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2018〕26号《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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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








洛发〔2018〕26号







前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重大意义

第二节 振兴基础

第三节 发展趋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四节 总体部署

第三章 优化发展空间,构建河洛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一体化布局城乡发展空间

第二节 融合化布局乡村发展空间

第三节 差异化推进乡村发展

第四章 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培育河洛乡村现代农业新动能

第一节 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

第二节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第三节 打造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第四节 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五节 强化质量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

第五章 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河洛乡村美丽宜居新家园

第一节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第二节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三节 开展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六章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塑造河洛乡村质朴美善新乡风

第一节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第二节 弘扬河洛优秀传统文化

第三节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第七章 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构建河洛乡村有效治理新体系

第一节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第二节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第三节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第四节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第五节 建设平安智慧乡村

第八章 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培育河洛乡村振兴强大新动力

第一节 建设农村人才队伍

第二节 吸引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发展

第三节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第九章 加快农民增收致富,开创河洛乡村农民美好新生活

第一节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第二节 提升农民就业质量

第三节 推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第四节 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第五节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第六节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第七节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第十章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第一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第二节 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第三节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第四节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完善法治保障

第三节 强化宣传引导

第四节 合理安排时序

第五节 开展示范引领

第六节 强化督导考核


前 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重大部署,聚焦“巩固提升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目标定位和“打造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的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和努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的奋斗目标,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凝心聚力、接续奋斗,全力打造全省乡村振兴的典范。为描绘好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发〔2018〕18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豫发〔2018〕24号)、《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发〔2018〕4号)等有关文件和规划要求,特编制《洛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10大行动+20个工程”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全市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我市作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必须在认真总结“三农”工作经验和发展成效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乡村演变发展新特征,牢牢抓住历史性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


第一节 重大意义

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这一时期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推进乡村振兴,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新时代洛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其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并写入党章。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在深刻认识把握我国城乡关系变化特征的基础上,着眼于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补齐“三农”发展短板,用新发展理念作指导,对未来我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既是首要政治任务,又是长期历史任务。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扛起这一历史责任,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向前推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省委省政府对洛阳市新定位的使命担当。我市作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正在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努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经济快速发展,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和生态环境全面进步,提升广大农民综合素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我市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洛阳市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形成带动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的重要路径。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把产业发展好、把乡村建设好、把县域治理好,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有利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奋力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市地处豫西丘陵山区,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尤为突出,城乡收入差距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置不均衡、乡村治理基础薄弱,已成为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创新能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有利于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增创我市农业发展新优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开创我市“三农”工作新局面,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市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2017年我市城镇化率为56%,还有300多万农村人口,即使城镇化率达到了70%,也还有200多万人生活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富裕,就不可能实现富民强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乡村产业发展根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提升农村民生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进农民群众的福祉,提升全体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市广大农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汇聚起河洛儿女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洛阳篇章的磅礴力量。


第二节 振兴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三农”工作持续提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各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层基础逐步夯实,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牢坚实基础。

--推动农业农村健康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我市总面积1.52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50万亩,总人口710.1万人。2017年全市生产总值4343.1亿元,同比增长8.7%;人均生产总值63759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11元,增长9.2%;粮食总产量连续7年稳定在4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跨越45亿斤大关;全年10.42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四级联动”城镇体系加快构建。我市经过长期的积累与发展,农业农村健康持续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高效农业发展取得新成效。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断增长,2017年全市牡丹种植面积达到26万亩,蔬菜、水果、中药材、小杂粮、花卉苗木、核桃和烟叶等特色农作物总播种面积近400万亩。畜牧养殖效益显著提高,奶牛存栏量多年位居全省前列,生猪、肉牛、肉羊、家禽等规模养殖比重不断壮大。质量兴农建设取得进展,成功创建4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新安县传统樱桃种植系统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农业设施不断完善,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1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达到81%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9%以上,重大病虫应急防控处置率达97%以上。

--突出农文旅结合带动,产业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2017年全市休闲农业项目达到3501个,年营业收入超过30亿元,建设孟津凤凰山田园综合体,成功举办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旅游节,培育了孟津同盟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汝阳大虎岭农业长廊、嵩县白云河谷、栾川七姑沟等23条沟域经济示范区。我市入选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孟津县入选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十强县,栾川、嵩县荣获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市13%的村参与乡村文化旅游,成为我市推动特色农业发展、带动山区群众致富的亮点。积极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农产品加工企业达598家,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集群分别达到8家、15家;全市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达到7个。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各项重点改革实现新突破。农村“三权”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证书发放率全省第一。伊川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县级交易平台试点建成投用,栾川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现新突破。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成效明显,累计托管土地105.8万亩,降低了农民直接种粮成本。不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了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组织。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成效显著,首开“林权抵押+保险保证”贷款业务,被河南省定为“栾川模式”。

--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水电路气房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推进,2017年硬化通组通户道路2002公里,全市农村公路里程达1.65万公里;解决农村居民及农村在校师生饮水安全310余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第一批66个市级试点全部建成,孟津朝阳镇入选全国特色小镇;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11%,6个县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四河同治、三渠联动”加快推进,市域内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创建国家、省级生态乡镇70个、生态村321个,栾川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新提升。农民收入增速连续8年高于城市居民,2017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2%,分别高于全国、全省0.6和0.5个百分点。省定脱贫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建档立卡初期的7.7%下降至2017年的4%以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新水平,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29个行政村获得全国、省文明村镇称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和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乡、村两级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100%。农村法治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嵩县被授予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县、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

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乡村发展仍存在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最大短板。一是产业结构之短。农业结构不优,传统粮食作物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近3/4;优质特色高效农作物发展缓慢,设施蔬菜仅占蔬菜类的1/4。农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偏低,产业链条短、龙头企业少、带动能力弱、综合效益不高。全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仅占全省的1.7%和3.1%。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二是基础设施之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粮食生产主要还是“靠天收”。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需要完善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偏低。三是生态保护之短。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全市亩均化肥农药使用量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过度开发水土资源问题仍然突出。一些“散乱污”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四是民生保障之短。我市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农民经营收入走低,持续稳定增收压力较大。2017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相当于城镇居民的37.6%,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农民人均消费水平只相当于城镇居民的44%。五是社会治理之短。一些村庄宅基地违规乱占、农房乱建现象突出,集体经济“空壳村”较多。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问题仍比较突出;乡村治理体系不够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还不够强。优秀传统文化面临传承断档危险,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尚不健全等。


第三节 发展趋势

从2018年到2022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三农”工作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发展变革的新特征,顺势而为,发挥优势,更加精准谋划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增效导向转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城乡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加快优化升级,对安全、营养、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快速增加,倒逼我市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转变生产方式,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产品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加快品牌建设,推动我市农业增产导向向提质增效导向转变。同时随着新产业新技术革命不断孕育,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农业不再是单一的农业、乡村不再是传统的乡村,乡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日益凸显。现代信息技术加快融入农业产加销各个环节,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高度融合,为培育壮大“互联网+”“旅游+”“生态+”等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体育、康养等深度融合提供了广阔空间,有利于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二是经营体系由小农户为主向生产性服务托管转变。近年来土地流转、新型经营主体等进展明显,但小而分散的经营方式对农业的根本性制约并未有效缓解,形成规模经营的不足1/3,小散农户之间的代耕代种仍占大头,农业专业合作社数量少、规模小,发挥作用不够明显。而农业生产托管是小农户等经营主体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是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改变土地承包权、不流转土地的情况下提高农业规模效益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提高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有利于将小农户引入到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三是城乡关系由二元结构向加快融合发展转变。当前,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了56%,实现了城乡关系历史性变化,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化的发展体制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化,进入了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城乡融合的深入推进,将进一步改变城乡关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速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带动乡村加快发展,形成城乡共同发展、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良性格局。

