息要认真研判,提出答复意见并做好意见建议的受理反馈公开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七、创新发展


(一)个性化服务。以用户为中心,打造用户个人专属主页,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智能化服务。针对用户群体特点和需求,提供政府信息无障碍游览、多语种等功能。优化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利用语音、图像、指纹识别等技术,鉴别用户身份,提供快捷注册、登录、支付等功能。


(二)开放式架构。基于“贵阳市政务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开放式基础云平台”的“数据接口规范”,融合新技术、加载新应用、扩展新功能,随技术发展变化持续升级优化,实现平滑扩充和灵活扩展。


(三)大数据支撑。定期对访问政府网站用户的基本属性、历史访问页面内容和时间、搜索关键词等行为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用户的潜在需求,结合用户定制信息,主动为用户推送关联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或服务。研究分析网站各栏目更新、浏览、转载以及服务使用等情况,对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客观量化评价,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多渠道服务。政府网站建设向移动终端、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延伸,将“两微一端”等公众常用的社交网络平台和渠道纳入其中,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和公众使用习惯,有效传播政府声音,为企业、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和办事渠道。


八、安全防护


(一)强化管理。按照《网络安全法》要求,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网站安全定级、备案、检测评估、整改和检查工作,网站安全与网站开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保护责任。建立网站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制度,防止数据泄露、损毁、丢失。


(二)技术防护。严格安全专用产品采购渠道,被列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政府网站要在严格执行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部署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应对病毒感染、恶意攻击、网页篡改和漏洞利用等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攻击、侵入和破坏网站的行为以及影响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进行防范,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网站前台访问和后台管理系统应分别部署在不同的主机环境中,防止后台管理系统暴露在互联网中。加强用户管理,设置身份鉴别和权限管理机制。


(三)实时监测网站软硬件环境,留存网站运行日志不少于6个月。制定政府网站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流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监测发现或网民举报的假政务网站,以及不法分子的蓄意入侵和破坏,及时会同网信、公安、国安和电信等部门处理。


九、机制保障


(一)协同机制。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建立与本级宣传、网信、公安部门的协同机制,做好政府网站重大事项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和问题处置等工作;要与宣传、网信部门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协同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发布回应信息,形成传播合力;中国政府网、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主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应在12小时内转载;要建立政府网站间协同联动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共同打造整体联动、同步发声的政府网站体系。


(二)运维机制。要建立健全网站运维机制,选用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专人负责网站内容建设与管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健全读网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统筹考虑并科学核定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经费需要,把网站建设及日常管理经费足额纳入预算。


(三)监管机制。落实常态化监管,每季度开展巡查抽检,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抽查结束后及时在网站公开。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通报并约谈有关责任人。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网民纠错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定期组织对网站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进行检查。


十、监督考核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大数据委、市督办督查局、市信息产业发展中心配合开展全市政府网站监督考核工作。每季度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开展一次巡查抽检,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检查情况,对存在严重问题网站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通报情况纳入全市政府网站年度绩效考核。对人为因素出现重大泄密事件、引发重大群体事件或造成重大政治事件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年报制度


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编制本区域、本部门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内容包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和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以及网站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报章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附件:1.贵阳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规范(略)


2.贵阳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重点任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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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贵阳市,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