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8〕30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7 06:59:52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8〕3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4日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推进“三乡工程”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案》(以下称2号议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建立武汉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探索出台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指导意见;科学制订推进“三乡工程”行动方案,新增实施“三乡工程”的村累计达到570个以上,实现农民新增收入25亿元以上,吸纳社会投资突破150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全年完成美丽乡村宜居村湾建设50个以上;聚力抓实乡风文明工作载体,努力夯实乡风文明工作基础,着力激发乡风文明内在动力,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管理,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农村土地改革力度


1.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政策,探索出台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各新城区通过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采取租赁、合作的方式,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2.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制定推进共享农庄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共享农庄运营的市场化机制。(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规划局)


3.全面深入推进我市农村“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完善“两权”试点配套措施,实现试点业务持续增量扩面,为实施“三乡工程”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拓宽农村发展资金来源。(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各有关新城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农委,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


4.指导各有关新城区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拓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牵头单位:市国土规划局;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招才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二)推动“三乡工程”拓面提质


制定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的政策措施,明确总体目标、阶段性任务、支持政策、风险防范措施,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城乡协调共享一体化发展。鼓励和规范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增强人力资本流入,不断促进城市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推动建设一批特色村镇和都市田园综合体,促进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加快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高校资源参与“三乡工程”下乡创业创意。将各新城区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工作纳入市级绩效目标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规划局、市旅游委、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


(三)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加强农村村湾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善村湾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厕所革命”,组织实施村湾生活污水治理。科学规划和推进特色生态村镇建设,制订并积极实施特色(生态)小镇建设行动计划和美丽乡村提升计划,细化和明确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委;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市城管委、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土规划局、市旅游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文明办、市体育局)


(四)强化乡风文明建设


充分发挥农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培育良好乡风、家风、民风,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以建乡规、立民约为抓手,大力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文明进步,弘扬农耕文明和优良传统,培育爱国爱党爱家、有知识有道德有自强精神的新型农民,以人的振兴促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8年1-3月)。研究制订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号议案办理工作动员会进行部署。


(二)办理阶段(2018年4-10月)。各责任单位根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稳步推进议案办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适时听取各责任单位2号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办理工作推进情况,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代表检查议案办理工作情况。


(三)总结阶段(2018年11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措施。2018年11月底,综合形成全市2号议案办理工作总结,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满意度测评。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任副组长的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2号议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办公,负责2号议案办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通报和检查督办。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部署,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细化任务分解,做到目标量化、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并抓紧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合作,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牵头单位要勇于担当,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全年总结,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责任单位明确1名信息联络员,以工作简报等方式,交流办理工作经验,做好议案办理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龙良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雷勇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谭本忠市农委主任



成员:田冰市文明办副主任



龙眉市招才局副局长



徐昌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田文江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明武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世红市财政监督检查办主任



徐良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强市国土规划局副局长



张作波市环保局副局长



向晖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叶立猛市城管委副主任



舒炎发市农委副主任



王国华市文化局副局长



郑云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陈新政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副局长



柯艳山市园林和林业局副局长



徐铁柱市旅游委副主任



陈林祥市体育局副局长



穆争社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余宏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副主任



李彩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副主任(副区长)



黄厚光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肖水林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卓然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汉明黄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陶加顺新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谭本忠兼任。





附件:武政办[2018]3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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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 武政办,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