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府厅发〔2018〕95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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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8〕95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8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58号)精神,深入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为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447号)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堵点问题,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突破口,推进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解决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按照国家、全省统一部署,为确保全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在2018年8月15日前,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涉及教育、身份证明、商事服务、社保低保、就业创业、居住户籍等方面堵点问题;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有业务系统与南昌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2018年12月31日前,在实现相关部门之间高质量数据互通共享基础上,配合建成全省人口信息共享数据库、全省法人信息共享数据库和全省电子证照共享库。

二、重点任务

(一)解决教育、身份证明堵点问题。实现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不需再提交学籍、就读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见附件1问题1-26)。(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公积金中心,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二)解决商事服务堵点问题。实现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不需再提交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清税证明等证明材料(见附件1问题27-42)。(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卫计委、市烟草专卖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三)解决社保低保堵点问题。实现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不需再提交社会保障卡、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等证明材料(见附件1问题43-54)。(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四)解决就业创业堵点问题。实现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不需再提交职业资格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明材料(见附件1问题55-62)。(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五)解决居住户籍堵点问题。实现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不需再提交居住证、不动产权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等证明材料(见附件1问题63-85)。(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六)推进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快完成各地、各部门自有业务系统与南昌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让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分头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及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8年5月29日-6月4日)

1.召开全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部署启动全市专项工作。

2.各地、各部门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处室),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将责任分工落到实处。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6月5日下班前将责任机构(处室)、责任人员等情况报送市行政审批局(见附件2)。(联系人:朱贤,电话:83859390,邮箱:spj83987518@163.com)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8年6月5日-8月31日)

1.各地、各部门对堵点问题逐一制定解决方案,提出需要省级或国家部委层面提供的数据共享需求报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第1-26项堵点问题的数据需求表(见附件3)于6月5日前报送,第27-85项堵点问题的数据需求表于6月28日前报送。市发改委(市信息中心)收集汇总后统一按时报省发改委(省信息中心)。第1-26项堵点问题的数据需求表于6月6日前报送,第27-85项堵点问题的数据需求表于6月30日前报送。(联系人:王彦文,电话:83884060,邮箱:wangyanwen@nc.gov.cn )

2.6月30日和8月15日前,办事部门通过相关业务系统与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网址:http://10.2.66.161)对接,获取所需的数据资源;公布确需保留证明目录,目录外一律取消原来需要群众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切实解决办事堵点问题。

3.8月31日前,市直各单位、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完成自有业务系统与南昌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的有效对接。

4.8月31日前,市政府正式向社会发布85项群众办事堵点解决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三)督查提升阶段(2018年7月1日-12月31日)

1.7月1日-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分阶段组织督查组对全市堵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市政府办公厅对县区和市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市有关单位对全市各业务口相应的堵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评估,相关工作情况于9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

3.12月31日前,通过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在推进实现相关部门间高质量数据互通共享基础上,配合建成全省人口信息共享数据库、全省法人信息共享数据库和全省电子证照共享库。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开展全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按照赣府发〔2017〕2号文件要求,市发改委负责就推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本次专项工作与省发改委做好对接,及时了解情况,争取支持和帮助;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衔接,及时汇报数据需求,协调开放垂直数据。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协调推进。

(二)狠抓落实推进。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参照国家提供的可借鉴做法模式,认真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倒排工期、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沟通对接,密切配合,凝聚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要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以及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等方面工作,紧扣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的系列堵点问题征集活动,举一反三,凡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能解决的,一律不得群众提交;同时,要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切实增强办事便捷性,不断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等要在显著位置链接国家发改委联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开展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活动页面,并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投票。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渠道大力宣传全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措施推广,及时公布疏解的堵点和便民利民举措,让更多群众知晓和参与改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严肃督查问责。为确保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督查室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采取体验式、暗访明察等督查方式,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阶段性督查。同时,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导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推进缓慢或堵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工作责任清单

    2、全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专项工作联系表

   3、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需求表

文档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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