四是乡村发展呈现出高质量、多元化和差异化趋势。随着我市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与质量提升新阶段,乡村人口规模和村庄还将持续减少,乡村分化趋势更加明显,复兴、消亡和整合态势并存,乡村的独特价值和多元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发掘和拓展。特别是保护好乡村良好的生态环境、传承乡村独特乡土文化、重现乡村田园风光,越来越成为推进乡村发展的普遍共识,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成为乡村发展的基本遵循。推进乡村建设,既要科学把握我市不同区域不同村庄变迁的发展趋势,又要充分考虑各地乡村的发展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存在较大差异这一客观实际,引导各地发展特色产业,建设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美丽乡村。

全市上下必须按照中央、省关于乡村振兴的有关重要精神和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措施,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向前推进,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夯实发展的坚实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2018年至2022年这5年间,既要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又要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巩固提升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的目标定位和“打造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的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和努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的奋斗目标,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集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10大行动+20项工程”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走出一条把强县与富民统一起来、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具有洛阳山地丘陵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建设全域美丽富裕的山水人文河洛乡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厚植党的农村组织根基,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市上下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和支持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注重系统性、协同性、关联性,统筹谋划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把融合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主线,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把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加快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以体制创新激发科技创新,汇聚乡村振兴各类人才,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科学把握我市乡村的差异性、多样性,注重规划先行、多规合一,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根据中央、省确定的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和“时间表”,聚焦市委、市政府“巩固提升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的目标定位和“打造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的责任担当,结合我市实际,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是: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各县(市、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缓解,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各县(市、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现代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基本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农业与互联网、旅游、文化、康养、体育等进一步融合,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效果进一步巩固,示范性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数量达到1200家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规划布局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美丽乡村达到1000个以上;河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新文化新风尚基本成为主流,形成一批具有河洛文化特色的优势文化产业,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县级以上文明村达到1600个以上;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得到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安定有序,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善治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五星支部”达到700个以上;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才、资金等要素有序向农村流动,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2万元,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开展“乡村振兴县乡村三级示范”活动,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具备条件的城郊融合类和拓展提升类村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到2035年,全市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得到基本解决。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高水平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全体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市的标志、美丽洛阳的底色。


第四节 总体部署

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强化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导向,顺应“三农”发展的趋势规律,聚焦厚植我市农业生产优势、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增进农民福祉,尽快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突出抓好乡村振兴“10大行动+20个工程”,建设全域美丽富裕的山水人文河洛乡村。

“10大行动+20个工程”即城乡融合发展行动、乡村规划编制行动、产业转型提质行动、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文明村镇创建行动、乡村社会治理行动、人才培育集聚行动、精准脱贫攻坚行动、农民增收促进行动,以及支撑10大行动开展的20项重点工程。

一、城乡融合发展行动。把城乡融合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主线,积极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重塑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要素互动、城乡空间共融,加快构建协调发展“四级联动”的城镇总体布局。强化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完善县级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小城镇建设,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重点实施镇村联动发展工程和乡村振兴金融支撑工程。

二、乡村规划编制行动。把推进城乡统一规划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通盘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为有序推动全市乡村振兴,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奠定基础。重点实施全域乡村规划编制工程。

三、产业转型提质行动。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乡村产业振兴。重点实施特色优势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农业延链增值工程、新载体新模式打造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工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工程和质量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工程。

四、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把生态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以绿色发展为引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建设,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构建乡村管护长效机制,推动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建设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美丽宜居乡村。重点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和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五、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把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作为补短板的重要任务,按照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要求,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和共公服务保障水平,把乡村建设成为美丽幸福新家园。重点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和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六、文明村镇创建行动。把文化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根基,以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坚持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传承发展河洛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快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加快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振农村精气神,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重点实施河洛农村文化繁荣兴盛工程。

七、乡村社会治理行动。把组织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保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五星支部”创建,强化基层管理体制创新,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重点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八、人才培育集聚行动。把人才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着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重点实施乡村人才培育集聚工程。

九、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把如期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小康的重点任务,聚焦巩固脱贫成果和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脱贫,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19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重点实施深度贫困县贫困村脱贫攻坚工程。

十、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把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摆到重要位置,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断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积极拓展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建设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的美丽乡村。重点实施乡村就业促进工程。



第三章 优化发展空间,构建河洛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两手抓,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全域乡村规划编制和示范,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推动镇村联动发展,打造河洛特色鲜明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第一节 一体化布局城乡发展空间

坚持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结合各县(市、区)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多规合一”,统筹谋划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加快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格局,在空间形态上使城市更像城市,乡村更像乡村。

一、强化中心城区对农村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落实《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打造带动全省发展新的增长极的实施方案》,强力推进“一中心六组团”城市发展战略,加快形成以“1+6”为城镇形态主体的北部城市发展区,加快完善县级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构建以中心城区、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强化吸引农村人口转移集聚的载体作用。积极引导中心城区外溢产业向周边布局,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到农村投资兴建种养基地,在劳动力富余的农产品主产区布局劳动密集产业卫星工厂,实现城乡互惠互利发展。

二、提升小城镇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优化乡镇发展布局,积极推进“十个一”工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增强对周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组团县要加强与中心城区的产业承接、交通连接、生态对接,提升组团发展城市化水平,率先推进城镇化;生态县在现有城镇布局基础上进一步集约开发、集中建设,重点规划和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心镇和特色镇。积极引导小城镇融入周边城市产业链,着力培育特色化、规模化产业集群,走专业配套、差别发展道路,重点发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生活服务便利化程度,构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村居民半小时生产生活圈,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到2022年,全市培育30个中心镇,15个特色小镇引领乡村振兴。

三、构筑布局合理、形态优美的美丽乡村。加强对乡村建设规划引导,以县为单位科学安排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和村庄整治,推动乡村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和现状分布,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避免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避免千村一面,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切实提高乡村建设规划的综合性、约束性、前瞻性和科学性。加强乡村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增强规划的引领性和强制力。到2020年,实现所有村庄全域空间规划编制全覆盖;到2022年,打造150个美丽乡村洛阳样板。

第二节 融合化布局乡村发展空间

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适度集中的要求,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协调,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空间。

一、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乡村生产空间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兼具生态功能。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以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国家农产品主产县为依托,充分发挥各县(市)比较优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促进主要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科学布局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将乡村生产逐步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引导第二产业重点向县城、重点乡镇和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集中。顺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统筹推进沟域经济、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布局田头冷链、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宅基地,引导农村康养、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合理布局。

二、营造舒适宜居生活空间。乡村生活空间是以农村居民点为主体、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国土空间。坚持集约节约用地,遵循乡村发展态势,科学划定乡村建设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适当增加旅游、休闲等服务设施,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充分维护具有历史传承价值、体现乡村发展脉络的民居、自然景观、文物古迹、名木古村等乡村景观特色,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注重融入时代感、现代性,强化空间利用的人性化、多样化,着力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让乡村居民过上更舒适的生活。

三、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乡村生态空间是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产品或生态服务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突出抓好南部生态涵养区建设,重点加强省级生态功能区栾川、嵩县以及汝阳、洛宁等南部、西南部石质山地生态林、天然林保护区、黄土丘陵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平原川区农田防护林的生态环境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划定并保护好饮用水源地、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重视山体形貌维护、植被修复养护、水系岸线防护,慎砍树、禁挖山、少拆房,不人为取直道路,不盲目改变河道流向。彰显洛阳乡村生态特色,引导传统农区乡村充分展现传统农耕美景,沿河川区的乡村充分展现河乡韵味,山地丘陵区域乡村充分展现山乡风貌,逐步实现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第三节 差异化推进乡村发展

综合考虑目前全市2710个村庄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针对不同区域的乡村发展特点,按照城郊融合、拓展提升、特色保护、整治改善、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争取每五年上一个大台阶,2019年上半年完成村庄布局规划任务。

