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发〔2019〕16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8年度沈阳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浏览量:时间:2019-12-03 14:28:57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8年度沈阳市市长质量奖的决定》






沈政发〔2019〕1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8年,我市企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质量提升行动部署,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大力提升质量水平,为实现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奠定了基础。


为引导和激励全市企业(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追求卓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树立质量标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辽政发〔2014〕3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52号)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龙源高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度沈阳市市长质量奖。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持续改进,积极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文化和经验,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再立新功。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广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发挥好主体作用,切实提高经营质量与效益,创新管理,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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