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7〕11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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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措施的通知





宁政办〔2017〕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园区管委会:

《西宁市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5日






西宁市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和《青海省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青政〔2016〕31号)精神,充分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以消费升级促进产业升级,培育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现结合西宁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措施。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落实省委“131”总体要求,坚持“四个转变”的新思路,以实现市委“12315”、建设幸福西宁为总目标,着力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消费环境改善和市场秩序规范释放新空间,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满足新需求,加快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新路径,为推动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到“十三五”末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二、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

(一)消费升级新领域。积极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导向,重点升级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六大消费新领域,以消费新热点新模式带动新消费扩容升级,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扩大服务消费。扩大与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力资本积累相关的教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满足公民不同阶段教育需求。充分发挥中藏药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藏医养身保健、健康管理、体育健身等健康消费。积极发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老年教育等领域养老服务,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全面发展。加快乡村旅游、自驾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旅游产业发展,打造高原精品旅游。鼓励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演艺娱乐、出版发行、网络文化等新兴及传统文化产业升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教育局

2.加快信息消费。大力培育基于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消费,加快城乡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有效扩大信息消费规模。加快实施智慧西宁、互联网金融、物联网等信息工程,培育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创业创新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业态。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积极推进有色金属冶炼、装备制造、藏毯绒纺、生物医药等行业企业信息化。促进互联网技术在交通、教育、养老、旅游、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运用,增强信息消费服务的供给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金融办、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3.倡导绿色消费。积极拓展有利于节约资源、改善环境的商品和服务,推动全民在生活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式转变。促进绿色产业升级,大力推进新能源、高原有机食品、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技术研发和生产服务能力提升,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设计理念、使用环保原料、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倡导绿色生活,鼓励高效节能产品应用,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升级。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新能源汽车,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和建设局

4.创新时尚消费。创新发展满足不同群体特别是年轻一代多样化偏好需要的消费,积极推动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发展。优化传统商业街区改造提升,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和品牌商品,发挥城市商业综合体引领作用,加快培育海湖新区、建国综合商务区等新兴时尚商圈,满足中高收入群体需求。引导培育时尚消费热点,积极发展智能家电、可穿戴电子产品等新型消费电子产品,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和体验式消费,丰富消费内容。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网络团购、网络约车等新型服务模式,满足消费新需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邮管局、市交通局

5.培育品质消费。提升适应居民更高质量需求的消费,加快更加安全实用、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位格调的品牌商品开发。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对我市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藏毯绒纺、民族工艺品、高原养生保健品等产业的研发设计和质量管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品牌商品。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引导各类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服务品牌,在服务业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大力推介商贸特色品牌,提升“西宁老字号”,以品牌引领消费,提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6.拓展农村消费。立足农村梯度消费追赶型特征,适应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转变,加快农村商贸流通多元化、信息化、多业态改造进程。大力支持农村居民在交通通信、文化娱乐、健康养老、家电类耐用消费品、家用轿车等方面的消费。加快实施农村道路、电网、通信、饮水等工程,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危旧房改造,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拓展农村市场,不断提升农村消费结构、层次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政府

三、积极扩大有效供给

(二)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围绕西宁市“一线四川”设施农业和“一带三区”特色生态畜牧业格局,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休闲农业,提升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形成集生产、生活、生态、旅游为一体的都市现代农业体系。到2020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高效农业比重达到50%以上。

7.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三县马牙蚕豆、油菜和马铃薯等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大通老爷山”“湟中亿川”“湟源沐园”“城中葛源”等规模化生产基地,打造高原绿色有机品牌。加快建设西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打造畜禽养殖、粮油种植、果蔬生产三个全省“百亿元”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8.加快发展都市休闲观光农业,以农业文明和农村文化为主线,统筹开发农业生产、生态、生活、文化等多种功能的休闲观光农业。改造和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不同特色、不同层次的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形成集特色种植、乡土风情、自然生态等功能为一体的休闲农业和生态乡村旅游产业带,激发乡村旅游新活力。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9.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电商、订单农业和农超对接等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健全覆盖农产品采收、贮藏、加工、销售等物流体系,大幅度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推进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农村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和综合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大百、华联等知名商贸企业在三县、乡镇连锁经营,推进“电商进农村”。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经信委、市邮管局,各县政府

(三)提升优势产业竞争能力。立足西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创新升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以新技术新模式创造新产业新供给。到2020年高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

10.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推动有色金属冶炼及延伸加工、装备制造、高原动植物精深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在全国有影响的铝及铝精深加工、特色化工、藏毯绒纺、高原生物制品等优势产业集群,打造传统产业竞争新优势。落实好“百项改造提升工程”,强化现有传统优势产业工艺、技术、装备和“两化”融合水平的持续改造和提升,三年内完成技术改造项目150项。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区政府

11.创新升级装备制造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升级重构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专用车制造、石油钻采设备,培育发展增材制造(3D打印)、信息技术装备等产业,实现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化、高端化、智能化,努力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区政府