一、城郊融合类村庄。主要包括纳入中心城区以及县城城关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增强产业优势、环境优势、竞争优势,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城市功能布局调整,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按照基础设施城镇化、居住管理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的标准推进建设,同步推进村改居、农民转市民,融入城市功能网络。到2022年,在全市率先实现乡村振兴,具备条件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拓展提升类村庄。主要是产业基础较好、生态环境较好、村庄规模较大、位于交通干线或旅游线路沿线的村庄。要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结合全市农业区域布局,进一步做优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做好“山、水、民居、花果、农耕”等五篇文章,协同推进道路硬化、村庄亮化、乡村绿化、农村文化、庭院美化、能源清洁化,率先建设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四美”乡村,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样板。到2022年,在全市率先实现乡村振兴,具备条件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特色保护类村庄。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河洛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以“严格保护、永续利用”为原则,重点处理好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在尊重原居民生活习惯和传统习俗的基础上,加快改善村庄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良性互促。到2030年,全部村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整治改善类村庄。主要是现有村庄中产业基础薄弱、人口外流和空心化现象严重、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村庄,占乡村总数比例较高,改造时间跨度大,是乡村振兴的难点。根据实际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保持原有规模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垃圾、生活污水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配套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对残旧房屋、废弃宅院等进行合理利用,使村容整洁、道路通达、环境卫生、适宜居住,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确保与其他居民享受同等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到2035年,全部村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五、搬迁撤并类村庄。主要是位于山区、老区、军事禁区、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不具有保留价值的空心村等,因受生态保护要素限制或安全威胁,需要局部或整村搬迁的村庄。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安置新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适宜区域,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安居和转移就业。拟列入搬迁撤并规划的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按照靠县城、靠乡镇、靠园区的原则进行安置,强化产业就业后续支撑,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制搬迁和集中上楼。


第四章 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培育河洛乡村现代农业新动能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坚持质量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积极开展产业转型提质行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推进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第一节 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


以全国主体功能区确定的农产品主产县为主体, 在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的前提下,立足各县(市、区)农业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格局,以洛阳市区为中心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区域,形成多圈层的特色农业发展格局。

一、环洛阳市区都市型生态服务圈。主要包括高新、涧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龙、伊滨等城市区乡村以及周边部分县市临近市区区域乡村,重点发展优质果蔬、花卉苗木及观光农园、教育农园、市民农园等参与体验型、文化融合型、科技示范型等休闲农业,建设成为服务城乡居民的城市“农业公园”和城乡农业景观生态服务圈,为建设宜居城市提供良好的生态生活环境。

二、近郊现代高效农业圈。主要包括偃师、伊川、孟津、宜阳、新安、吉利、汝阳等县(市、区)乡村的平原区、丘陵区和伊洛河流两侧区域,着力建设成全市农业生产种养加重点区域。在平原区和伊洛河流两侧区域,走集约、绿色、低碳发展道路,鼓励发展有观赏、休闲、体验、旅游食品、科普价值的大田作物,建设田园景观式的标准化生产基地,营造“大田园”环境,促进一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以园区化的方式发展设施农业、奶牛生态养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等。在浅山丘陵区域,重点发展优质林果、绿色杂粮、中药材、畜禽养殖等特色产业。

三、远郊生态特色农业圈。主要包括新安西北部、洛宁、栾川、嵩县、伊川、汝阳等县的部分乡村,依托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做强优质林果、中药材、食用菌、畜牧水产等特色优势产业,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凸显本地民俗文化特征,同时结合山水等自然景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与养生养老、休闲度假、运动健康等产业相结合,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格局。


第二节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加快发展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充分挖掘农业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具有洛阳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壮大提升特色优势农业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有效生产供给基础上,着力发展壮大全市传统优势特色农业,挖掘开发满足当代人健康消费需要的安全营养农产品,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建设特色优势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指标体系,推广环境友好、安全生态的产前、产中、产后标准化生产技术,着力提升农产品的质量。结合全市山地丘陵占比大的特点,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以有机旱作农业为突破口,合理布局沟域示范带、各类园区和基地等,因地制宜发展苗木花卉、蔬菜、烟叶、中药材、杂粮、畜牧、渔业等特色优质高效农业,积极推行种养循环模式,加快形成政府部门主导、基层管理人员主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广大小农户参与的标准化生产格局,建设一批农业规模化、无公害、绿色生产的标准化种养基地,打造一批区域性的特色农业品牌。到2022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正常年景达到45亿斤以上,肉蛋奶总产量稳定在70万吨以上,优质专用小麦面积达到60万亩,谷子、红薯等杂粮农作物面积达到140万亩,优质油料面积达到80万亩,优质饲料作物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林果面积达到95万亩、主要品种优质果率达到75%以上,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烟叶面积稳定在15万亩、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40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基本建成一批特色优质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大加工农产品新品研发力度,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优化区域布局。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向粮食核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积极培育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县城、中心镇布局,以县为单元建设加工基地,以村(乡)为单元建设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重点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促进就地就近加工转化,把就业、效益、收入更多的留在农村。培育壮大主体。落实上级财税、金融、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加强龙头企业培育,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业,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实施“三个一批”工程,即在全市形成一批有一定行业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一批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的知名品牌、一批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为支撑的农业产业化集群。优化产业结构。聚焦初加工、主食加工、精深加工三大领域,全面推行贮藏、保鲜、烘干、精选分级、包装等初级加工技术;开发多元化主食产品,发展“餐桌”经济,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链条供给模式;实施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项目,提高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率,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到2022年,实现农产品初加工达到90%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2%左右,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2:1。

三、打造乡村新载体新模式

依托沟域经济、富硒农业、农业产业园等,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促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业多模式融合发展。

(一)农业强镇建设。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争取培育和发展一批产业强、产品优、质量好、功能全、生态美的农业强镇,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培育县域经济新动能。到2022年,培育30个农业强镇。

(二)发展壮大沟域经济。按照“统一规划、生态优先、农民主体、以点带面、特色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掘沟域范围内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迹和产业资源基础,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对山、水、林、田、路、村和产业发展进行整体科学规划,统一打造,集成生态涵养、旅游观光、休闲采摘、民俗欣赏、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科普教育等产业内容,建成绿色生态、产业融合、高端高效、特色鲜明的沟域产业经济带,激活山区农村农业发展的新动能,形成洛阳特色的“田园综合体”。到2022年,建成40条沟域经济示范区,年总产值突破25亿元。

(三)推动一二三产融合示范园建设。立足各县(市、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等,围绕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功能拓展、新技术渗透、产城融合、多业态复合等,积极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带)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打造成现代农业示范载体、现代农业技术装备集成载体、新主体“双创”载体、优势特色农业发展载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载体。到2022年,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四)打造特色优势的富硒农业。依托部分乡村富硒资源、优良生态,以建设集农业新技术研发、示范、推广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为引领,按照品种优良化、生产标准化、布局区域化、产业规模化和营销品牌化的要求,发展富硒粮油、富硒蔬菜、富硒林果、富硒畜牧等特色优势富硒农业。到2022年,建设30个现代富硒农产品生产示范园,带动发展富硒农产品60万亩左右,全市富硒农业增加值达到40亿元。

(五)主攻万元田(林)。以市场为导向,围绕“高效、生态”两大主题,依托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积极整合山田林资源和各项扶持政策,通过良田、良种、良法等先进农业综合配套技术,提高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实现农林产品高产、优质、高效,达到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农民增收的目标。到2022年,万元田(林)示范建设面积达到5万亩。

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深入挖掘乡村多种功能,推动产业创新和业态创新,培育创造新供给、引领新消费、形成新动能,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

