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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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8年7月3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鲁发〔2018〕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5个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发〔2018〕20号)要求,结合日照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日照市自然条件优越,农耕文明历史悠久,海陆农业资源特色鲜明,是山东省粮油、花生、茶叶、蚕茧、果品、水产品、畜产品、中药材等重要产地。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特色种植业总面积突破150万亩,特色种植业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超过70%;脱贫攻坚持续推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村社会事业持续改善,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7.4%降至0.22%;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打造出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党的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更加安全稳定。这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必须清醒看到,目前我市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农业现代化水平较低,一二三产融合深度不够,农业供给质量亟待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仍较落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村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严重,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现象仍然突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加快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市情农情实际,紧紧围绕“一、三、五”总体发展战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智慧力量,以乡村振兴统领农业农村工作全局,加快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日照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加强党对“三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市场导向,建立健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加快乡村新旧动能转换步伐,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建设现代化海滨城市奠定坚实基础,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日照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抓好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施乡村振兴作为全市上下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注重提升农民素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构建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新格局,织密覆盖“人的一生”民生保障网,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城乡一体发展。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科学实施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重点工程,整体部署,协调推进。按照“规划有高度、建设有厚度、管理有力度、城市有温度”的理念,推进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实现共生共荣、各美其美。

——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新一轮林水会战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节约集约和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因地制宜,久久为功,务求实效。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强化问题导向,以创新的思维、市场化的手段,坚决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各种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城乡关系。坚持“以项目论能力、以项目论水平、以项目论作风、以项目论英雄”的鲜明导向,运用工程化、项目化的办法,绘好蓝图、定好路线,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示范主体;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在2018年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莒北、莲西、港西、岚西北等贫困区域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进展;林水会战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文明新风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建立;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著缩小,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差别基本消除;农业绿色发展方式全面建立,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乡村基本建成;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二、大力推进产业振兴,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把产业兴旺摆在核心位置,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精品民宿、现代农业产业园、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走产业化、企业化、市场化发展路子,推进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取得明显成效,把农民留住,把农村搞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落实“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要求,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智慧农业、设施农业、数字农业。抓好4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农高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加快“星创天地”和“农科驿站”建设。鼓励涉农科研院所与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开展交流合作,推进农业科技进村下田。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抓好莒中平原、莲北平原等主产区建设,粮食年产量稳定在90万吨左右,确保粮食安全。开展海洋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向海经济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海上粮仓”,大力培育海洋生态牧场综合体,推进黄海冷水团等项目建设,争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壮大茶叶、桑蚕、蓝莓、烟叶、蜂业、中药材、绿芦笋、苗木、花卉等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特色农业发展到160万亩左右,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超过85%。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50%以上。

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加快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打造土地托管服务圈,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到2020年实现全市涉农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全覆盖,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00万亩。大力发展农业“新六产”,发展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供应链贯通。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推进国家级一二三产融合试点等项目,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观光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路径,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业品牌认证与管理。大力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做好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推广“公司+商标+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大日照绿茶品质提升力度,打造全国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日照绿茶”品牌。到2020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总数达到650个以上;地理标志商标35件以上,农产品商标4500件以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比重达到85%以上。发展民俗民宿、运动休闲、文化创意、园艺景观、手工工艺等新产业,到2020年乡村旅游综合收入突破200亿元,占全市旅游业的40%。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农商互联”工程,电商经营村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农业外向型经济新格局。

重点实施“五大示范工程”:

1.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示范带动、连片推进,统筹推进“三生三美”融合发展,通过标准化创建,聚力打造一批班子硬、经济强、环境美、服务优、治理好的美丽乡村。到2020年,重点打造市级美丽乡村1000个,其中2018年300个,2019年300个,2020年400个。

2.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以农业为前提、农村为载体、农民为主体,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推动工商资本下乡,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旅社区“三位一体”,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完善农户土地入股、“订单保底收购+利润”二次分配、建立农业产业联盟等形式,建立紧密的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到2020年,重点打造市级田园综合体15个,其中2018年5个,2019年5个,2020年5个。

3.打造一批特色小镇。按照产业“特而强”、机制“新而活”、功能“聚而合”、形态“精而美”的要求,突出业态和模式创新,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打造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色和一定社区功能的特色小镇。到2020年,重点打造市级特色小镇30个,其中2018年10个,2019年10个,2020年10个。

4.打造一批精品民宿。依托绿水青山生态背景,通过集中成片、整村推进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以田园、海洋、民俗、文创、康养等为主题的精品民宿,打响“日照精品民宿”品牌。到2020年,重点打造市级精品民宿15个,其中2018年5个,2019年5个,2020年5个。

5.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坚持要素集约、资源集聚、技术集成,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优势产能、优势产业和优势主体入园进区。带动建成一批县级现代农业园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争创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重点打造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0个,其中2018年10个,2019年10个,2020年10个。

