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6〕93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浏览量:时间:2018-12-22 22:21:41

东府〔2016〕93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

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经常性的人防战备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居安思危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有效检验我市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人防信息网络的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2016年11月18日10时至10时15分,在全市各镇(街)、松山湖(生态园)科技产业园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我市各镇(街)、松山湖(生态园)科技产业园区的防空警报器和东莞广播电视台(电视2套节目、广播2套节目)将分别通过声音或图像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将在试鸣前分别向所属手机用户发放试鸣防空警报文字信息。望广大市民、各界人士听(看)到防空警报信号或信息时,注意听辨,不要惊慌,照常进行工作、学习及社会活动。

现将防空警报信号通告如下: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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