(一)发展农文旅融合特色休闲农业。树立全域旅游理念,引导重点景区向周边地区拓展,发展精品民宿等特色产业,延伸旅游产业链,创新发展研学游、文创游、农业休闲游等旅游新业态,推进“生态农业体验+河洛文化传承+河洛美景观赏+民俗节庆+乡村民宿”等融合发展新路子,实现我市农文旅融合发展“有文化说头、有休闲玩头、有再来念头、有发展奔头”的新局面。统筹推进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布局,因地制宜发展黄河风情游、花果怡情游、研学体验游、乐在原野游、静享田园游、山水慢活游,打造一批生态优、环境美、产业强、农民富、机制好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发挥各地资源文化优势,打造滨河智趣休闲农业区、文创益农休闲农业区、田园体验休闲农业区、果岭乐园休闲农业区、山野畅享休闲农业区、山水慢活休闲农业区。到2022年,再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一批美丽休闲乡村和乡镇,一批现代休闲园区和一批现代化休闲农庄等,年乡村旅游接待达到5000万人次,把我市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农文旅融合特色休闲产业基地。

(二)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持续推进国家、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县级电商运营服务中心,推进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建设,打牢农产品“上行”基础。充分挖掘洛宁苹果、孟津梨、宜阳汝阳红薯粉条、偃师银条、伊川小米、栾川山野菜柿子,嵩县山野菜、红薯粉条等特色产品的销售潜力,推动肉制品、奶制品、水果干果、种苗花卉、蔬菜食用菌、绿色杂粮等名特优农产品“线上”交易,建设一支懂网络、会管理、善营销的人才队伍,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探索,培育本土化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推广应用,实现农产品来源可追踪、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到2020年,打造3-5个国内知名的区域农产品电商公共品牌。

(三)振兴传统手工业。乡村传统手工艺是“农耕”文化的重要载体,抓住我市与义乌来料加工联合会签署《来料加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契机,进一步提升管理,强化服务,做精做强以手工为主的乡村产业扶贫车间。支持挖掘民间传统手工技艺,促进农村发展,与乡村休闲、度假一齐形成多元化的乡村经济。

(四)加强农商互联。密切产销衔接,鼓励发展农批、农超、农企、农校等多种形式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构建产地与销地、生产者与消费者良性互动生态圈。


第三节 打造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确保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持续稳定在564.2万亩以上,耕地保有量持续稳定在645.3万亩以上。加快划定26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3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立“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在全市范围建成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40个,加强对“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的动态监测。基于我市山区丘陵占比大,水土流失严重,少雨缺水,发展现代农业难度大的实际,坚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动有机旱作农业发展,突出抓好耕地建设、节水保墒、良种应用、农技集成、农机配套、电网改造和绿色循环等工程,走出一条建设高标准旱作农田的发展道路,把有机旱作农业打造成区域性重要品牌和发展典范。到2022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356万亩,力争达到417万亩,地力提升0.5个等级以上,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

二、提高农业装备化水平。加强与科研机构、设备制造企业联合攻关,加快发展粮、薯类和油等大宗粮食和经济作物育、耕、种、管、收、运、贮等主要生产过程使用的先进农机装备。加强与一拖集团等单位的合作,研发推广经济作物、养殖业及适用于丘陵山区小型、微型特色农林机械设备,开发畜禽养殖、设施农业、农林产品加工与贮运关键机械和设备。加强农机与农艺技术的结合,研究开发能够精量控制水、肥、种、药施用量的优质农机,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显著提高农业装备技术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到202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左右。

三、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启动建设洛阳“三农”大数据平台,逐步集成耕地地力管理、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牧渔、“两区”保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等信息化系统;积极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大力发展数字农业,鼓励对农业生产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快推进精准农业、食品安全、溯源服务、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农机精准作业示范、粮食仓储等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加强智能装备的推广应用,以猪牛羊禽规模化养殖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智能化养殖基地。

四、加强农业生产服务能力建设。推进高标准粮田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气象,继续推进“惠农气象”APP在基层的广泛应用,提升气象为农服务支撑保障能力。加强病虫害防治,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全市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疫情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市、县、乡三级农技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技人员队伍素质,提升农技服务手段。推动基层农机站、农技站等服务部门转型发展,打造一批为农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和载体。加强粮食产后服务,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粮食物流网络。引导邮政、供销等骨干流通企业发挥网络全、覆盖广的优势,开拓创新为农服务新业务。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设计多层次、可选择、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险产品。


第四节 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巩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成果,因地制宜建设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引导规范土地有序流转,开展土地信托,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大力发展生产型、加工型、销售型、复合型等多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依法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兼并重组、组建产业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使其充分发挥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品牌塑造、吸纳农民就业的主体作用。支持工商资本到农村办企、办社,与当地农户形成互慧共赢的产业共同体。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和种养能手注册成立家庭农场,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邮政网络等组织和平台,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主体,探索建立农技指导、信用评价、保险推广、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大力推进利益联结机制创新,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抱团闯市场。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落实财政、税收、土地、信贷、保险等支持政策,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到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200家以上,基本形成“一村一品一主体”的格局。

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定,夯实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探索创新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模式及发展方式,推动“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继承、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等权能,充分保障农民利益。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采取股份合作、产业联动、定向帮扶等多种形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村共同发展。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好财政、土地、税费、金融等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物业经济等,使集体资源得到开发,集体资产得以盘活。到2022年,全市90%以上村实现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四、引导小农户积极融入现代农业生产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强化对小农户的帮扶带动,积极吸引小农户入企、入社,提高抗风险能力。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鼓励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连片耕种。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积极探索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为小农户提供“一站式”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创新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多样化的联结模式,大力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因地制宜开展“保姆式”全托管、“菜单式”半托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打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加强对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督审查力度,确保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所有性质,不损害小农户利益。


第五节 强化质量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强农

坚持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竞争力,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为导向,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支撑农产品品质提升,不断增强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一、建设食品安全强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执行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大力生产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全市动植物检疫防疫联防联控;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率先按照“五有一追溯”(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标准实现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快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双安双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到2022年,农产品安全追溯品牌覆盖所有县(市),所有的县(市、区)完成省级质量安全县创建任务,有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二、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把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作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载体,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农产品天然品牌化、区域性优势,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挖掘、培育、登记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与产业协同发展,在“汝阳红薯”通过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创建验收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全市其它地标产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做好品牌宣传推介,支持“三品一标”产品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展会,鼓励各县(市、区)政府、行业协会和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展销会、博览会、互联网等多渠道开展品牌推介,加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到2022年,培育知名农产品品牌8个以上。

三、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不断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小麦、花生、草畜、果蔬等育种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通过科技资源的优势整合与重点突破,争取在高效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机装备等研究领域取得突破,着力解决高效农业、牡丹等研究领域关键及共性技术问题,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到2020年,争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个,新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省级及以上星创天地数量12个;到2022年,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县域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拓展农业对外合作领域。深入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发挥洛阳区域中心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功能,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积极发展农业对外贸易,推动更多农产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强化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围绕优质粮油、蔬菜、林果、花卉苗木、水产、中药材、休闲农业、畜牧业等特色优势,积极做好农业招商项目的策划服务工作,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大力支持农机装备、农资等农业优势产业走出去。落实上级关于放宽农业外资准入限制的相关政策,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的引进,鼓励引进全球农业技术领先企业及机构,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到2022年,全市建设综合性农产品推介营销平台15个以上,积极创建省级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第五章 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河洛乡村美丽宜居新家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的优势和宝贵财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视山如父、视水如母、视林如子”的思想,积极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让良好生态宜居环境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筑牢美丽洛阳的底色。