三、大力推进生态振兴,着力提升乡村内涵品质

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乡村振兴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既要注重创造生态产品,又要注重培育生态产业,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日照水库环库湿地和乡村振兴战略试验区,加快推进环青龙湖山水林田湖草综合发展示范区,建成全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示范市。优化城乡布局结构,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开展新一轮林水会战,进一步丰富内涵、提升水平,精心策划和推进一批高层次的绿化和水利工程,明确市、县重点项目,列出清单,打造亮点。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加强重点流域水土治理和生态修复,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推进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退港还海”“退渔还湿”“南红北柳”等海岸带修复工程。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深入开展村居环境整治,实施乡村大集等改造提升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花园村庄”“森林村庄”“水美村庄”。

重点实施“双十双五”提升工程:

1.林业会战“十大工程”。推进镇村兴绿、庭院妆绿、退耕还绿、通道连绿、水系扩绿、湿地添绿、城区增绿、荒山披绿、封山护绿工程。到2020年,投资71.6亿元完成造林40万亩,实现林业社会总产值150亿元;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6%以上,60%以上的镇、村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

2.水利会战“十大工程”。推进农村饮用水集中连片、村庄汪塘恢复整治、村庄门前河清洁、现代水网、重点河道治理、农田节水、水库堤防、水土保持、水利扶贫、水利长效管护工程。到2020年,投资77亿元完成重点工程305项,新增城市供水保障能力30万方/天,达到110万方/天;改善68.6万农村居民的饮水条件,农村集中供水率提高15%、达到85%;治理河道长度600公里以上,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7.1万亩、达到130万亩以上,治理水土流失162平方公里。

3.碧海行动“五大工程”。推进退渔还海、修岸护海、治污净海、绿色养海、文化兴海工程。到2020年,投资67.1亿元,实现退渔还海5780亩,腾退海岸14公里,修复岸线21.8公里、恢复湿地6000亩以上,受损岸线修复率达到95%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50%以上。实施截污、集污、清污、除污工程,新建或改造港口环境保护设施设备110处(台套)以上,港口海域水质全面达到四类海水水质标准以上。建设黄海冷水团深远海牧场综合体和全国冷水鱼规模化养殖基地,建成8个省级以上海洋牧场综合平台。规划建设4个新型渔业园区,升级改造渔业园区1900亩,增殖放流“参、贝、虾、蟹”等水产苗种12亿单位,建成6处以上大型海洋科教、产业基地。

4.绿色兴农“五大工程”。推进农业节水工程。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明晰农业水权,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先进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完善畜禽粪污利用、农膜回收等措施,推进秸秆还田。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4%、81%以上,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扩大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应用。到2020年,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达到20万亩。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程。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合理布置生态循环产业和生产模式,整建制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到2020年,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2个、示范区3个,生态循环农业基地面积发展到90万亩以上。

四、大力推进人才振兴,强化农村发展的支撑和保障

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推出一系列人才兴农、人才强农政策,以实施“头雁工程”为抓手,在培育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使用人才等方面下足功夫,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完善激励政策,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兴业、上山下乡,让人才成为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将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到2020年发展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70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过亿元龙头企业100家以上。选拔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到区县、园区挂任科技副职。支持乡镇(街道)选聘科技副镇长(主任),到2020年实现挂职科技副职乡镇(街道)全覆盖。以区县为主体,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到2020年实现乡村振兴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建立“双包一联”和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三支一扶”、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发挥劳动模范、日照工匠、职工技术能手的引领带动作用,开设“农民工学堂”,大力培养乡村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培育、选树和宣传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先进典型,每年评选表彰一批返乡创业“农民工之星”。发挥青年在乡村振兴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每年选树2000名乡村“好青年”,到2020年达到10000名以上。

重点实施“五大头雁工程”:

1.村居党组织书记培训提升工程。按照“市级抓示范、县乡抓全员”原则,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培训全覆盖,连续3年每年培训一遍。每年选派300名村党组织书记,到省内外先进地区重点培训。每年选派500名村党组织书记,到市委党校集中培训。依托各级农业院校、职业学院、广播电视大学等培训机构以及智慧党建等信息化平台,开展农村干部学历及非学历教育培训。

2.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工程。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新产业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等重点人群,突出政策制度、经营管理、行业发展、品牌营销等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授课、外出学习、技能大赛等多种形式培训,加快培育“新六产”带头人、农业企业家队伍。今后3年,培训不少于1000名,其中2018年300名,2019年300名,2020年400名。

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开展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和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培育一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今后3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000人,其中2018年1000人,2019年2000人,2020年3000人。

4.高端人才引进工程。聚焦乡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团队)奖补办法,按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优质项目”模式,实行“一事一议”,引进和打造一批高层次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今后3年,引进高端创新创业团队30个、高端创新创业人才200人,其中2018年10个、60人,2019年10个、60人,2020年10个、80人。对顶尖创新人才(团队),按科研补助、研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5.专业人才上山下乡工程。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农业企业挂职、兼职和离职创新,引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实用型人才,鼓励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支持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工商界人士通过多种方式上山下乡、回馈故里,引导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教师医生、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返乡创业。今后3年,下沉乡村专业人才6000名,其中2018年2000名,2019年2000名,2020年2000名。

