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字〔2018〕21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区山体绿化提升和山体公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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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区山体绿化提升和山体公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8〕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济南市城区山体绿化提升和山体公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8日




济南市城区山体绿化提升

和山体公园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办好民生实事的要求,加快推进城区山体绿化提升及山体公园建设,确保2020年实现城区山体绿化全覆盖目标,打造显山露水、林城一体、生态良好的美丽泉城,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形象为目标,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显山露水”的理念,按照“保泉必先保山、保山必先保林”和“本土化、野趣化、自然化”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高水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质量推进,实施城区山体绿化提升及山体公园建设三年行动,全面实现城区山体绿化全覆盖,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品质,让广大市民拥有更多绿色获得感和幸福感。自2018年起,利用3年时间改造山体72座,绿化提升面积20022亩,其中绿化提升山体62座、绿化提升面积18671亩,新建山体公园10处、绿化提升面积1351亩。同时,在已完成绿化提升山体中再建设10处山体公园,实现城区山体绿化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山体绿化提升。2018年完成山体绿化提升35座、面积8355亩。其中,历下区3座454亩,市中区13座4737亩,历城区7座1157亩,济南高新区5座971亩,市南部山区2座712亩,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5座324亩。

2019年完成山体绿化提升18座、面积5200亩。其中,市中区10座3081亩,历城区2座591亩,长清区4座757亩,市南部山区1座592亩,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1座173亩。

2020年完成山体绿化提升9座、面积5116亩。其中,历下区1座555亩,市中区6座3259亩,历城区2座529亩,市南部山区773亩。

(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

(二)山体公园建设。2018年开工建设山体公园20处(其中10座山体需绿化提升,面积1351亩),2020年全部建成。其中,历下区1处为荆山;市中区9处,分别为白马山、大北山、马武寨、小东山、小龟山、鏊子山、长更山、元白山、双山顶;历城区3处,分别为将山、西山坡、围子山;济南高新区3处,分别为来佛山、九灵山、拖缰岭;长清区1处为双龙山;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2处,分别为透明峰和蝎子山;历下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合建莲花山。(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城区山体绿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负责辖区山体绿化提升和山体公园建设。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负责统一规划设计山体绿化提升和山体公园建设,市国土资源局、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历史遗留责任灭失破损山体和渣土治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严格标准,力求实效。山体绿化提升要遵循自然规律,以生态修复为主,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做到乔、灌、花、藤、草相结合,常绿树与落叶树混交造林,突出“一季一景”的景观特色,形成多树种、多色彩、季相变化丰富、成片有型的山体容貌景观。同时,要实行高标准造林整地,采取修路上山、引水上山和客土上山等措施,确保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客土引进可直接利用建筑弃土,减少对耕地的破坏。山体公园建设要按照自然、生态、野趣和节简、安全、宜游的要求,在实施高标准绿化提升的同时兼顾休闲健身,适度规划建设健身路径、休闲和服务设施,努力为市民打造良好生活环境,让广大群众共享城区山体绿化成果。

(三)规范运作,确保质量。各区政府要统筹制定工作计划,将年度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月,并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人员,按月进度计划推进项目建设。要建立规划、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实行市场化运作、合同化管理、工程化造林、专业化施工、全过程监理,确保建成精品工程。

(四)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城区山体绿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区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市财政列专项资金,建立城区山体绿化提升和山体公园建设资金“区筹市补”机制,对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按投资额的50%进行奖补,对长清区按投资额的50%进行补助,市级和市南部山区相关建设由市本级承担,切实保障城区山体绿化提升和山体公园建设三年行动顺利实施。

(五)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检查考评机制,对城区山体绿化提升和山体公园建设三年行动进行重点督查和跟踪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要按规定实施问责;对在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加强养护,巩固成果。各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城区山体绿化提升和山体公园的养护和维护,并建立养护管理长效机制。要将山体绿化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切实把城区山体绿化成果保护好、管理好。要通过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稳定专业的管护队伍,有效保护好各种服务设施,确保山体绿化成果持续发挥改善生态环境、森林康养、健身休闲等作用。

附件:1.城区山体绿化提升年度任务分配表2.城区山体公园建设年度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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