第一节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坚持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一、强化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实施农业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乡村。深入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明晰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切实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制定轮作休耕规划。全面普查动植物种质资源,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和利用。强化渔业资源管控与养护。依法依规开展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二、推进种植业清洁生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全面普及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模式,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效节药植保机械和精准施药技术,推行生态调控、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积极参与省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县创建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建立收储体系,提升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用水平。大力推广加厚地膜使用,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下地膜,强化农膜和废弃农药瓶罐等处理,建立健全地膜回收加工利用体系,积极推广可降解生态地膜。到202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推动养殖业生态化发展。合理调整优化养殖结构、布局和规模,加快推广种养、农牧、养殖场与农田建设等结合型生态养殖模式。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大河流、水库投饵网箱养殖的治理力度,逐步减少水产养殖的污染。支持伊川、宜阳等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推广畜禽规模养殖场“三分离”(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净污道分离)、“两配套”(配套沼气池、配套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鼓励引导养殖大县、龙头养殖企业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示范创建。全面核查禁养区内养殖污染,杜绝死灰复燃。到2022年,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

四、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深入实施净土行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强化未污染耕地保护;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排放,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等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在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严重的区域试行退地减水。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处理、达标排放,建立监测体系,强化经常性执法监管制度建设,推动环境监测、执法向农村延伸,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和其他污染物进入农业农村。


第二节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顺应广大人民对良好人居环境的殷切期盼,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现我市“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乡镇一天地、一线一风光”的全域大美格局。

一、开展农村“三治”行动。加快补齐突出短板,全力抓好农村垃圾、厕所、污水治理。按照“五有标准”“四个环节”“一个目标”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村庄保洁人员数量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的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到2020年全市有条件乡村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工作;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到2020年完成全市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整治任务。科学规划布局静脉产业园,到2020年建设4个静脉产业园,满足城乡垃圾处理的需要。完善乡村污水处理系统,推行县级行政区域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要求,逐步分类实现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大力普及不同类型的农村卫生厕所,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2年,全市90%以上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污水、厕所得到有效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二、推进乡村增绿添景。持续抓好乡村净化、绿化、美化、硬化、亮化、文化,开展物品归置、管线归整、广告规范、残垣断壁修复改造等专项行动,着力改善乡村面貌。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对村、路、渠、宅“四旁”及公共区域进行绿化,达到入乡村有景观路、有小公园、有绿化带、有风景林“四有”目标。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快村庄文化广场、宣传壁画长廊、农家书屋、体育健身器材等设施建设。创建“五美庭院”,开展农村庭院改院、改水、改厕、改厨、改线“五改”行动,达到“家和院净人美”标准。到2022年,争取省级卫生乡镇占比达到30%;所有乡镇打造成“美丽小镇”,创建“四美乡村”示范乡镇50个以上,“四美乡村”1000个以上,95%以上农户打造成“五美庭院”,争创3-4个省级“四美乡村”示范县。

三、构建乡村管护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无偿提供建筑材料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各县(市、区)和社会资本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制度。依法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加强对农村环保支持力度,市、县(市、区)财政积极统筹各类相关资金,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奖补,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费给予适当补贴。


第三节 开展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深入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生产生活环境逐步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

一、强化重点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以省级伏牛山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和各县(市、区)自然保护区等为重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绿色发展空间。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森林洛阳生态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制度,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抓好生态体系、农田防护林体系和生态廊道建设,推进乡村绿化网建设,高水平建设栾川、嵩县、洛宁、汝阳等生态涵养区。各县(市、区)立足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坚持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宜林则林,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让老百姓享有惬意的生态休闲空间。

二、推进乡村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加快国土综合整治,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推进农用地和低效建设用地整理以及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着力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节约,空间形态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格局。以贫困地区乡村为重点推进水土流失区修复,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开展全域清河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行“一河一策”,开展入河(渠)排污口整治,完善河流水库水量调度管理,保护修复生态湿地,逐步恢复、提升洛河、伊河、涧河、瀍河等主要河流水生态功能。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地区特别是重有色金属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以及损毁山体、矿山废弃地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升各类重要保护地保护管理能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控。开展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气象保障服务,探索实施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工程。

三、健全重要生态保护制度。制定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体系,将农村环保统筹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机制。创新农村环保监管模式,统筹城乡一体化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监管。推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机制,建立乡村环境治理第三方监管市场化机制,积极推广政府引导、村民自治的农村环保监管模式,鼓励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环保工作。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跟踪问效,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

四、探索推进生态补偿机制。以新安县为试点,探索实施自然生态用途管制,制定自然生态用途管制实施细则,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逐步建立市、县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推动建立林业碳汇交易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以增汇为目的的造林和森林经营活动,引导碳汇林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敏感河段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区以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全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到2020年,纳入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基本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五、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挖掘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等潜力,进一步盘活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土地资源,允许集体经济组织灵活利用现有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集中连片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利用1-3%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调动社会资本投入集体林开发利用,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有偿使用试点。通过产业、制度、金融等相关优惠政策,促进资源效益的充分发挥。


第六章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塑造河洛乡村质朴美善新乡风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河洛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文明村镇创建行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第一节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农村干部群众,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一、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着眼于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方式方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提升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村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充分运用文化墙、村史馆、乡村学校少年宫、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小品小戏及各类新闻媒体等符合农村特点的方式方法和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农村发展各方面,转化为村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充分利用“洛八办”“烈士陵园”等特色教育基地和革命老区教育基地,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塑造体现时代特征的人文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彰显社会主流价值。

二、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强化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和农村社区基础作用,因地制宜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实施“三风”宣教工程,大力倡导良好家风,培育文明乡风,厚养淳朴民风。加强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农村社会心态。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到2022年,争取建成全国文明镇15个,省级文明镇30个,县级以上文明村比例达到60%。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深化“五好家庭”“美丽乡村”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完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加强县域志愿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向农村延伸。

三、倡导诚信道德规范。深入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用好农村基层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生动活泼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继承和弘扬优良传统,不断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观念。弘扬中华孝道,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社会风尚。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活动。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三巡六进”(巡讲、巡演、巡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各类先进人物事迹,建立健全先进模范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诚信村、诚信户、诚信之星创评活动,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道德规范。


第二节 弘扬河洛优秀传统文化

立足我市河洛文化、古都文化、丝路文化、运河文化、牡丹文化、客家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优质载体。

一、传承创新河洛优秀文化。实施根在河洛乡土文化传承保护工程,积极挖掘“河洛文化”根源特性的底蕴,传承“丝路文化”兼容并包的内涵,发扬“耕读文化”耕读传家的观念,发挥“杜康文化”酿酒鼻祖的优势,不断赋予河洛文化作为中华文明的摇篮文化、炎黄文化之根、中华姓氏重要源头新的时代内涵。以“牡丹文化”传承创新为重点,扮靓“洛阳牡丹甲天下”的金字品牌,全方位展现“满城国色天香”的文化景象。深入挖掘隋唐百戏、唐三彩烧制技艺、河洛大鼓、洛阳宫灯、洛阳剪纸等民间艺术、民俗活动的文化内涵,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传承。组织各类展演活动,大力培养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群和手工业者,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剧曲艺等民间文化的传承发展。加大对省级古村落的保护力度,通过“修旧如旧”,保护好老祖宗留下的历史遗产,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充分发掘乡村背后的故事和文化基因,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让乡村文化得到充分的展示。

二、重塑乡村文化生态。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紧密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以形神兼备为导向,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把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乡村建设,深挖历史古韵,弘扬人文之美,重塑诗意闲适的人文环境和田绿草青的居住环境,重现原生田园风光和原本乡情乡愁。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完善非遗保护制度。办好我市中国农民丰收节。引导企业家、文化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村文化业态。