五、大力推进文化振兴,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按照“提振农村精气神、培育乡村新风尚”的要求,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改善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2018年实现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一约五会”全覆盖。弘扬红色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扶持乡村红色文化旅游开发。加强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基层综合性文体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乡村记忆工程,讲好日照乡村故事。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保护好古镇古村、古树名木、传统建筑、文物古迹等。引导利用古民居、古村落、古街发展文化产业项目,推动农民画、黑陶、刺绣、剪纸、民间雕刻、草柳编等文化产品产业化发展。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鼓励创作一批反映日照乡村振兴题材的文艺作品,充分展示新时代农村农民的精神风貌。

重点实施“五大惠民工程”:

1.“思想强农”工程。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加强县镇村三级宣讲团建设,每年每村开展政策宣讲不少于2场。开展新时代文明传习工作,区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分别成立中心、所、站,打造融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群众平台;2018年启动试点,2019年形成示范样板,2020年全面推进。推广农村智慧广播系统,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动区县建立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村(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站,到2020年农村志愿服务站普及率达到80%以上。

2.“文化下乡”工程。实施送文化下乡行动,编写乡村振兴战略教材、读本,开发中小学乡土特色校本课程,培养乡土情怀。开展社科理论普及行动,培育社科普及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构建以县级图书馆为总馆、乡镇中心农家书屋为分馆、村(社区)农家书屋为馆藏点的服务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立和完善总分馆体系,县乡村“通借通还”率达到60%。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到2020年提升打造农村文化广场1000个,其中2018年400个,2019年300个,2020年300个。乡镇综合文体站、村(社区)综合性文体服务中心达标率100%。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目录制,促进乡村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到2020年覆盖所有乡镇综合文体站、社区和50%的村。

3.“文化传承”工程。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形成良性乡村文化生态。实施乡村儒学推进计划,建设乡村儒学讲堂。加大对农村传统民居村落和生产生活民俗的挖掘保护,划定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到2020年,建设“乡村记忆馆”30个左右,其中2018年10个,2019年10个,2020年10个。依托现有126项市级以上非遗项目,精选100项进行市场化、产业化开发。到2020年,建设“非遗工坊”100处左右,其中2018年30处,2019年30处,2020年40处。

4.“文明创建”工程。持续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2020年80%的村和乡镇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标准。深化基层道德品牌创建,打造一县(区)一道德品牌。建好用活善行义举四德榜,建设一批四德主题广场、主题公园、主题社区、主题街道,引导农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推动“孝德基金”行政村全覆盖、7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全覆盖。

5.“移风易俗”工程。聚焦婚丧嫁娶,遏制恶俗婚闹、街头烧纸等陈规陋习,反对高额彩礼等攀比之风,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到2020年,实现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开展立家训家规、传家风家教,整治农村社会不良风气。加强农村科普和无神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发挥好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深化农村妇女“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凝聚农村社会正能量。

六、大力推进组织振兴,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


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乡村振兴的坚强堡垒。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省市县财政补助不低于9万元。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反邪教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识邪、防邪、反邪能力。实行市级领导包联乡镇、市县部门包联村、党员干部包联户,推动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重点实施“五大强基工程”:

1.农村党支部星级创建工程。建立农村党支部星级工作台账,坚持“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抓五星带一星,推进农村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选派机关干部到散乱穷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做好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利用3年时间,每年培育选树200个过硬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到2020年达到600个。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有序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优化升级、新老交替。

2.村集体经济清零倍增工程。通过援建营收项目、村域资源开发、资产资本运营、新型经济组织拉动等措施,盘活沉淀资产,努力增加经营性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支持农民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让农民广泛参与其中获得更多增值收益。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经营性收入为零的“空壳村”;到2019年底,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基本实现收入倍增,全市60%的村集体收入达10万元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应达到5万元以上,力争70%的村达到10万元以上。

3.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提升村务大事村民公决等做法。打造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日照模式”,2018年农村社区全部建成功能完善、运转正常的社区服务中心。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大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力度,规范村监委会运行机制,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法治乡村建设工程。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平安乡镇、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推进村居(社区)综治中心建设、“一村一司法行政工作室”和法律顾问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开展聘任“大嫂调解员”工作,推广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五老人员”调解接待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雪亮工程”,构建农村治安防控格局,严厉打击震慑农村黑恶霸痞势力犯罪。健全“一村一警务助理”农村社区警务模式,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

5.乡村德治塑魂工程。深入实施爱诚孝仁四德工程,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行业守则、职业规范,倡导村民日常工作生活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事,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广泛开展“美在我家”主题活动,深化“日照好人”“残疾人自强模范”、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推动“德耀日照系列先模”荐评树活动农村全覆盖。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和全社会扶残助残、乐善好施的良好品质,引领广大残疾人为乡村振兴建功立业。开展新乡贤选树以及新乡贤文化进家庭、进校园活动,每年评选新乡贤100名,到2020年评选新乡贤300名。

