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6〕208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首批复制推广已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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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首批复制推广已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6〕20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政府首批复制推广已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方案》业经大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6日

大连市政府首批复制推广已批

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自贸试验区建设专题会议有关精神,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上海等已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并制定本方案。

一、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

(一)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0项)。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9项),包括深化商事登记改革、创新税收服务以及“双告知”制度、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制度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

2.投资管理制度改革(2项),包括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等。

3.促进贸易转型升级(1项),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4.深入推进金融制度创新(8项),包括货物贸易收入、本外币跨境融资、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外债结汇管理、意愿结汇、境内股权投资、跨国公司外汇集中管理、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制度等。

(二)在暂定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0项)。

1.深入推进金融制度创新(8项),包括银行业准入、设立以及保险业设立、任职管理等。

2.贸易便利化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12项),包括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监管制度创新以及口岸、物流通道建设。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上海等已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推广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做好宣传和部署,并做好操作细则制定、操作系统调整、软硬件设施就位等准备工作。

(二)推广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5月15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各项改革试点经验进行细化梳理,分类推进。同时,要对复制推广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协调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

(三)总结阶段(2017年5月20日-6月30日)。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5月20日前对复制推广工作的落实情况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2017年6月30日前对复制推广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三、推进措施

(一)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上海等已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重要性,以开放促改革,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释放改革红利,探索构建与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优势。要把复制推广工作与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保证各项改革事项早日落地,早见成效。

(二)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协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市自贸办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时跟踪推广实施情况,适时开展走访检查,确保改革事项逐一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查,促进改革实施。市自贸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部门对上海等已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各部门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四)注重实效,做好成果总结。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做好推广情况总结,按照时间节点将推进落实进展情况报市自贸办(联系方式:王鹏,83780759、13840891325;孙俊祥,83721320、18641109411)。

附件:大连市政府首批复制推广已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分工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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