1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型建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着力打造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千亿元锂电产业基地和光伏制造中心、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建设中藏药生产加工及药材交易中心,支持开展生物医药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控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区政府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产业。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达50%以上。

13.优化城市商贸物流格局,重点推进大十字-西门商业主中心,海湖新区商业新中心,商业巷、建国路、小桥大街、城南四个商业副中心建设。发挥力盟、万达、新华联等城市商业综合体引领作用,积极引进百盛、迪卡侬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品牌商品,提升商贸服务品质与层次。提升城乡物流配送水平,推进朝阳高端生活资料物流园、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城和三县物流节点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同城配送、保税物流等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邮管局,各县区政府

14.打造精品文化旅游,丰富“中国夏都”旅游品牌内涵,围绕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旅游名城,推进智慧旅游、品牌景区和旅游精品线路建设,规划实施海洋馆、水上乐园、市民中心、印象西宁等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旅游建设项目,加快完善旅游基础配套设施,提升旅游集散水平和服务功能。大力提升文化服务品质,着力发展“互联网+文化”,打造文化产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举办好青年电影展、文化艺术节、花儿会等文化活动,进一步扩大文化消费的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15.完善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加快建设青海省养老示范基地、城西医疗养老康复中心、青海颐景园健康养老城等项目,建设一批乡镇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16.加快建设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社区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家政、婴幼儿看护、日用品配送、洗染维修等便民服务。加快连锁经营、新型社区综合超市、标准化菜市场等设施建设,打造“一刻钟生活服务圈”。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立集购物、缴费、就业、生活咨询等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舒适、便利的现代化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四、全面优化消费环境

(五)强化消费设施体系支撑。适应消费结构、消费模式和消费形态变化,建设“设施完善、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17.加快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提升城乡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依托西宁大数据中心,打造政务云、公共服务云、社会服务云三大平台。建设运营“阿里巴巴·西宁产业带”项目,支持稳当网、过日子网、大美易购网等本土电商平台实现模式创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18.强化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畅通西宁”工程,合理布局静态交通设施,加大城市停车场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公交、城乡公交、旅游公交发展,加快实施农村道路、通信等工程,畅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轨道办、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19.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实施城市园林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加大城市主题公园、街头游园、生态廊道、地下管廊等规划建设力度。努力构建“一芯二屏三廊道”的城市新型生态格局,启动西宁西堡生态森林公园建设,申办园林博览会,创建青藏高原生态宜居城市。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六)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

20.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形成涵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全过程的监管链条,构建以市场准入、监督抽查、日常巡查、风险监控、缺陷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21.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在农产品、食品药品、儿童用品、日用品等领域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大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积极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查制度,广泛运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分析,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农牧局,各县区政府

(七)优化市场信用环境。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22.推进西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西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推行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各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在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消费品安全等方面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23.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依法严惩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价格失信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消费者投诉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良好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五、强化政策支持体系

(八)加快重点领域制度创新。加快破除阻碍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清理不利于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制度规定,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激发市场内在活力。

24.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培育发展新动能。深入推进“五证合一”、“先照后证”、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管理等商事制度改革,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政府

25.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支持新消费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公共平台建设。全面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消费相关领域投资。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6.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修订《西宁市户口迁入政策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建立健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促进我市人口有序流动。加快建立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依法记录、查询和评估人口相关信息的制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九)加大财税支持。加大对新消费相关领域的财税支持力度,更好发挥政府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导向作用。

27.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市级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特色农业、高新技术、文化旅游、商贸流通等产业发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民办社会事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绿色产品等发展。积极落实消费补贴政策,逐步推动由补供给方转为补需求方,并重点用于具有市场培育效应和能够创造新需求的领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

28.认真落实税费政策,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和科研型、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认真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和行邮税政策。全面落实“营改增”,减轻企业负担。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批准后可延缓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十)完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29.丰富金融市场业态,积极引进华夏银行等省外优势金融机构入驻我市,参股国家电投集团发起设立的青海省首家地方法人财产险公司,组建西宁金融控股集团和市级信用担保集团,支持青海银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推动湟中湟源农信社完成改制,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对新型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30.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领域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紧抓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鼓励和支持消费领域企业在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鼓励引导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消费领域重点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在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切实增强消费领域企业融资能力,提升消费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31.做大做强保险业务,加快推进保险产业“提标、扩面、增品”,引导保险机构向医疗、养老、文化、旅游、教育等新消费相关领域创新产品、拓展业务,深入实施个人消费信用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等。鼓励支持在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领域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和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卫计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牧局,各县区政府

(十一)强化要素保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促消费的相关政策,加大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32.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重点保障新消费新投资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适当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发展用地。优化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加大“僵尸企业”的闲置、半闲置用地及批而未征、征而未供沉淀土地盘活利用力度,优先用于新消费领域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各县政府

3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家政、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专业人才规模,加强信息、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环保等领域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实训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产学研用联动的创新体系。加大农村未就业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生产、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完善人才引入机制,吸引和聘用国内外高级人才来西宁市就业创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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