七、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共创美好乡村生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协调,大力推进收入分配、基础设施、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五个一体化”,重塑城乡关系,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全域协调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一)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城乡收入分配一体化。实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2018年基本完成脱贫任务,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确保全面小康一个不少。坚持“两不愁、三保障”现行标准,既不降低,也不吊高胃口,确保脱贫质量。聚焦莒北、莲西、港西和岚西北4个重点区域,实施好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搬迁等十大精准扶贫行动,统筹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健全扶贫长效机制,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贴、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对老弱病残特殊贫困群体,采取资产收益、民政低保、实物供给、邻里互助等保障性扶贫方式。完善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孝德养老等政策措施,着力解决贫困人口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等问题。实行扶贫线与农村低保线“两线合一”,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统筹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二)实施“七改”工程,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通盘考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巩固城乡交通、公交、环卫、供气、供水、供电一体化成果。继续推进农村道路、厕所、供电、学校、住房、饮水、供暖“七改工程”,完善“七改”建设标准。以全省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抓好路网规划、通达深度、管养水平、标准质量、运输服务“五个提升”,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保障。推进“幸福公路”建设,三年投资342亿元,建设“幸福公路”4000公里,其中2018年1000公里,2019年1000公里,2020年2000公里。推进国省道等工程建设,以204国道环城线、222省道等13条道路为重点,实施通道连绿,打造生态廊道。到2020年,全市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实施村庄道路硬化“户户通”三年行动,到2020年完成9000公里村内道路硬化和提升改造,其中2018年4000公里,2019年3000公里,2020年2000公里。注重节俭实用,2018年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到2020年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村内主次街道和公共场所亮化全覆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工程,2018年新改造学校52所,完成“全面改薄”任务。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87所。全面核实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对新出现的安全问题住房,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加快“空心村”环境整治。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开展镇村污水集中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50%以上的村庄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专项工程,到2020年95%的村庄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农村冬季清洁供暖,2018年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冬季清洁取暖,到2020年70%的村庄实现清洁供暖。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到2019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实现标准化。

(三)坚持共建共享共赢,推进城乡资源配置一体化。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发展政策、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之间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文化、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有机衔接、相互融合,增强城乡政策体系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整体性。强化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建立高效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完善以就业准入、登记管理、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政策扶持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按照“覆盖城乡、制度衔接、水平均衡、保障有力”的要求,结合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市级统筹责任,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引导更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投向农业农村,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效。

(四)以覆盖“人的一生”为目标,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坚守民生底线,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卫生、体育、康养、社保等公共服务一体化,织密扎牢覆盖“人的一生”民生保障网,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共享、公平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推动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的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完善乡村教师补充调配机制,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每年新招聘农村学校教师500名以上。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认真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以紧密型医共体为载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管理机制,每年新招聘不少于100人。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发展健康产业,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养老、医疗等领域。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提升农村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质量。实施基层体育振兴工程,巩固基层体育总会全覆盖成果,完善农民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构建起覆盖城乡、“点、线、面”结合的群众体育健身服务网络,打造“一乡一特色、一村一项目”的体育赛事活动品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强农村基层健身指导,培训配齐社会体育指导员。到2020年,所有乡镇全部配备国民体质监测仪器。推进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乡镇、村居(社区)全部建成达到国家基本配置标准的公共体育设施。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乡(镇)三级联创。以基本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等为重点,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完善乡镇、社区(村)便民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简化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完善网格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城乡社会治理一体化。按照“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的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为实施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环境。推行社区管理“网格化”,到2020年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建设达标率100%。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乡建设、社会保障等“一张网”管理,将人、地、物等要素全部纳入管理网格,把必要的资源、服务、管理配置到基层,构建“全科网格”“全要素网格”,促进基层农村、社区社会治理逐渐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提高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依托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八、强化改革创新,激发乡村振兴新动力

按照“扩面、提速、集成”的要求,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等农村基本制度改革,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一)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探索农村土地、林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创新涉农贷款抵质押担保方式,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和动产质押等业务,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组织,采取统一经营或对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完成莒县国家级、东港区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其他区县完成55%以上的改革任务。2019年,基本完成全市集体资源性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健全农村三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的产权交易服务。

(三)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主体平等、产权明晰、合理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土地价格形成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改革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调剂使用,所得收益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共享农庄”等闲置农房激活模式,盘活利用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等设施建设。对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九、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健全乡村振兴保障机制

(一)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抓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上,确保党管农村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结合深化党政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市抓统筹、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书记抓乡村振兴,区县委书记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各区县党委、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二)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坚持规划引领,编制日照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路线图、施工图、时间表、任务书。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分别编制地方规划、专项方案,注重地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增强规划的指导作用,形成工作推进体系。坚持市县乡三级联动,开展乡村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划分,推进乡村规划多规合一,形成城乡整合、一体设计、全面覆盖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建筑和设施,依法开展清理和整治。

(三)完善投融资保障机制。坚持公共财政大幅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严格落实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能。支持区县政府统筹使用一般债券或专项债券,用于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建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项目库制度,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创建为日照市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精品民宿、现代农业产业园、美丽乡村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奖补;创建为省级、国家级的,同时享受市级奖励;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和品牌知名度,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给予重点奖补。