三、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的特色文化小镇、文化产业专业村、文化休闲乡村和文化旅游乡村。依托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平台,实施“文化+乡村旅游”“文化+农业”,建设集农耕体验、田园风光、休闲娱乐、文化创意为一体的休闲乡村。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引进实施带动作用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文化产业项目,吸引投资者参与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振兴。筛选、策划、包装和推介一批优秀乡村文化产业项目、产品,参加文化旅游博览会、非遗博览会等活动,提高洛阳乡村文化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全市乡村结合当地实际,实施一乡(村)一品战略,打造工艺美术、牡丹文化、文化旅游等产品品牌,推动文化、旅游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促进就业。


第三节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高质量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融合发展,使更多资源向农村和农民倾斜,加强基层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人才培养,提升农村文化生机活力。

一、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均等化、多样化,坚持一院多能、一室多用,推动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实现村级全覆盖。完善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和全民阅读服务平台,把乡镇图书阅览室和基础条件好的农家书屋纳入总分馆服务体系,与县区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积极发挥新媒体的作用,使农民足不出户共享城市优质的文化资源。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二、增加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推进文化惠民,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利用市、县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向农村地区的推送政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供给能力,把更多优秀的电影、戏曲、书刊、文艺演出、科普活动送到农民群众中间。加强基层流动服务,积极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进农村、舞台艺术送基层、农村电影放映、文艺支教等活动。创新公共文化活动供给方式,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实现供需精准对接,根据农村特殊群众读书需求,对农家书屋图书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更新,为农村地区留守老年人、少年儿童提供精准化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开展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市县两级文艺院团和文艺工作者深入乡村蹲点采风,不断推出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精品剧目。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农村,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鼓励农村地区自办文化,支持群众自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加强群众文化团队建设,立足自身优势,建立县级专业文化文艺宣传团队、乡镇特色文化文艺团队、村级业余文化文艺活动队伍,落实行政村都要有文化宣传员的要求。支持农村组建民间文艺社团、健身团队、个体放映队等各类群众文化团队,做好红白喜事、庙会集市演出等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丰富农村文化业态,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重视发现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培养一支懂文艺爱农村爱农民、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壮大乡村振兴文化力量。搭建农村文化交流平台,通过组织示范性展演、会演等形式,为农村文化队伍提供展示交流舞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体活动,形成村级文化广场“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户户能参与、人人受教育”良好氛围。


第七章 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构建河洛乡村有效治理新体系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积极开展乡村社会治理行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构建德治春风化雨、自治润物无声、法治固本清源的“三治”融合发展局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第一节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坚强战斗堡垒。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坚持和健全农村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机制,加强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实施支部建设工程,推动农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村级党组织设置方式,加大在农村社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农业产业链等领域建立党组织力度,完善党组织实施有效领导、其他各类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的运行机制。常态化推进基层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每年按照县(市、区)域内行政村总数10%的比例进行排查整顿,做到应整尽整、不留死角。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坚持“三有三带”(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好发展;有良好的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标准,拓宽选拔渠道,注重吸引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高校优秀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实施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对村“两委”干部实行轮训,持续提升村党组织领导的素质能力。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行动计划,建立村干部后备人才库,到2020年每村至少培养储备3-7人45岁以下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级后备干部。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机制。建立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全覆盖。

三、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党员素质提升工程,灵活采取送学上门、结对帮学、寓学于乐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制定落实好农村发展党员计划,全面推行“双推双评三全程”,注重从青年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妇女中培养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活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管理和农村无职党员“一编三定”(编员进组,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不断提升党员能力素质,把农村党员培养成推动乡村振兴、带动致富、服务群众、引领文明的先锋模范。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定期走访慰问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保障村级组织规范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强化各级党委尤其是县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压实县乡纪委监督责任,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察工作范围,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开展农村基层党建“百千万”创建行动,打造一批“五星支部”,创建一批省、市、县党建示范点。推动农村规范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实现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深入开展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扶贫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彻底整治农村干部“不公正、不作为、不廉洁”现象。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建立与财政保障能力同步增长机制,保证每个村都有基本运转经费。


第二节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一、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和程序,选出群众拥护的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的村委班子,大力推行村“两委”正职“一肩挑”。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制度,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完善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支持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推动村级事务阳光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健全村级民主协商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村级协商。到2020年,初步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

二、积极发挥农村各类组织作用。大力发展服务型、公益性、互助性的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社会化服务,到2020年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平均拥有量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厘清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责边界,保障村委会和农村社会组织各自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搭建农村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直接资助、公益创投、人才培养等方式,解决农村社会组织在资金、人才、场地、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充分发挥新乡贤的作用,鼓励企业家、专家学者、医生、教师、外出务工人员等各类人才回馈故里,参与农村建设。

三、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服务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镇工作“三结合”(把改进作风和增强党性结合起来,把为群众办实事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把抓发展和抓党建结合起来)的重要要求,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深化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制定乡镇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乡村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在村庄普遍设立网上服务站点。集中清理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考核导向,严格控制对乡镇设立不切实际的“一票否决”事项。


第三节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坚持法治为本,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完善法治服务体系,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做到依法管、依规管、管得住、管得好。

一、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宣传统教育活动,健全乡镇、村“两委”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基层党员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把政府各级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加强土地征收、生态保护、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立法治公园、广场、长廊(墙)等,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开设普法微信公众号、农村法律顾问微信群,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形式全面普及现代法治精神,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参与度,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到2020年实现全市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基层干部、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为重点,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普法宣传队伍。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市范围内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打造集12348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移动APP等为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认真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整合基层执法队伍,解决涉农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组建法律服务队伍,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提升农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和错案追究制度,夯实执法主体责任,杜绝各种不作为、乱作为和侵害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挥乡镇司法所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职能。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到2022年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第四节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坚持德治为先,大力实施乡村德治提升专项行动,引导农民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修道德,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一、强化道德教化积极作用。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推进道德规范与现代法治规则相融合,培育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诚信观念,引导农民群众爱党爱国爱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干群融洽。健全农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心理咨询工作室,建立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及危机干预制度,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二、培育良好乡风民风。持续开展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常态长效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攀比摆阔、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合理规定彩礼指导标准、红白喜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组织,广泛开展乡风评议,褒扬文明新风、反对不良行为。大力开展孝善敬老活动,综合采用教育手段、经济手段,激励先进,督促落后,推动形成家庭孝心养老、社会善心敬老的良好风尚。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教育村民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勤俭持家、和谐兴家,营造文明和谐乡村氛围。大力推进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综合整治,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抑制不良陋习。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倡导培育新乡贤文化,开展“河洛新乡贤活动”,充分发挥新乡贤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作用、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协调作用、和谐家庭邻里关系中的促进作用,用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影响村民,更好地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


第五节 建设平安智慧乡村

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平安乡村建设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治理,全面构建智慧型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一、健全常态化打击整治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到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以偏远农村、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治乱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制假、赌博等治安重点地域,对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人员严厉依法打击。

二、健全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机制,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以治保会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挖掘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持续深化“一村一警”长效机制,加强专职、义务治安巡防队伍建设,构建“乡乡有组织、村村有队伍、户户有人看”的农村群防群治网络。全面推行“枫桥经验”,健全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三、健全乡村公共安全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畅通监督渠道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乡村公共安全治理,构建多元协作的乡村公共安全共建共治体制。定期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推动农村枯井、河塘、桥梁、自建房、客运和校车等领域安全治理,建立完善乡镇、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网络,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源头治理,在规划审批、行政监管、安全评估、环境评估等入口环节,严把质量关,构建“风险-安全-应急”一体化的治理模式。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解决农村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防洪防火等防灾减灾工程设施建设,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深化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事件处置网上网下一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广泛开展平安村、平安乡镇创建活动。


第八章 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培育河洛乡村振兴强大新动力



把人才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通过育、强、用、引、请、借等多种形式,积极实施人才培育集聚行动,着力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三农”工作队伍。


第一节 建设农村人才队伍

加大现代高效农业人才培养力度,充分用好乡村本土人才,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引导各类人才资源向农村流动。

