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发〔2017〕61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医药发展“五名”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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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医药发展“五名”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7〕61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医药发展“五名” 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7〕61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中医药发展“五名”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





长沙市中医药发展“五名” 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健康长沙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发展“五名”工 程 实 施 方 案(2016—2020 年)的 通 知》 (湘政办发〔2016〕79号),特制订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五名”(名医、名院、名科、名方、名药)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振兴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健康长沙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为使命,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导向,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创新、统筹协调、生态绿色、包容开放、人民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发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五名”工程,到 2020年,全市中医药人才素质明显提升,结构基本合理,中医药领军人才实现新突破,中医药骨干人才、基层中医药人才和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满足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需要。全市各级中医医院整体实力大幅提升,长沙市中医医院、浏阳市中医医院、宁乡市中医医院成为中医传统特色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长沙县中医医院成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长沙名老中医馆跻身全国一流中医馆行列,建成一批在区域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市县级中医专科和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医特色专科医院。中药材加工炮制得到传承发扬,中药材种植基地达6个以上,中医药经方验方、中医药专长绝技得到系统性挖掘整理、论证遴选,方药、技法得到全面整理,并进行开发利用。中药材保护体系初步建成,中药材道地药物种植基地建设取得突破。


三、重点任务


(一)名医工程


1.加强高级中医药人才培养选拔。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沙市名中医评选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制定科学的市名中医评价体系,提高名中医诊疗服务价格,安排专项经费建立长沙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加强名中医学术成果总结、研究和应用。每3年评选一批长沙市名中医,推荐长沙市名老中医参评湖南省名中医、湖南省农村名中医,在现有 2名湖南省名医的基础上,争取新增1—2名湖南省名中医、1—2名湖南省农村名中医。推荐参加“岐黄学者”评选,造就对长沙市中医药发展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中医药领军人才。


2.加强中医药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在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经验、传承或科技创新能力,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的中医药优秀人才和骨干人才3名以上。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建立传统中医师管理制度,支持名老中医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育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推荐 3—4名有丰富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成为省级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在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中选拔医德医风好,具有一定中医药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作为继承人,分批次实施长沙市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工作,通过师带徒的形式,培养100名以上的基层中医骨干人才。全力推进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中医药高等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培养30名以上的中医临床医师。继续实施国家订单定向免费中医类医学本科生的培养。


3.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中医药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制度和模式,完善定向培训、按需培训、持续培训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的培养,分批次培养100名以上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加强西学中的培养,实施西学中培训项目,分类分层次培养100名以上的西学中合格人员。建立我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基层中医药技术骨干进修培训基地,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积极探索中医类别全科医师的培养途径,力争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基层中医师总数的50% 。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基层医生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能防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培训。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广大基层农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名院工程


1.加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力度。支持市中医院名老中医馆建设,将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市级中医综合性医疗中心,浏阳市中医医院和宁乡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区域有影响力的现代化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支持长沙县中医医院和浏阳市骨伤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打造1—2个远离市区、人口较多的区级中医医疗中心。在各区县(市)分别建设 1所以上的中医特色突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2.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建设市中医康复保健中心,支持发展 1—2家中医特色专科医院,采用中西医结合,创新开展医养结合,填补省内养老服务项目资源不足,并达到重点中医医院的建设标准。支持各级中医医院与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合作开展康复服务。支持中医医院与养老融合发展,支持建设中医特色老年病医院。加强三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3.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湖南省中医药科普基地建设,在每个区县选择1—2个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长沙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基地,重点培养 10名以上的市级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加快培养一批研究和宣传普及神农尝百草、马王堆汉墓医书、长沙太守张仲景著书行医、九芝堂制药等长沙中医药特质性文化的专业骨干,力争 100% 县级以上中医医院、80% 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有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深化中医中药长沙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营造“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名科工程


1.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打造全国知名的中医名科。加大国家、省、市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力争建设 2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7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


2.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专科(专病)建设。以完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为基础,继续挖掘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推进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拓展中医药服务项目,以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为主要内容,以临床治疗效果和专科业务量为评审目标,建设 10个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


3.加快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认真做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工作,举办针法类、灸法类、按摩疗法、中医外治疗法、中药炮制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开展 20种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技术和10类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四)名方工程


1.加强中医药名方绝技收集整理。全面收集整理经方验方,对民间传统秘方和验方进行收集、筛选和论证,对分布在基层、民间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配合省中医药管理局编写湖南省中医药专长绝技特色诊法篇、器具篇和治疗篇。


2.加强中医药名方绝技保护传承。支持“名方绝技”申请专利保护。经组织专家评估,浏阳骨伤科医院“江氏正骨术”已被评为省级专长绝技,通过了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并且正在申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到2020年,争取申报省级以上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2个。争取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支持,按照学术特点建立省级以上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以上,确立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技术专长、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3.促进中医药名方绝技开发利用。建立创新平台,支持市医疗机构研发配制中药制剂,建立推广应用机制。将遴选出来的经方验方、民族医药及独特技术、疗法进行分类,组织专家进行临床验证评估,推广临床疗效确切、使用安全的中医药“名方绝技”。依法支持“名方绝技”持有人到医疗机构坐堂行医。


(五)名药工程


1.发展现代中药产业。夯实中药农业基础地位,突出农业系统技术优势,建立健全中药材农业规范。将中药材种植按相关规定纳入经济作物种植政策补助范围。大力提升中药制药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推动中药工业总体提质增效。建立中药材质量可追溯制度。支持长沙市本地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医药企业发展。


2.支持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配制。加大院内中药制剂研发力度,力争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新增 10个以上的疗效较好、有一定影响的院内制剂。进一步规范中药制剂配制,对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依法经批准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3.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通过全国、省、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一批基层名中医讲堂,举办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研讨会,整理出版名医名家医案集,推动中医古籍数字化。做好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挖掘整理,形成规范、传承推广。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利用。


4.建立我市民间中医药保护名录。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鼓励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研成果评审、基于中医理论的诊疗仪器、设备的开发、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研究等。同时也鼓励中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合作,研发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中药新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支持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发挥作用,统筹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相关重大问题。健全市县中医药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将中医药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公立中医医院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对市级以上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给予经费支持,促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完善政策支持。组织各级中医医院积极参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医疗机构收费项目目录。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时要将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到位。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医院制剂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医保部门要合理确定中医医院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指标和医疗服务支付标准。确定单病种付费标准时,探索按区域内中、西医病种综合平均成本测算。要区别对待中医医院,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充分发挥中医医院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四)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药“五名” 工程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和成效,形成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营造推动中医药“五名”工程实施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促进规划目标实现。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长沙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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