(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清单,强化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督查落实。市委、市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观摩推进会,每年年底对区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集中考核。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列出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挂图督战,形成全市乡村振兴的工作推进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

(五)完善氛围营造机制。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全市各级新闻宣传重点,广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乡村振兴。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党的“三农”政策,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大力宣扬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讲好乡村振兴日照故事,提振基层干部群众精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乡村振兴经验总结、政策建议工作,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十分重大,任务繁重艰巨。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日照力量”。



附件:

1.日照市乡村产业振兴新型载体建设标准(试行)

2.日照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百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分工方案



 


日照市乡村产业振兴新型载体建设标准(试 行)




一、日照市田园综合体建设标准

田园综合体是指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以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为目标,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等建设,形成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等要素于一体的复合体。

1.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实施多规合一,与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环境治理规划、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等规划相衔接,既要体现田园特色,又要具备综合功能,统筹布局农业产业区、生活居住区、文化景观区、运动健身聚集区、公共服务区等功能区。

2.规模经营适度开发。综合考虑各功能区布局,原则上规划面积平原地区不低于10000亩,丘陵地区不低于5000亩,其中核心区面积分别不低于5000亩和3000亩,区域内不少于2个规划保留村。鼓励连村连片开发、适度规模经营,保护农村田园风貌,不搞大拆大建、盲目铺摊子。

3.坚持以农为本的发展定位。以保护耕地为前提,以农业为基础,以农村为载体,以农民为主体,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产业融合、农民增收。项目布局和业态发展与农业有机融合,有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有区域农业知名品牌。

4.坚持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至少达到市级标准。积极发展以农业为支撑的二三产业,构建以主导产业为基础的“接二连三”全产业链。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创意农业等业态发展充分。农业产业与旅游、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有机融合,至少建有1处休闲观光园。

5.有明确的建设运营主体。坚持市场导向,必须由规模实力较强的工商企业或企业联合体作为投资主体,建设运营田园综合体。鼓励支持国有投融资平台参与建设运营。

6.构建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龙头企业+村集体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建设运营模式,通过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参与经营等方式,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确保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

7.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和管理服务方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积极引入各类创客、乡贤、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等多元化参与,共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

8.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农业清洁生产,二三产业清洁运行。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持好乡村田园风光,保护好青山绿水,构建乡村生态体系屏障。

9.建设美丽乡村。区域内规划保留村庄全部达到市级以上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五化”“七改”全面完成,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完善。

10.保持田园生活风貌。完善“田园+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用地,房屋建设以改建为主,适当按照美学原理进行改造,提升居住舒适度和建筑美感。倡导民俗新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日照市特色小镇建设标准

特色小镇是指区别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体育内涵、旅游特色和一定社区功能,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产业上“特而强”、机制上“新而活”、功能上“聚而合”、形态上“精而美”的发展空间平台。

1.主导产业突出。明确一个具有当地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细分产业作为主攻方向,主导产业税收占特色小镇税收总量70%以上。

2.规划布局合理。原则上布局在具有较好特色产业基础的产业集聚区、美丽村居示范片区或小城镇。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3.功能配置完善。高标准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具有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商贸信息、文化展示、健身指导、旅游信息咨询、产品交易和信息管理等功能。

4.有效投资可持续。原则上5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不含住宅项目),每年不少于4亿元。信息技术、金融、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特色小镇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每年不少于2亿元。

5.运行机制灵活。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特色小镇要有明确的投资主体,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鼓励规模实力较强的工商企业、企业联合体或行业协会商会牵头,组建管理运营平台。

三、日照市精品民宿建设标准

精品民宿是指依托乡村房屋及院落空间,结合当地人文风俗、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及乡村资源加以设计改造,为游客运动健身、休闲度假提供住宿、餐饮、娱乐等高端服务,具有浓厚地方特色,体现民俗风情,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乡村小型旅游接待设施。

1.规划布局合理。符合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规划。建筑和装修特色鲜明、风格突出、内外协调,为游客营造生活美学空间。单幢建筑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套)。

2.文化特色鲜明。具有鲜明的主题风格,体现独特文化特色,彰显日照民俗风情。文旅创意独特,注重传承、保护、传播优秀地方文化。

3.市场认可度高。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年平均客房出租率40%以上,旅客满意度90%以上。产品设计追求创新,形成特色,满足特定市场需求。带动效应明显,经营活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4.生态环境优良。周围有优质的自然生态环境,或有多处体验方便、特色鲜明的地方风物。坚持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引导绿色环保,倡导绿色消费。

5.符合规范标准。服务质量达到山东省《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DB37/T2864—2017)五星级标准要求。

四、日照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

现代农业产业园是指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或优势特色产业,开展“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全产业链开发,实现绿色发展和产业深度融合,地理界限明确、区域范围合理、建设水平区域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

1.规划布局合理。与村镇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格局。产业园集中连片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道路、灌排、林网、库房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2.产业特色鲜明。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到60%以上,至少有1个具有地域特色、竞争力强的农业品牌。

