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综〔2020〕2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疫情期间福州市重点龙头工业企业稳定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0-02-11 18:00:33

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疫情期间福州市重点龙头工业企业稳定生产工作的通知







榕政综〔2020〕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我市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支持春节期间连续性生产的福州市大型龙头工业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稳定产业链上下游,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现就政策性金融支持疫情期间福州市重点龙头工业企业稳定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福州市政府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林中麟 福州市政府副市长 

林育浩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

成员由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规划合作处、公司客户一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双方分工

(一)福州市政府负责协调做好以下工作:

1.由市工信局负责推荐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市场竞争力较强的龙头工业企业名单,摸清企业贷款需求,向进出口银行推荐。

2.若企业暂时出现还本付息困难,福州市政府应积极协调企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3.建立风险补偿或奖励机制,可通过风险池、贴息、奖励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从支持福州市制造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支持福州“31500”行动计划,认真落实银发〔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争取总行支持疫情防控和稳定实体经济有关政策,从贷款额度、利率、担保、期限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主要措施有:

1.专项额度:设立50—100亿元人民币福州重点龙头工业企业应急资金专项贷款额度。

2.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3.33%。

3.贷款期限:不超过半年。

4.贷款担保:对经营情况正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采取免担保。

5.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在风险可控、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等流程。

(三)双方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沟通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福州市人民政府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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