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5〕20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城市容貌管理主要道路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8-11-10 23:38:54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城市容貌管理主要道路的通知》



厦府办〔2015〕20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市城市主要道路及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容貌,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思明区白鹭洲路等116条道路和“四桥一隧”列为我市城市容貌管理主要道路(详见附件),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厦门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厦府办〔2013〕140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附件:厦门市城市容貌管理主要道路目录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5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19印发


附件下载:



B206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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