3.现代化程度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产业化经营率达到95%以上,高效节水灌溉覆盖率达到90%,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100%。储藏、保鲜、信息化、废弃物处理等农业装备配套齐全。

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园区土壤、空气、灌溉水质符合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标准,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实现全覆盖,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实现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

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成为产业园建设经营主导力量,农民有效参与和受益,可支配收入原则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

五、日照市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美丽乡村是指依托乡土文化、自然基底和田园生态,从组织建设、产业发展、居民生活、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方面,通过标准化创建,塑造的生态宜居宜业的新型村庄。

1.班子硬。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坚强有力,村两委班子年龄、知识结构合理,党员队伍广泛吸纳优秀人才加入,村党组织达到五星级标准。

2.经济强。主导产业优势突出,参与农户达到30%以上。村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不低于城镇居民同期水平,村集体年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或人均500元以上。

3.环境美。村庄风貌独特,田园风光优美。村庄“五化”全面完成,实现“户户通”“街街亮”“村村绿”。村庄汪塘、河道治理达标。

4.服务优。便民服务中心具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功能,有日间照料中心或老年房等养老设施,有综合性文体中心、健身广场、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符合要求,公共服务场所实现清洁供暖。

5.治理好。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文明新风。无黄赌毒现象,无非法宗教活动,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无非访、集访问题。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一约五会”健全完善并充分发挥作用。

 

 



日照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百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分工方案





一、“五大振兴”重点工程(24项)

(一)产业振兴“五大示范工程”

1.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到2020年,重点打造市级美丽乡村1000个,其中2018年300个,2019年300个,2020年400个。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县

2.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到2020年,重点打造市级田园综合体15个,其中2018年5个,2019年5个,2020年5个。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区县

3.打造一批特色小镇。到2020年,重点打造市级特色小镇30个,其中2018年10个,2019年10个,2020年10个。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4.打造一批精品民宿。到2020年,重点打造市级精品民宿15个,其中2018年5个,2019年5个,2020年5个。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

责任单位:各区县

5.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重点打造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0个,其中2018年10个,2019年10个,2020年10个。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二)生态振兴“双十双五”提升工程

6.实施林业会战“十大工程”。到2020年,投资71.6亿元完成造林40万亩,实现林业社会总产值150亿元;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6%,60%以上的镇、村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7.实施水利会战“十大工程”。到2020年,投资77亿元完成重点工程305项,新增城市供水保障能力30万方/天,达到110万方/天;改善68.6万农村居民的饮水条件,农村集中供水率提高15%、达到85%;治理河道长度600公里以上,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7.1万亩、达到130万亩以上,治理水土流失162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8.实施碧海行动“五大工程”。到2020年,投资67.1亿元,实现退渔还海5780亩,腾退海岸14公里,修复岸线21.8公里、恢复湿地6000亩以上,受损岸线修复率达到95%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50%以上。实施截污、集污、清污、除污工程,新建或改造港口环境保护设施设备110处(台套)以上,港口海域水质全面达到四类海水水质标准以上。建设黄海冷水团深远海牧场综合体和全国冷水鱼规模化养殖基地,建成8个省级以上海洋牧场综合平台。规划建设4个新型渔业园区,升级改造渔业园区1900亩,增殖放流“参、贝、虾、蟹”等水产苗种12亿单位,建成6处以上大型海洋科教、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9.实施绿色兴农“五大工程”。主要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4%、81%以上,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达到20万亩;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2个、示范区3个,生态循环农业基地面积发展到90万亩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三)人才振兴“五大头雁工程”

10.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提升工程。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培训全覆盖,连续3年每年培训一遍。每年选派300名村党组织书记,到省内外先进地区重点培训。每年选派500名村党组织书记,到市委党校集中培训。依托各级农业院校、职业学院、广播电视大学等培训机构以及智慧党建等信息化平台,开展农村干部学历及非学历教育培训。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

11.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工程。加快培育“新六产”带头人、农业企业家队伍。今后3年,培训不少于1000名,其中2018年300名,2019年300名,2020年400名。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

12.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开展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和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工作。今后3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000人,其中2018年1000人,2019年2000人,2020年3000人。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

13.实施高端人才引进工程。今后3年,引进高端创新创业团队30个、高端创新创业人才200人,其中2018年10个、60人,2019年10个、60人,2020年10个、80人。对顶尖创新人才(团队),按科研补助、研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14.实施专业人才上山下乡工程。今后3年,下沉乡村专业人才6000名,其中2018年2000名,2019年2000名,2020年2000名。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四)文化振兴“五大惠民工程”

15.实施“思想强农”工程。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教育,加强县镇村三级宣讲团建设,每年每村开展政策宣讲不少于2场,2018年启动试点,2019年形成示范样板,2020年全面推进。推广农村智慧广播系统,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动区县建立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村(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站,到2020年农村志愿服务站普及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广新局、市文明办,各区县

