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6〕16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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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厦府办〔2016〕16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国有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组织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确保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动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学习研究,认真领会精神,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战略任务,积极策划项目,加大政策研究和储备,确保如期完成目标指标和重大战略任务。对涉及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重大部署,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动规划实施。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分工


按照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请各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执行,紧密跟踪对接,确保预期完成。约束性指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目标落实,分工如下:


1.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按照省下达数。(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区)


2.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国家下达指标。(责任单位: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


3.新建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国家下达指标。(责任单位:市国土房产局)


4.森林蓄积量年均增长累计达到0.15%。(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


5.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大于0.035毫克/立方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


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


(二)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任务分工


1.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厦门的事项


(1)建设重庆至厦门高速铁路通道。(责任单位:市铁路建设指挥部)


(2)推进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


(以上出处:第二十九章 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栏10交通建设重点工程)


(3)在厦门湾等开展水质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以上出处:第四十一章 拓展蓝色经济空间专栏15海洋重大工程)


(4)深化厦门对台合作支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台办)


(以上出处:第五十五章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进程第一节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


2.福建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厦门的事项


(1)电子信息:建设厦门等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推动厦门集成电路等一批高端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2)机械装备:打造厦漳大中型客车和特种专用车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以上出处:第三章 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专栏3三大主导产业重大工程)


(3)现代物流:重点建设厦门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以及一批现代化综合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和共同配送末端网点。推动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海外仓等现代物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物流办)


(4)金融服务:重点建设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等金融集聚区,发展若干民营银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以上出处:第三章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专栏5生产性服务业重大工程)


(5)旅游业:建成厦门全域旅游市。(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以上出处:第三章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专栏6生活性服务业重大工程)。


(6)园区建设:厦门闽台云计算产业示范区、厦门软件园升级发展等。(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7)电子商务: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专业化垂直电商平台、跨境电商服务体系等,厦门电商快递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以上出处:第三章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专栏7互联网经济重大工程)


(8)厦门湾等开展水质和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以上出处:第三章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第四节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9)海洋科技平台: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等海洋高技术研发中心,水产品种业创新及产业化工程。(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10)海洋产业园区(基地):厦门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基地等。(责任单位:海沧区政府、市科技局)


(11)海洋经济空间拓展:厦门湾等六大特色湾区海洋经济密集区,厦门湾等四大船舶产业集中区。(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经信局)


(以上出处:第三章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专栏8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重大工程)。


(12)提升一批重大平台:厦门大学石墨烯工业技术研究院等。(责任单位:厦门大学)


(以上出处:第四章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专栏9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13)山海协作共建工程:推进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等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


(14)厦门市实行积分落户制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以上出处:第七章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第一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5)加快城市群和大都市区建设。强化厦漳泉大都市区自身内在联系和功能互补,加快同城化步伐,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产业发展协同协作、市场要素对接对流和社会保障共建共享,实现集约、联动、互补发展,建设引领全省城镇化发展和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高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6)提升中心城市综合功能。做大做强厦门等三大中心城市,优化中心城市的城市风貌、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功能更新、精明增长,增强综合承载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产业办)


(以上出处:第七章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第二节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17)统筹规划和建设厦漳泉都市区城际线网主骨架,建设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加快厦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面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公交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地铁办)


(18)加快推进厦门翔安门户枢纽机场建设,加快建设厦门临空经济区。(责任单位:市机场建设指挥部)


(以上出处:第八章 健全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第一节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9)发挥厦门国际贸易集装箱干线港、国际邮轮母港作用。(责任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


(20)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着力打造对接两洲、服务中西部、便利两岸往来的综合枢纽,推进福州、厦门两大全国性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委)


(以上出处:第八章健全现代基础设施体系第一节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1)综合交通重大工程


铁路:新建福厦客专。(责任单位:市铁路建设指挥部)


高速公路:续建厦门至沙县、厦泉漳城市联盟路、翔安机场高速公路等项目,实施国高网厦蓉线等部分拥挤路段扩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高(快)速路指挥部)


轨道交通:续建厦门地铁1号线、2号线、3号线;新建厦门地铁第二轮建设规划项目。(责任单位:市地铁办)