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培养新一代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广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创新培训组织形式,支持以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为培训主体,建立一批综合培育基地、田间学校、农民夜校和实训基地。紧扣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营销环节,以农村实用型人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培养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引导农民走职业化发展道路,为推动农村发展增添内生动力,让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主力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探索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到2022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达到10万人左右。

二、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实施乡村技能培训计划,通过田间课堂、网络教室等方式,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普遍培训。依托农科大讲堂、农民讲习所等平台,让优秀党支部书记、致富能手等现身说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生产技能和人文素养。完善乡土人才支持政策,用好一批“土专家”“田秀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和经纪人,培养一批乡村能工巧匠、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加强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选拔一批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农技推广队伍。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托“河洛英才计划”“玉洛汇”等重大人才工程,引进一批引领农业科技发展、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开展“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科技服务行动,加大对贫困乡村科技支持力度。试点探索选派科技副镇长工作。完善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机制,支持医生、教师、科技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建设。


第二节 吸引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发展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乡村对人才的吸引力、向心力和凝聚力,鼓励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一、支持各类人才下乡创业。研究制定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启动市民下乡、能人返乡、创业兴乡活动,多措并举,促进城市人口引进来和引回来。落实好我市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挥各类爱心公益组织作用,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专业技能人才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投身全市乡村振兴事业,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调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各方面积极性,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关爱农村弱势群体。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因地制宜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等计划,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春建功行动,引领妇女和青年积极投入乡村振兴。

二、积极引导工商资本下乡。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围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加工和特色服务,大力发展以苗木花卉、生态养殖、精品果蔬、中药材、绿色杂粮、生态休闲为主的智慧农业、循环农业、休闲旅游等方面的综合经营,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人才回流农村,培养本土人才,为乡村振兴注入现代生产元素和人力支撑。

三、培育壮大新乡贤队伍。实施新乡贤队伍培育工程,引导村内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退伍军人、经济文化能人等群体扎根本土,发现、培养、壮大新乡贤队伍。建立完善新乡贤吸纳机制,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告老还乡”,到乡村发挥余热、施展才能,实现宝贵人才资源从乡村流出再到返回乡村的良性循环。鼓励各县(市、区)挖掘整理乡贤资源,研究制定吸引新乡贤的支持政策。


第三节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环境,促进人才向农村集聚。

一、创新培养成长机制。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措并举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机制。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引进模式,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人才使用新思路,通过短期工作、项目合作、专家服务、兼职等多种形式,组织各类人才到边远山区开展联合攻关、技术指导、咨询培训等活动,吸引各类人才柔性回归乡村,切实解决“引进难”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教育附加资金支持职业教育,扩大招生规模,改善办学、实训条件,增强农村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解决农村技术人才严重缺失的问题,到2022年力争创建20-25个省级职业教育精品专业示范点。

二、完善管理服务机制。积极探索各类人才下乡返乡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各类人才向乡村集聚。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建立村庄人才公寓或专家公寓,为农业科技人才短期性、周期性下乡提供便利。加强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引领力量。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在工作、环境、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等方面向引进人才实行倾斜,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落实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创业扶持、待遇保障等政策措施。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人才实行分类分级评价,建立以能力和成果为导向的“三农”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对优秀“三农”人才的激励制度,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经济实体,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三农”工作者。坚持群众公认、成绩出众的原则,探索建立一套适合“三农”人才的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实现“三农”人才队伍的不断优化。建立驻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权益。


第九章 加快农民增收致富,开创河洛乡村农民美好新生活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坚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推进精准脱贫攻坚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和农民增收促进行动,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要,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一节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推动攻坚更加高效、更高质量地开展,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49.3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728个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5个国定贫困县和1省定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市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集中攻坚重点难点。聚焦深度贫困县嵩县和225个深度贫困村、特殊贫困群体和革命老区,突出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工夫,推进龙头带动,强化对口帮扶,引导资源要素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推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和重点贫困县、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聚焦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综合性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人。

二、全面提高脱贫质量。深入实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打好产业扶贫、就业创业扶贫、生态扶贫、金融扶贫等硬仗,开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扶贫助残、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清零、扶贫扶志等行动,实施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电网升级和网络扶贫、环境整治等工程,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强化产业扶贫,根据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突出引进龙头企业促进带动就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畜牧养殖、乡村旅游、轻纺制造、农产加工和电子商务、绿色生态等产业,彻底“摘穷帽、拔穷根”。对居住在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2018年底要实现应搬尽搬。积极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和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经验,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精准扶贫领域信用监管。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确保考核评估结果真实可行、群众认可,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坚持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压茬推进生态宜居搬迁等工程,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彻底解决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消除精神贫困。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帮扶政策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更多采用劳务补贴、生产奖补、以工代赈等措施,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能力。认真总结研究脱贫攻坚经验,研究建立促进群众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的长效机制,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保持扶贫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持续改善相对落后地区的发展和生活条件。


第二节 提升农民就业质量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积极拓展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一、多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以实现“万元田(林)”为载体,因地制宜发展果蔬、花卉、烟叶、中草药和食用菌种植等有机高效农业,努力实现种养结合、长短结合、淡旺结合,着力提高亩产效益。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兴办环境友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强化产业就业支撑,吸引更多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深入实施农村社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两区共建”,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会,积极推动乡村车间、农产品加工、光伏发电、绿色生态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水电气路网等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务工。加强市内外劳务协作,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

二、强化乡村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乡镇、行政村基层平台建设,扩大就业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模式。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整合资源基础上,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构建公平规范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落实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资金奖补、金融支持、社会保险等就业扶持相关政策,对就业困难农民实行分类帮扶。


第三节 推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逐步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一、推进农村交通物流网络化。以推进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现有农村道路拓展提质,实施行政村与村、组之间的连通工程,推动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连通成网,保障农村地区基本出行条件。建立完善的县域农村客运网络,加快推进县级客运站升级改造和农村客运车型中小型化;发展农村定制客运,保障客流较少地区群众出行需求。到2020年,全市乡镇和行政村通畅率、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比例均达到100%。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鼓励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逐步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二、推进农村水利建设现代化。积极构建大中小微结合、骨干和田间衔接、丰枯调剂、多源互补、长期发挥效益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着力提高节水供水和防洪减灾能力。加快小浪底南岸灌区、前坪水库工程等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配合规划前坪水库灌区和供水工程建设,有序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灌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实施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行动,完善农田灌排体系。以嵩县、汝阳等贫困县乡村为重点,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促进工程长期良性运营。

三、推进乡村能源绿色化。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电网发展适度超前,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支撑。支持供气、供热管网向农村延伸覆盖。建设大型秸秆沼气、畜禽养殖场沼气、生物天然气等工程,推动太阳能利用快速发展,因地制宜开展风能、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建设多能互补系统工程,提高农村清洁能源自给率。实施“双替代”工程,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在天然气管网覆盖到的乡村推行气代煤,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乡村全面推进电代煤。探索建设多能源互补、分布式协调、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

四、推进乡村信息化建设。深化电信普遍服务,加大农村光纤宽带改造力度,推进4G移动网络农村地区全覆盖,适时推动5G移动通信网络向乡村覆盖。实施新一代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数字乡村战略,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电商发展设施,加快农业物联网建设部署,开展应用试点示范。在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网络安全工作。开发适用“三农”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加快普及乡村移动智能终端,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第四节 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统筹规划布局基础教育学校,保证每个农村孩子公平享有有质量的教育。

一、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优先向农村倾斜。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每个乡镇至少设1-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每2-3万人设1所初中,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基本均衡。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信息化水平,力争实现全市所有中小学校优质资源班“班班通”。积极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落实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到2020年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集中力量支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改善非贫困县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使绝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深入实施新时代职业教育行动计划,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充分满足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继续接受学历教育的需求,适应乡村产业发展和振兴的需要。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提高农村教师师资水平。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农村小学教学点全科教师。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教师,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教师补充需要,持续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和小学全科教师培养等工作。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通过交流、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引导教师由城镇向乡村、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优质校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