16.实施“文化下乡”工程。编写乡村振兴战略教材、读本,开发中小学乡土特色地方课程,培养乡土情怀。构建以县级图书馆为总馆、乡镇中心农家书屋为分馆、村(社区)农家书屋为馆藏点的服务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立和完善总分馆体系,县乡村“通借通还”率达到60%。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到2020年提升打造农村文化广场1000个,其中2018年400个,2019年300个,2020年300个。乡镇综合文体站、村(社区)综合性文体服务中心达标率100%。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目录制,促进乡村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到2020年覆盖所有乡镇综合文体站、社区和50%的村。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文联,各区县

17.实施“文化传承”工程。实施乡村儒学推进计划,建设乡村儒学讲堂。到2020年,建设“乡村记忆馆”30个左右,其中2018年10个,2019年10个,2020年10个。依托现有126项市级以上非遗项目,精选100项进行市场化、产业化开发。到2020年,建设“非遗工坊”100处左右,其中2018年30处,2019年30处,2020年40处。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18.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持续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2020年80%的村和乡镇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标准。深化基层道德品牌创建,打造一县(区)一道德品牌。建好用活善行义举四德榜。建设一批四德主题广场、主题公园、主题社区、主题街道。推动“孝德基金”年内实现行政村全覆盖、7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区县

19.实施“移风易俗”工程。聚焦婚丧嫁娶,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到2020年,实现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区县

(五)组织振兴“五大强基工程”

20.实施农村党支部星级创建工程。建立农村党支部星级工作台账。选派机关干部到散乱穷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做好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利用3年时间,每年培育选树200个过硬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到2020年达到600个。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区县

21.实施村集体经济清零倍增工程。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经营性收入为零的“空壳村”;到2019年底,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基本实现收入倍增,全市60%的村集体收入达10万元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应达到5万元以上,力争70%的村达到10万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区县

22.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提升村务大事村民公决等做法。2018年农村社区全部建成功能完善、运转正常的社区服务中心。加大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力度,规范村监委会运行机制,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23.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工程。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平安乡镇、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推进村居(社区)综治中心建设、“一村一司法行政工作室”和法律顾问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开展聘任“大嫂调解员”工作,推广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五老人员”调解接待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雪亮工程”。健全“一村一警务助理”农村社区警务模式,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县

24.实施乡村德治塑魂工程。深入实施爱诚孝仁四德工程,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事。广泛开展“美在我家”主题活动,深化“日照好人”、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推动“德耀日照系列先模”荐评树活动农村全覆盖。开展新乡贤选树以及新乡贤文化进家庭、进校园活动,每年评选新乡贤100名,到2020年评选新乡贤300名。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区县

二、乡村振兴重点项目(76项)

25.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抓好莒中平原、莲北平原等主产区建设,粮食年产量稳定在90万吨左右,确保粮食安全。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各区县

26.开展海洋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向海经济行动计划。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区县

27.加快建设“海上粮仓”,大力培育海洋生态牧场综合体,推进黄海冷水团等项目建设,争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单位: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28.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壮大茶叶、桑蚕、烟叶、蜂业、中药材、绿芦笋等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特色农业发展到160万亩左右,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超过85%。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海通茧丝绸集团,各区县

29.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30.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加快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打造土地托管服务圈,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到2020年实现全市涉农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全覆盖,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00万亩。

牵头单位:市联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各区县

31.大力发展农业“新六产”,发展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供应链贯通。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32.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推进国家级一二三产融合试点等项目,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观光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区县

3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业品牌认证与管理。大力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做好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推广“公司+商标+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到2020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总数达到650个以上;地理标志商标35件以上,农产品商标4500件以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比重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县

34.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抓好4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农高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区县

35.发展民俗民宿、运动休闲、文化创意、园艺景观、手工工艺等新产业,到2020年乡村旅游综合收入突破200亿元,占全市旅游业的40%。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经信委,各区县

36.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农商互联”工程,电商经营村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联社,各区县

37.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农业外向型经济新格局。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外事侨务办、市贸促会、市合作招商局、市农业局,各区县

38.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日照水库环库湿地和乡村振兴战略试验区,加快推进环青龙湖山水林田湖草综合发展示范区。

牵头单位:东港区人民政府、莒县人民政府、市水务集团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

39.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加强重点流域水土治理和生态修复,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40.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41.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推进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退港还海”“退渔还湿”“南红北柳”等海岸带修复工程。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单位:日照港集团,各区县

42.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各区县

43.实施乡村大集改造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县

44.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花园村庄”“森林村庄”“水美村庄”。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各区县

45.完善激励政策,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兴业、上山下乡,让人才成为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各区县

46.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

47.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将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区县

48.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到2020年发展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70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10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49.选拔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到区县、园区挂任科技副职。支持乡镇(街道)选聘科技副镇长(主任),到2020年实现挂职科技副职乡镇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县

50.以区县为主体,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到2020年实现乡村振兴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51.建立“双包一联”和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三支一扶”、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扶贫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

52.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业农村事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工商联,各区县

