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教办〔2017〕25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自贸区厦门片区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实施细则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4:50:47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自贸区厦门片区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实施细则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通知》



厦教办〔2017〕25号





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市场准入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2017]137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厦府[2017]141号),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管理方式,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将自贸区厦门片区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实施细则(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2.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3. 开办外籍子女学校审核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


4.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


5.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


6. 中外合作办学审核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


7. 中职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


8. 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备案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9.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备案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0. 开办外籍子女学校审核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告知承诺制)


11.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告知承诺制)


12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告知承诺制)


13. 中外合作办学审核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告知承诺制)


14. 中职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告知承诺制)


厦门市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2017年5月31日印发



附件下载:



附件1: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备案管理试行办法.doc
附件2: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备案管理试行办法.doc
附件3:开办外籍子女学校审核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doc
附件4: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doc
附件5: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doc
附件6:中外合作办学审核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doc
附件7: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docx
附件8: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备案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
附件9: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备案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
附件10:开办外籍子女学校审核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
附件11: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
附件12: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
附件13:中外合作办学审核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
附件14:中等职业学校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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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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