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6〕18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户外广告招牌牌匾灾后清理整治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8-11-11 00:51:17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户外广告招牌牌匾灾后清理整治的通知》



厦府办〔2016〕18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院校,国有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9月15日,我市遭受超强台风“莫兰蒂”正面袭击,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生产生活秩序迅速恢复,抢险救灾、恢复重建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但目前尚发现有部分单位的户外广告、招牌牌匾破损、字体缺失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环境。为提升城市市容市貌,塑造良好城市形象,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各部门和单位立即对各自所管理的户外广告、招牌牌匾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属违法设立的户外广告、招牌牌匾的,应立即组织拆除;对有合法手续的户外广告、招牌牌匾的,如存在破损、字体缺失等受损的,应立即组织修复,维护整洁的市容环境。


二、请市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区政府应按职责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通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特此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2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23日印发


附件下载: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rule/43219.html

本文关键词:厦门市,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办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