53.发挥劳动模范、日照工匠、职工技术能手的引领带动作用,开设“农民工学堂”,大力培养乡村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培育、选树和宣传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先进典型,每年评选表彰一批返乡创业“农民工之星”。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扶贫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

54.发挥青年在乡村振兴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每年选树2000名乡村“好青年”,到2020年全市达到10000名以上。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各区县

55.加强农村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牵头单位:市残联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人社局,各区县

56.2018年实现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一约五会”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57.弘扬红色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扶持乡村红色文化旅游开发。加强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各区县

58.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保护好古镇古村、古树名木、传统建筑、文物古迹等。引导利用古民居、古村落、古街发展文化产业项目,推动农民画、黑陶、刺绣、剪纸、民间雕刻、草柳编等文化产品产业化发展。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鼓励创作一批反映日照乡村振兴题材的文艺作品。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各区县

59.开展社科理论普及行动,培育社科普及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

牵头单位:市社科联

责任单位:各区县

60.发挥好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深化农村妇女“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各区县

61.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乡村振兴的坚强堡垒。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区县

62.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育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63.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省市县财政补助不低于9万元。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64.强化农村反邪教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识邪、防邪、反邪能力。

牵头单位:市委610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县

65.实行市级领导包联乡镇、市县部门包联村、党员干部包联户。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区县

66.实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2018年基本完成脱贫任务,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实行扶贫线与农村低保线“两线合一”,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区县

67.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统筹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区县

68.推进国省道等工程建设,以204国道环城线、222省道等13条道路为重点,实施通道连绿,打造生态廊道。

牵头单位:市公路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69.推进“幸福公路”建设,三年投资342亿元,建设“幸福公路”4000公里,其中2018年1000公里,2019年1000公里,2020年2000公里。到2020年,全市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交通发展集团、市公交集团,各区县

70.到2020年完成9000公里村内道路硬化和提升改造,其中2018年4000公里,2019年3000公里,2020年2000公里。村内主次街道和公共场所亮化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71.推进“厕所革命”,2018年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专项工程,到2020年95%的村庄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展镇村污水集中治理,到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50%以上的村庄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72.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到2020年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

牵头单位:国网日照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区县

7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工程,2018年新改造学校52所,完成“全面改薄”。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87所。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74.全面核实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对新出现的安全问题住房,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农村冬季清洁供暖,2018年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冬季清洁取暖,到2020年70%的村庄实现清洁供暖。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75.健全“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完善乡镇、社区(村)便民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简化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区县

76.强化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建立高效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77.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78.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创新“三农”金融服务。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各区县

79.推动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的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完善乡村教师补充调配机制,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每年新招聘农村学校教师500名以上。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80.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认真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以紧密型医共体为载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管理机制,每年新招聘不少于100人。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发展健康产业,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养老、医疗等领域。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县

81.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提升农村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质量。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82.以基本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等为重点,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各区县

83.实施基层体育振兴工程,巩固基层体育总会全覆盖成果,完善农民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构建起覆盖城乡、“点、线、面”结合的群众体育健身服务网络,打造“一乡一特色、一村一项目”的体育赛事活动品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到2020年,所有乡镇全部配备国民体质监测仪器,乡镇、村居(社区)全部建成达到国家基本配置标准的公共体育设施。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乡(镇)三级联创。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84.推行社区管理“网格化”,到2020年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建设达标率100%。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各区县

85.依托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做好信访积案化解。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86.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工作。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87.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88.探索农村承包地、林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经营权,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89.创新涉农贷款抵质押担保方式,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和动产质押等业务,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市农业局,各区县

90.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完成莒县国家级、东港区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其他区县完成55%以上的改革任务。2019年,基本完成全市集体资源性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农村三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

91.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调剂使用,所得收益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共享农庄”等闲置农房激活模式,盘活利用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等设施建设。对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土地储备开发集团,各区县

92.结合深化党政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市抓统筹、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市委农工办,各区县

93.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书记抓乡村振兴,区县委书记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各区县党委、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责任单位:各区县

94.坚持规划引领,编制日照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路线图、施工图、时间表、任务书。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分别编制地方规划、专项方案,形成城乡整合、一体设计、全面覆盖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建筑和设施,依法开展清理和整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

95.完善投融资保障机制。坚持公共财政大幅度向“三农”倾斜。严格落实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支持区县政府统筹使用一般债券或专项债券,用于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各区县

96.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创建为日照市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精品民宿、现代农业产业园、美丽乡村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奖补;对创建为省级、国家级的,同时享受市级奖励;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和品牌知名度,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给予重点奖补。加大对农业科技园区的支持力度,创建为省级农高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给予重点奖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旅发委、市委农工办,各区县

97.建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项目库制度,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各区县

98.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乡村振兴经验总结、政策建议工作,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研室、市政府调研室

责任单位:各区县

99.建立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清单,强化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督查落实。市委、市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观摩推进会,每年年底对区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集中考核。

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

责任单位:各区县

100.大力营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浓厚氛围。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大力宣扬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讲好乡村振兴日照故事,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日照日报社、日照广播电视台,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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