三、落实乡村教师支持政策。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采取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缓解农村教师编制不足和教师紧缺问题。设立专项经费,建立农村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提升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为乡村教师配备相应设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吸引更多教师投身农村教育。


第五节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供基础性、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县乡村三级慢性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重点加大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结核病等病种的的防治力度。持续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倡导优生优育,普及婚前产前检查监控,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社会支持体系。实施村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设备提挡升级,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标准化卫生室。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引导病人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继续实施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等额对调式”帮扶和乡村医生全员培训行动,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规范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持续深化乡村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优质便民的服务、和谐文明的健康文化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农村群众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提升文明卫生素质。


第六节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缴费补贴动态调整和激励机制,引导农村居民早参保、长缴费、多缴费,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层次。探索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形成老、遗、残一体化的保障项目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障权益。

二、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探索实现省级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规范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基金保障绩效。深化支付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探索建立复合式医保付费方式。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完善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服务和协作机制。推进医保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居民省级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等医保基本信息库。

三、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实施救助。实施好建档立卡贫困农民群众医疗再保险政策,对重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直接予以救助;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为农村长期失能或半失能人员化解因必要的生活照顾和基本医疗护理带来的家庭经济风险。

四、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建立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集中托养制度,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三留守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第七节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适应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一、构建金字塔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配置”,突出抓好以乡镇为中心,以农村幸福园为主体的金字塔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以新型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按照“四室一厨一厅一所一场”(即有休息室、阅览室、娱乐室、储藏室、厨房、餐厅、厕所以及老年文化健身活动广场等)标准,全面规范化、均等化建设农村老年幸福院;以行政村和较大的自然村为基点,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设老年人互助幸福家园。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乡镇养老服务机构,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标准化的公办养老院,为乡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打造优质的服务队伍,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的农村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群的基本养老需求,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二、多渠道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制,支持政府示范性养老机构PPP模式建设运营。支持乡镇公办养老院改善设施条件,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行效益,增强护理功能。鼓励社会资本、金融资金、民间资本投资养老公益事业,拓展养老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支持乡村医疗机构开展上门巡诊、接诊、康复指导、远程支持等服务,支持乡镇卫生院利用空置闲置床位开展养老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利用农村废弃厂房、闲置学校及其他社会资源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农村养老机构,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水平。鼓励企业、集体、个人投入农村康养产业开发,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的健康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开发贴合农村实际的健康养老服务产品。激活土地资源,让土地流转成为提高农民养老保障的重要手段,落实好国家有关农村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的政策。


第十章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重塑城乡关系,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破解体制机制弊端和利益固化藩篱,加速城乡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第一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持续拓宽转移落户制度性通道,进一步强化激励保障政策配套,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政策。进一步提升服务,切实落实好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政策,放宽洛阳市城市区落户条件,建立城乡统一的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农村人口市民化。全面落实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等重点群体落户零门槛政策。探索推动在城镇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常住人口可申请落户其工作或生活的社区集体户,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到2022年,全市新增城镇常住人口60万人。

二、提高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鼓励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保障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多渠道、多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大力推行居住证制度,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不断提高居住证含金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

三、建立健全农业人口转移激励机制。在保证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的基础上,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推动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消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促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进一步完善“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体系,切实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第二节 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盘活存量,用好流量,辅以增量,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一、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政策,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严格划定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创新综合安置途径。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

二、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编制新一轮乡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合理布局各类用地,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土地利用功能。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完善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安排一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对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利用“四荒地”、农村闲置房屋校舍、空闲地、林场和水面等,发展特色产业。

三、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有序推动“空心村”复垦,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鼓励深度贫困地区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完善“宅基地复垦券”制度,产生收益用于农村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第三节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健全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创新金融服务,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高效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一、继续坚持财政优先保障。结合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展,合理确定市、县政府间乡村振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支出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确保支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力度,按照中央、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基金项目落地。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完善再担保机制。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加大彩票公益金投入乡村振兴力度。建立健全支农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发挥审计力量,聚焦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二、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开拓投融资渠道,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制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稳定可靠资金来源。坚持取之于地,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落实上级关于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所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县域交易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吸引扩大社会资本投入。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采取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事后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保费补偿、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规范利用PPP模式,健全价格和收费机制,创新农业农村公益性服务供给。加快政府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鼓励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建设,积极承接政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投资项目。支持银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农业生产、流通龙头企业探索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基金。扩大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的乡村基础设施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第四节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一、积极引导信贷投放。建立完善全市涉农担保体系,引导支持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向县乡延伸,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引导县域金融机构适度提高信贷额度、延长贷款周期,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提高信用贷款普及率。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四权”抵押贷款业务。积极推动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等抵(质)押方式。通过银企对接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的金融资源用于县域经济发展,支持乡村振兴。到2022年,县域人民币贷款余额达到1500亿元。

二、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引进并扶持有实力有能力的股份制银行、村镇银行、农业担保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进入县域,提升金融机构覆盖面,实现金融服务“村村通”。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及时跟进开展种植养殖业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推动“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和“基金+农产品远期交割”试点,提高县域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能力。

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动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改善融资模式,积极发展直接融资,支持涉农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四板资本市场融资。鼓励贫困县抢抓“绿色通道”,加快推动县域符合条件的后备企业上市(挂牌)。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大诚信环境建设力度,提高全社会公民诚实守信意识,坚决制裁企业、个人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合法权益,为银行更好地开展金融服务提供良好金融环境。搭建以“数据库+网络”为核心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信用体系覆盖面和应用成效,创建一批“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提升农户融资可获得性,降低融资成本。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上优先位置,更好的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凝聚全社会力量,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实行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县(市、区)委书记要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一线总指挥”,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下大力气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工作要素组织、干部力量配备、工作推进督导、工作成效讲评运用等方面,切实体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体现“三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各县(市、区)要依照本规划科学编制本地区乡村振兴规划或实施方案,科学制定配套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地,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尽快完善“1+1+N+1”(即一个实施方案、一个规划、N个专项行动计划和一个考核办法)政策体系,加强对本行业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合力推进规划实施。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全市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强化市县联动,加强动态管理,推动项目科学稳健有序实施。


第二节 完善法治保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吸引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乡村振兴。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为农业农村发展营造更优环境。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乡村市场秩序,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节 强化宣传引导


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生动实践,讲好河洛乡村振兴故事。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充分考虑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面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典型带动,充分激发基层的首创精神,选择若干不同类型的地方树立乡村振兴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先进做法,以先进典型的生动实践引领带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第四节 合理安排时序

实现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我市实际出发,准确聚焦阶段性任务,科学把握节奏力度,加强统筹谋划,合理设定各阶段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扎实推进规划任务落实。

2018-2020年,聚焦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腿和乡村建设短板,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村庄先行提升。

2021-2022年,全面深化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举措,加快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协同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基本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善治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城郊融合类和拓展提升类村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市乡村振兴取得一系列重大标志性成就,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022年以后,持续推进产业发展与人民生活同步改善、人居条件与生态环境同步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文明有机融合,深入推动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第五节 开展示范引领

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历史耐心,避免超越发展阶段,统筹谋划,典型带动,有序推进,不搞齐步走。按照省统一部署,在每个县(市、区)选择1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个村,支持立足当地实际,探索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条件下乡村振兴模式。支持孟津县率先开展全域乡村振兴示范,推动已选定的顾县镇等12个示范乡镇,以及150个示范村庄进行先行先试,探索经验。


第六节 强化督导考核

健全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定完善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考核检查,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跟踪问效,本规划设定的约束性指标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开展动态监测,确保规划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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