港航:重点建设厦门港海沧、翔安港区、古雷港区。建设厦门港主航道四期工程、古雷港区航道三期。(责任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


交通枢纽:建设厦门国家级大型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委)


“三纵六横”干线铁路网:包括温州—福州—厦门—深圳(包括运营的沿海快速铁路、规划沿海高速铁路和沿海货运铁路),赣州—龙岩—厦门。(责任单位:市铁路建设指挥部)


“一环两网”城际轨道交通:“一环”,利用既有铁路和新建铁路形成9个设区市城际环线,即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福州。“两网”包括厦漳泉城际线网等,厦漳泉规划线路6条,里程约546公里。(责任单位:市地铁办)


“两集两散两液”核心港区:支持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厦门港海沧港建设。(责任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


(以上出处:第八章健全现代基础设施体系专栏16综合交通重大工程)


(22)抽蓄:重点抓好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责任单位:同安区政府)


(以上出处:第八章健全现代基础设施体系专栏17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重大工程)


(23)支持厦门等优化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推进厦门等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以及低碳工业园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厦门港口管理局)


(以上出处:第九章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第三节促进资源节约和低碳发展)


(24)循环经济:建设厦门等“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以上出处第九章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专栏20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大工程)


(25)互联互通:厦门国际航运中心等项目。(责任单位:厦门港口管理局)


(以上出处:第十一章深化全方位开放合作专栏21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重大工程)


(26)继续办好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等活动,提升闽台文创园区集聚集约水平,吸引台湾文创设计人才和企业来闽创业,进一步完善闽台文创产业常态化合作机制,探索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先行先试政策。(责任单位:市文发办、市文广新局)


(以上出处:第十二章推动闽台深度融合第二节 深化人文交流交融)


(27)创新两岸产业合作发展新机制。围绕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探索建立有利于两岸产业合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特区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产业园区载体,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生根型企业,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推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在厦门设立两岸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服务两岸的基础设施和涉台重点产业项目。创新两岸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火炬管委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28)创新两岸贸易合作新机制。围绕建设两岸贸易中心和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加强台湾商品展示交易平台和对台集疏体系建设,打造两岸冷链物流产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基地。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积极培育自主贸易品牌,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对台出口贸易。大力发展两岸转口贸易、保税展示交易、商业保理、文化保税、物联网、供应链金融、物流增值等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两岸海关、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认证等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互换。(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市自贸委、市物流办、市口岸办、市经信局、厦门海关、厦门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


(29)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围绕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扩大金融对台开放,突出金融创新功能和金融服务相对接,推动两岸金融合作体制创新。进一步开展对台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建立和完善适应离岸投资贸易发展的宽松可控的存贷款制度、税收制度、外债管理制度和外汇资金结算便利制度,逐步形成对台离岸金融市场。推动与台湾跨境双向人民币贷款试点,扩大厦门企业向台湾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规模。支持引进台资银行、新设综合类证券、证券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发展离岸再保险市场。(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以上出处:第十二章 推动闽台深度融合 第五节 推进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30)深化厦门海事法院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责任单位:厦门海事法院、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以上出处:第十六章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第三节切实保证公正司法)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纲要》实施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主要指标以及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工作,确保每一项重大任务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纲要》实施机制。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单位联络员要负责牵头推动本单位所涉及的规划任务,及时跟踪进展,按照要求上报实施情况报告,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确保主要指标落实。要加强对《纲要》所列指标的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明确进度安排。约束性指标,要按照国家和省的下达的任务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创新统计方法,进一步完善指标统计体系,年度总结报告要体现《纲要》主要指标的落实进展情况。


(四)抓好主要任务落实。对涉及本单位的任务,要制定规划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推进举措和抓手,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具体实施项目等,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


(五)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提出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计划安排,严格按照计划推进,确保项目进度。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对解决不了的及时提请上级部门协调解决。于每季度末向市发改委上报工程和项目进展情况。


(六)加强评估实施和绩效考核。加强规划的中期和终期评估,充分借助智库等专业资源,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规划的任务落实到位。《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计划。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5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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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厦门市,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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